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瑾点头:“嗯,我母亲叫时秋,是个胆小却很善良的女人。”说起他母亲时,时瑾眼里很温和,很柔软。
“我在秦家待了十年,从八岁到十八岁,学了格斗,学了礼仪,学了所有秦家人该会的东西。”
“……”
姜九笙募地睁开了眼,大汗淋漓,黑白分明的瞳孔里全是眼泪,耳边,时瑾在叫她的名字。
时瑾把她抱起来,捧着她的脸,让台灯的光照进她眼睛里,他说:“不是真的,只是做梦而已。”
他忽然开口:“刚才那个人是秦家的老二。”
他不置可否,说:“我不太记得她的样貌了,只是听人说,我长得很像她。”
然后,那把沾了血的刀狠狠刺进了男人的身体。
时瑾似乎看出了她的小心,将杯中剩下的小半杯酒递给了她。
“为什么离开?”她好奇他所有的事情,想刨根究底,又战战兢兢,怕触碰到不该碰的东西。
时瑾不说,她也不再问,只是越发担心:“你走了他们会善罢甘休吗?刚才那个秦家老二跟你说了什么?他是不是——”
姜锦禹猛地抬头,眼底全是火光。
姜九笙松了一口气。
楼上左数第二间,同样是贵宾间,温诗好晚一步回来,一进门,便看见她那万年都没有一个表情的弟弟,皱着眉对着姜九笙写给他的那张便签纸,似乎在纠结。
时瑾说不可以,便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给姜九笙喂了一杯温牛奶,然后抱她去床上,她没有睡意,拉着时瑾不让他走。
时瑾打断她一个接一个的问题,安抚她:“别担心,秦家人忙着争权夺势,顾不上我。”
姜九笙往后靠了靠:“你呢?”
姜九笙好笑:“温诗好?”
回到餐桌,侍应生上了主食,时瑾把姜九笙的盘子端过去,给她将牛排切成小块,可能因为外科医生的职业习惯,牛排被他切得整整齐齐,姜九笙甚至觉得时瑾拿刀的姿势,很像……嗯,很像解剖。
他顿住,不知道名字。
“小金鱼,不能爬上去,危险。”
像千帆过尽,磨平了棱角。
“没什么,叫叫你。”
她没了睡意,窝在时瑾怀里:“时瑾,我要是真杀人了,你怎么办?”
少年扭头,不愿再理会。
时瑾这才回了她的问题:“人一般久留于一个地方,要么因为习惯,要么因为牵绊。”他敛了敛眸,遮住眼底的情绪,低声地说,“那个黑吃黑的地方,没有任何让我留恋的东西。”
温诗好脸色骤然冷了,哼笑了一声:“你真跟你那个死去的父亲一样,不识好歹。”
“笙笙。”
“嗯。”他眉头蹙得更深,“嗯,是姓温的。”
时瑾送姜九笙到了洗手间门口,她抬脚要进去,他拉住了她。
“你好久没来看我了。”
时瑾也是如此,过分漂亮。
他握着酒杯的手指,微微发白,小心地问:“生气了吗?”
姜锦禹毫无半点反应,眼皮都没有抬,低着头把手里的便签纸折好,握在手里。
未等话完,温书华扬手,重重一巴掌打下去。
沉默了片刻,时瑾将杯中的半杯红酒吞下,缓缓语速:“我母亲是被秦行强占的,她是个很普通的人,只是生得过于漂亮了。”
时瑾牵着她,要带她过去。
她说好。
时瑾大概是喜欢她的回答的,眼里盈了笑。
“锦禹。”
时瑾想了想,语气循循善诱,像是建议:“她眼里没有善意,如果可以,你尽量别和她往来。”
他轻轻拍她的背,把她额头的汗擦掉。
这是支开她呢。
“有点。”姜九笙眯了眯眼,懒洋洋地靠着车座,说,“好几天没见博美,想见它。”
“不要走,陪我一起睡。”
姜九笙目光定定的。
姜锦禹突然抬眸,古井无波的眸子里满覆寒霜,一字,一顿:“坏、女、人。”
风筝飞远了,挂在了远处的枝丫上,少女推开了房的玻璃门,看见地上有血,女人躺在血泊了。
少女在树下一直喊:“小金鱼。”
姜九笙一把抱住时瑾的脖子,笑着说那她要去劫狱。
温诗好耐着性子,尽量轻声细语:“锦禹,你告诉我,为什么叫刚才那个人姐姐?是不是她和你姐姐姜九笙——”
“小金鱼!”
