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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高空

而被留下的那只幼鸟……

还在那里不停戳戳戳,玩得兴起,一点也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林苏深深叹了口气,云朵幻化成一只巨大的手掌,一巴掌就把这只一直都在戳戳戳的幼鸟拍飞。

离群的大雁很难活下去,更何况这还是一只离群的幼鸟。

幼鸟一脸茫然地被拍飞,似乎还在疑惑这朵一直任他戳戳戳的云怎么就动了起来,豆豆大的绿色眼睛里满是迷茫。

“嘎——嘎——”

幼鸟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雁群里,掉到了母亲面前。

大雁母亲也迷茫地看着突然出现在它面前的幼鸟,不过简单的大脑让它很快就忽略了这个问题,继续发出警告声,催促幼鸟跟上部队。

这次没有林苏的诱惑,幼鸟很快就乖乖跟在母亲身后,和雁群一起,朝着目的地进发。

陪大雁幼鸟们玩耍了一会后,林苏继续前进,很快,就看到了一片肥沃的平原,还有无数人烟。

魏国,到了。

那么现在,就只需要从底下这一堆人中找出“破碗一只”就好了。

这回可与寻找“披荆斩棘”那次不一样,“破碗一只”早就把他的详细信息告诉了林苏,甚至连他住的屋子里建了多少个鸟窝都说了,自然不会存在找不到的情况,林苏根据“破碗一只”提供的信息,很快就锁定了他。

***

“阿嚏!”万乐湛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是谁在念叨我?莫非是那些臭小子?”万乐湛忍不住嘟囔道。

一只大雁懒洋洋地从万乐湛的屋子上飞过,落下金黄色的肥料。

万乐湛生无可恋地拿起扫把,把落在他脚边的大雁“精华”给扫到簸箕里。

而此时他身后的簸箕里,已经堆满了一大半的“肥料”了。

在一个到处都是大雁的国家,又怎么能少得了金灿灿、臭烘烘的大雁“精华”呢?

事实上,现在是秋季,情况已经好很多了。

入秋之后,许多大雁都跟着雁群,分批次飞走了,街道和屋里的“精华”也少了很多。

若是在夏季,那么住在这里的人们便可以知道,什么叫做金黄色的世界……稍稍不注意,脚上就会踩上大雁“精华”。

在这里住了那么多年,万乐湛也从原来的头皮发麻、难以接受,到现在的心如死灰、习惯麻木。

现在的他,已经可以一边坐视肥料在他眼前落下,一边面不改色地与他人笑谈。

万乐湛:心累了。

关于魏国为何会有那么多大雁,那得多亏魏国有一个“睿智”的皇室。

他们把这些大雁视为国中祥瑞,禁止捕杀,而且还好吃好喝地供着它们,又替这些大雁杀死了它们的天敌。

在这样的情况下,大雁的数量直接呈指数增长,很快就占据了魏国的所有空隙。

而在这样的情况下,魏国皇室还是顽强地固守着先祖的手谕,禁止人们捕杀大雁,违者则会遭受重罚。

因而魏国的街道上,常常会出现这样扭曲的一面,一只只路上的大雁吃得油光发亮,而一个个路边的人却被饿得骨瘦如柴。

在魏国,雁比人贵,不是一句空话。

当然,在大雁的心里,人类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

平民百姓遭遇的窘状,王公贵族们同样也会遭遇。

甚至皇宫,因为它金灿灿的装饰相当符合大雁们的审美,成为了“精华”降落的重灾区。

每次去皇宫上早朝,都是大臣们一天中面对的最艰辛的挑战。

也不知道那些皇子皇孙们看到地上的这些扫也扫不干净的肥料,心里会不会后悔。

“嘎嘎嘎……”

“嘎嘎嘎……”

那只一直盘旋在屋顶的大雁,不停地发出如嘲讽一般的叫声,叫得万乐湛心中越发烦躁。

“不扫了!”

看到再次新鲜出炉的臭烘烘“肥料”,万乐湛终于忍不住怒火,把扫把一扔,大吼道:

“臭小子们,都给我出来!扫地!”

院子里一片寂静,只有一片枯叶慢悠悠地落到了地上。

半晌,才有一个半大小子慢慢从屋子里探出头来,小心翼翼道:“老大,明哥他们都不在家……”

万乐湛眼睛一瞪:“去哪儿了!”

“去、去和大江帮火拼了……”

“什么!”万乐湛大惊失色。

***

“哎呦,明哥,疼、疼!你轻点呦!”

“能给你上药就不错了,还想要多轻?别跟个娘们似的,丁点疼就叫出声!”

“明哥说的不错,看看明哥,被黑狗帮的人打了那么多下都不吭声,这才是真正的汉子!”

“没错,我们都要向明哥学习才是!”

这一群人便都开始吹嘘起明哥来了。

忽然有人说道:“明哥,你说程迁那个胆小鬼还在躲家里,他会不会给老大告密啊?”

“呸,”被称为“明哥”的人吐出一口草屑,挥了挥拳头,恶狠狠道,“敢告密,就揍他!”

“你要揍谁?”

