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见书生有意抵赖,便怒从心头起,胆大的杀贼,竟然在铁证面前死不认罪,当场下令革去他的童生功名,并大刑伺候。
邓书山起初死咬着不认罪,但受刑后,很快变改了口,承认是其奸杀了刘氏母女。
县令又让其供认被割走的女性身体部位以及杀人的凶器。书生又说不出,一会说是扔井里了,一会又说扔河里了。他说不出准确的地点,差役和保长带着村民四处寻找,更是一无所获。只是一户村民说,他在河边的浅滩上找见到了一件带血的衣服。
县令大人心中大喜,便差人找回了衣服,那正是邓书山找不到的衣服,而且衣服上有被扯破的地方,与树上挂着的布条严丝合缝。
至此邓书山再也无法狡辩,便在供词上画押认罪。
虽然杀人的凶器,被害女性的身体器物,并未曾到案。但姚县令认定邓书山就是凶手,他藏匿凶器只不过是幻想脱罪。
见罪犯已认罪伏法,他便以此结案,邓书山强奸杀人,手法极其凶残,属十恶之大罪,判秋后处斩,并将案件报送京兆府衙复核,京兆府衙复核后报刑部勾决。
京兆府衙复查时,认为此案尚存疑点,且证物不全,便驳回县衙再审。等案件再次送回方同,姚县令已调他任,继任县令准备重新审理此案之时,嫌犯邓书山却因受刑、惊吓及风寒一病不起,不到月余便死亡。
此案便就些成为疑案。因此案现场太过血腥、残忍,案件性质过于恶劣,被武德司以民间异闻录报给皇帝。皇帝本想下令重审此案,只是相关人等死的死,亡的亡,已不具备再审的条件,因此便不得矣搁置。
陆凝霜看着手中的案卷,陷入了沉思。
他们将这个三年前的旧案再次翻了出来,并放到自己面前,考量目的就显得太明显了。不过这个考量也确实有份量,直接是死亡级的难度。
她在心里盘算,这个案子最难的不在于如何审,而是它已经过了三年,三年的时间足够让时间把真正罪犯的一切犯罪痕迹都洗的干干净净。
而且,最要命的是这个案子里,那个最主要的嫌疑人已经死亡了,这就让此案的难度直接翻番。
皇帝让自己看这个案卷,说是整理案牍,其实给出这个案子,很明显是想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有破案的能力,想看看自己有没有化腐朽为神奇本领。
如果自己果真破了此案,说不定会让自己将功抵过,免去杀哪个狗东西处罚。如果自己无能为力,皇帝或许会数罪并罚,将自己剁掉吧。
她在心里细细地盘算,从现有的卷宗来看,要破这个案子,要达成什么样的条件。
一头乱麻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