温书华这才出去。
时瑾眼里,像燃了两簇火焰,直直忘进她眼底,他没有一丝一毫的迟疑:“我可以去坐牢,但笙笙你不可以。”
温诗好冷笑,反唇相讥:“是啊,你给我生了个好弟弟。”她擦了擦脸上的果汁,盯着静坐在一旁的少年,目光如炬,“养不熟的白眼——”
“嗯?”
床头,一盏台灯,是淡淡的杏黄色,将纯白色的床单染了几分暖色,床上的人侧卧,黑发铺散,不过巴掌大小的脸,白得近乎透明,额头沁了密密一层薄汗,在梦呓什么,却没有醒过来。
姜九笙好整以暇看着时瑾:“她怎么了?”
时瑾解了安全带,嘱咐姜九笙:“你在这里等我。”
何况,介意有什么用,姜九笙想,就算时瑾是个贩夫走卒,或者穷凶恶极之人,她可能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她都已经三天没有碰烟了!
“姐姐。”
姜九笙也看出来,她从善如流:“知道了。”
昨夜没有睡好,姜九笙有点疲倦,揉了揉眉心,说:“一起去。”
男孩抱着树,冲树下的少女咧着嘴笑得开心:“姐姐,接住,我把风筝扔给你。”
秦家是什么样的家庭,姜九笙自然也听说过,毫不夸张地说,秦家的男人,十个里有九个沾过血的,不是别人的,就是自己的。
时瑾否认了:“我不胆小。”
“好,不走。”时瑾亲了亲她的脸,躺进被子里。
“知道了。”
“笙笙,笙笙。”
温书华回来刚好看见这一幕,一把拉住女儿的手:“诗好,你干什么呢!”她极少这样疾言厉色,“你怎么能这么凶你弟弟?”
是没有善意。
“你把姜博美抱出来。”
“笙笙。”
“我先送你回去。”时瑾俯身给她系安全带。
难怪戴着手套,姜九笙曾听宇文冲锋说起过,秦二少断了一根尾指,就是不知谁那样胆大包天,连秦家二把手的手指都敢切。
姜九笙心头也软得不像话,支着下巴看时瑾:“你一定很像她。”
温诗好坐过去,又叫了声:“锦禹。”
温诗好站了许久,才将落在远处的目光收回,嘴角似笑非笑:真是个谜一样的男人呢,虽一眼余光不留,却轻易教人移不开眼。
温书华的性子软,也没什么主见,平时对女儿多半时候都很顺从,只是不大放心,走前叮嘱道:“锦禹要是不想说,你别勉强他。”
手里的汤匙掉在碗里,咣当一声响,姜九笙募地怔忪,盯着时瑾,目不转睛。
姜九笙一口喝下去,尽量平静。
“徐医生今天休假,我去他那接博美。”
是时瑾的声音。
“笙笙。”
姜九笙听着心疼,把碗里的肉都夹给他吃。
可若是时瑾……
“笙笙。”
绿茵外,站了一个少女,梳着高高的马尾,白裙子洗得发旧,笑时,一双桃眼很好看,像是从不远处的圃里采了一盏色。
温诗好大力甩开。
时瑾笑,眼里融有微光。
她在气头上,那一巴掌,用了全力,温诗好捂着脸,满脸果汁滴得到处都是,右边脸颊已经红肿,她只是冷冷发笑。
还有一个男人,跪在地上,手里拿着刀,刀尖上的血顺着滴下。
满满当当的一杯橙汁,当头浇下,温诗好当即炸毛地站起来,失声大叫:“姜锦禹!”
男孩从绿茵里跑出来,欢欢喜喜的样子。
车开得慢,约摸半个小时才到徐家,时瑾把车靠边停了,车里暖气开着,不通风,他用手背探了探姜九笙脸上的温度,有些发热,就将她那边的车窗开了一半。
时瑾直接挂了电话。
姜博美要是敢那么蹭他家笙笙,非得打断它的狗腿。
(帮你们捋顺一下,当年姜九笙在温家杀人了,然后时瑾把她藏在了秦家,然后秦家那群刁民就老想害她,然后时瑾就让她诈死了,养在了程会家,至于笙笙杀了谁为什么杀人,以及笙笙怎么失忆的,就不再剧透了,其实事情差不多都揭开了,至于徐蓁蓁是不是假的市长千金,那是他们徐家的事,先别把笙笙扯进来,不然你们会晕。)
还有理不清的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