“老、老大……”躺在地上的人看到远处慢慢走来,浑身散发着愤怒之火的万乐湛,打了个哆嗦,鲤鱼打滚似的从地上爬了起来,紧张地后退。

那位“明哥”见到万乐湛,也没了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立即站了起来,紧张道:“老大,你怎么来了……”

“好啊、真是好得很!”看到眼前这一堆鼻青脸肿的家伙们,万乐湛气急攻心,大骂道,“一群狗崽子,连毛都没长齐,就想学人家火拼……”

“火拼个头啊,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

“老子供你们吃、供你们穿,你们就是这样回报我的?”

众人被老大骂得狗血淋头,纷纷低下了头,不敢还嘴。

却原来这一群人,不过都是一些年纪轻轻的少年,大多只有十二三岁。

“你也不过就比我们大一两岁罢了,凭什么这么说我们……”有少年忍不住反驳道。

“凭什么?”万乐湛横眉竖眼,冷笑道,“就凭老子是你们的衣食父母!”

当初万乐湛刚进入游戏,他就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绝望。

好巧不巧,他进入游戏后生成的游戏人物,竟是个七岁稚童,还是个无父无母的乞儿!

什么是地狱开局,这就是地狱开局。

想到过去的生活,万乐湛就忍不住在心里抹一把辛酸泪。

在自杀重来还是再努力挣扎一把,万乐湛在犹豫之后,还是选择了后者。

结果在经历了讨饭被抢、睡觉被赶、走路被暴打的经历之后,万乐湛看着那些一个个人多势众、无人敢惹的乞丐团体,深深地悟出了一个道理——

团结,就是力量!

正所谓人多力量大,如果他背后也有这样的乞丐势力,难道以后还有乞丐敢抢他的饭、敢掀他的床、敢看他好欺负就打吗?

然而问题来了,他现在只有七岁,没有一个乞丐团体愿意接受他的加入、愿意供养一个累赘,尽管他努力向这些乞丐们展现他的价值、解释他的赚钱计划,但是,没有乞丐关心这些。

他们只能看到眼前的利益。这些乞丐们不懂万乐湛所谓的计划,万乐湛展现给他们的鸿图,他们只相信摆在他们面前的东西,而眼前,万乐湛就是一个七岁稚童,顶多就是一个奇怪点的七岁稚童,是一个累赘,再没有其他价值了。

多次被拒之后,万乐湛不免有些心灰意冷,他终于放弃了加入一个乞丐团体的想法。

但他转念一想,既然现成的无法加入,他为什么不自己建立一个呢?

于是万乐湛所创立的儿童乞丐团体应运而生。

为什么是儿童呢?因为稍大一点的乞丐根本就看不上他们这样一个过家家的东西,他们并不认为一个七岁孩子创立的团体会有什么前途,故而也自然不会加入。

所以万乐湛的目标,就在那些比他稍小些的乞儿身上。

正所谓“教育,就要从娃娃抓起”。

同样出生在朝阳小世界的玩家曾经建议万乐湛去吃软饭,万乐湛倒也不是不想,可惜实在是条件不允许。既然别人的软饭吃不成,那就只能吃自己烧的硬饭了。

果然,人,最终还是要靠自己。

怀着这样奋发向上的信念,万乐湛东捡一个、西捡一个,很快就捡到了一群狗崽子们,抱团取暖。

儿童乞丐团体,就此成立。

万乐湛称呼这些小乞儿为狗崽子,还真是没说错。

这些小乞儿长期受到大乞丐的欺压,他们对大乞丐的敌意也非常重,如今终于找到了组织,聚集了一群同仇敌忾的人,更是一发不可收拾,朝着真正的“狗崽子”进化,看到大乞丐来抢食就直接冲上前去撕咬,一个比一个咬得狠,让正准备呼唤大家逃跑的万乐湛见了,都满脸懵比。

甚至有大乞丐连耳朵都被咬了下来。

靠着这样的疯意和狠意,万乐湛所带领的儿童乞丐团体,成功地立足了下来。

初时,万乐湛靠着甜甜的笑容、孩子们稚嫩的脸蛋,博取叔叔阿姨婆婆姐姐们的同情,讨得可以供他们饱腹的食物。

要知道,比起四肢健全却不事生产的成年人,孩子们总是更容易获得人们的怜悯。

而万乐湛也靠着这样的乞讨,渐渐积攒了他的第一笔金。

和这些有钱不是掉,就是用来储蓄的乞丐不同,万乐湛深深地知道,钱,是用来生钱的。

有了第一笔金之后,万乐湛就开始了低买高卖的生意。

原理其实很简单,不过就是在商品低价时买入,高价时卖出而已。

低买高卖,考验的是购买者的眼光或运气。

而有游戏面板的万乐湛,却有作弊的办法。

总之,几年过后,人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这群乞儿突然就有钱起来了,甚至还买了房子,摇身一变,变成了平民。

乞丐们都艳羡他们,酸溜溜地说他们好运气。

但万乐湛也有自己的烦恼,那就是……

这群狗崽子,实在是太狗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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