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屈打成招
面对筛选出来的这三个人,大家认为最应该排除掉的便是远在二十里外的另一村的村民邓舒善,这个排除也是很自然的推测,他已经六十五岁了,这么大的岁数,在这个时代里,也算是高寿之人,其本人已经是垂垂老矣,让一个六十多岁的人,在野晚奔走十余里,杀人,强奸,怕是打死他也做不到。
第二个走街窜巷的郎中,年级有四十余岁。此人虽四十余岁,但长年走街窜巷,算是身体条件、手脚力量都能达到做案的要求。按说他的嫌疑最大,他也最符合做案的条件。只是当捕快提出这个判断的时候,县令大人却认为他的嫌疑反而不大。
因为根据之前的推断,凶手应该是从窗户里进入房间的,而房间的窗,很可能是刘巧儿自己打开的。从这个角度来看,那刘巧儿应该是认得凶手,还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才打开的窗。而一个未出阁的黄大闺女,如何肯给一个四十余岁的货郎在深夜开窗呢?这显然说不通。
捕快又提出新的问题,万一是他人冒充刘巧儿相熟的那个人呢?
县令想了想又说,这个可能是有的,但是刘巧儿如果是私会情郎,那他就不会把四十多岁男人的声音听成情郎的声音。
最后一个嫌犯,是隔壁村十七岁的童生,他去岁考过乡试,今岁准备参加县试考取秀才功名。其父邓通,开了一家小药铺,家道殷实,其子邓书山自小聪慧,眉目清秀、学习也颇为用功。
看到这个人的资料,大家不约而同的想到此前的一个传闻,那刘巧儿生前常自夸,以后是要嫁进士老爷的人,那会不会他俩早就认识?一个是将来肯定能考上秀才的人,考上进士也不一定不可能,另一个是要嫁进士老爷的人,如果没有一定的关系,她一介农家女,凭什么嫁给进士?
最重要的一点是姐儿爱俏,这个童生英俊有礼,正是符合小女儿的心思。那他会不会就是刘巧儿的情郎。
要不说人类的臆想是无穷的,只要给一个思路,人们能脑补出无数的可能。
捕快就要请知县老爷下令牌拘捕这个邓书山。
知县姚清远却并没有同意这个要求,他认为尚有疑点,只凭推测并没有直接的证据,如何能定罪。他便差人去三个地方寻保长、村民了解三个人在案发前一天晚上的活动轨迹。
这一走访,却是另有发现,那个六十余岁的老者,其行动已是不便,根本没有做案的可能。货郎在案发前一晚,却是因为卖出去了一些价高的脂粉,他便极为兴奋,当晚在客栈喝的酩酊大醉,等到官差找到他的时候,他依旧在酣睡。其衣物也是昨日的衣物,并不曾换过衣服,客栈中老板皆可做证,他饮酒后并未曾离开过客栈。
当了解到童生时,有了重大发现,童生在案发的前一日,经过了清水村,还因为身上被泼了脏水,而与刘巧儿发生了一些交集。
更重要的是当差役寻问他,昨日穿的那身衣服时,邓童生竟是支支吾吾,并不能说明那件衣服去了哪儿,只是含混的说,衣服丢了。
至此,姚县令认为童生邓书山最有可能是凶手,便扔下火签令,着差役火速抓邓书山归案。
如狼似虎的差役,不一时便将邓书山抓到了现场,姚县令当场便要邓书山招认杀人的过程,那书生吓的面如土色,一时间是魂飞魄散,但仍旧是死不认罪。
姚县令要他交出当日穿的长衫,书生却又讲不出衣服去了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