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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第111章 111:当年的秘密揭开

第111章 111当年的秘密揭开

温诗好温柔解意的模样:“关系有点乱是吗?”说话时,她目光一直看着姜九笙,“锦禹姓姜,和我是同母异父,他另外一个姐姐是我继父和他前妻生的女儿。”

她随母姓,亲生父亲去世之后,母亲温书华下嫁给了继父姜民昌,姜民昌同样是二婚,与前妻有一个女儿。大抵因为温家家大业大,继父姜民昌入赘了温家,与她母亲温书华再婚的第二年,生下了锦禹。

姜民昌的女儿和前妻宋培一起生活,温诗好在年少时见过那对母女几次,没什么印象,只记得很落魄,锦禹却出奇地喜欢那个与他同姓的姐姐,往来便也就多了。

年岁太久,温诗好只记得那个女孩叫姜九笙,同摇滚巨星姜九笙的名字一模一样。

姜九笙安安静静地听完了,然后懒懒地抬了抬眼皮:“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些?”泛泛之交而已,哪里需要将家底都掏出来。

温诗好笑了笑,对答如流:“因为你也叫姜九笙啊,说不定有什么特别的缘分。”

姜九笙没有继续这个话题,比起缘分,她倒更相信事在人为。

“笙笙。”

是时瑾。

“我到了。”

她不禁想起了时瑾打架时的模样,确实,与平时温文尔雅的他大相径庭。

“笙笙。”

姜九笙始终不说话,端了一杯红酒,听时瑾停停歇歇地说着。

这是姜九笙第一次听时瑾说他的家事,像在说他人的事,无波无澜,眼眸深处只有一片浓重的墨色。

姜锦禹不喜欢温诗好,甚至是厌恶和反感,感情这个东西是相互的,何况本就没有多少亲情的羁绊,早就在一次一次争吵中磨得只剩愤怒与记恨。

“陪我玩好不好?”

少女募地站起来,转身跑去了房。

“笙笙。”

她诧异:“你和秦家人认识?”

时瑾还拉着她,没松手。

时瑾把她抱进怀里,对她说:“不怕,只是做梦了。”

“怎么了?”

姜九笙心惊了许久,问他:“不怕坐牢?”

时瑾没说话,蹙了眉。

“我是说长相。”姜九笙莞尔,“你不是说你母亲生得过分漂亮吗?”

原来,姜九笙的神秘男友是他。

她母亲性子软弱,可只要碰到姜锦禹的事情,总是无休无止的争吵。

八年前,温家大乱,一夜死了两条人命,是姜民昌与他的前妻宋培,死在了温家的房里,警方尸检报告显示,都是他杀。

梦里,有个漂亮的男孩子,生得粉雕玉琢,笑起来时眼睛弯弯的,像藏了星星在里面。

时瑾从走廊尽头走过来,到她身边:“你怎么出来了?”

姜九笙对温诗好说了一声‘失陪’,便跟着时瑾离开。

“能怎么办?”时瑾回答得平静又随意,“毁尸灭迹。”

她坐过去:“妈,能帮我续杯咖啡吗?我有话问锦禹。”

后知后觉,惶惶不安,她似醒非醒,看着自己的手,梦里沾了鲜血的手。

三言两语,他说得很简单,语气里甚至没有起伏。

怎么连犹豫思考都没有,这么理所当然。

也是,毕竟不是一个父亲,毕竟他姜锦禹姓姜,而她温诗好姓温。

像老旧的电影,突然卡在了那一幕,男人惊恐的瞳孔里,是少女的影子,是她,是年少时的姜九笙。

时瑾下了车,拨了徐青舶的电话。

“还有话跟我说?”

时瑾的医助肖逸帮忙把车开到了机场,然后很懂事地自己打车走了,并嘱咐时医生好好休息,手术都安排在了明天。

从那之后,姜锦禹便再也不愿意开口。

时瑾抱她下床,给她喂了水,一遍一遍地哄,安抚了许久。

秦家六少。

他把她手里的酒杯接了过去,晃了晃,饮下:“十八岁后,就离开了那里。”

抵达时,已经是中午两点,因为晚上有三巡的庆功宴,莫冰把姜九笙下午的通告都推了,让她在家休息。

当然,更不会善良。

谁在叫她,少女回头,看见逆光里走来一个人,高高的个子,白衣黑裤,是个少年,他伸出了手,干净又漂亮的手。

姜锦禹患了八年的自闭症,情绪波动极少,唯独对她这个同母的亲姐姐,有发泄不完的愤怒,动辄便是恶言相向。

时瑾颔首:“嗯,等会儿再说,我在外面等你。”

江北变天,这几天持续低温,时瑾从后座拿了毯子盖姜九笙腿上,再将座位调低了一些,有些心疼她:“不累吗?”

姜九笙:“……”

她用力嗅了嗅,鼻尖全是熟悉的气息,心头那没由来的忐忑方才缓缓平息,片刻安静后,睡意昏沉。

切好了,时瑾把盘子端给她,他将刀叉放下,用公筷把意面里的虾球挑出来,装在小碟子里给她吃。

也是那晚,姜锦禹的姐姐姜九笙下落不明。

“时瑾。”姜九笙问,“你是随母姓吗?”

姜九笙一张小脸惨白,一点血色都没有,自言自语似的:“我用刀刺的,他不动了,流了好多血,地上摆了很多盆木槿,也沾到了血。”

“到我这里来,我给你捡风筝。”

姜九笙总觉得,不会那么简单。

姜九笙摇了摇头:“没有。”

“笙笙。”

男孩愣着神,颤抖地指着不远处的房:“姐姐,房里……有好多血。”

“正要去洗手间。”

男孩爬上了树,要去捡一个蝴蝶状的风筝,便爬得很高很高。

时瑾端起酒杯,喝了半杯,嗓音浸了酒,稍稍醇厚,他说:“笙笙,我也是秦家人。”

少女惊慌失措,问他疼不疼。

“笙笙。”

朦朦胧胧,她似睡非睡着,时瑾在吻她。

“笙笙。”

原来,时瑾是这么一路走过来的,在腥风血雨里,长成了如今让她欢喜的样子。

“姐姐。”

然后,他松手,顺便把姜九笙外套口袋里的烟盒拿了出来。

“这么快。”

她只是讶异,秦家那样的狼窝,怎么能养出时瑾这样子的贵族,她兄长程会不止一次说过,秦家的人,连血都是冷的,是天生的狩猎者。

少女张开手,笑容满面,仰着头,看风筝慢慢悠悠地飞落,只是未等她抓住风筝线,男孩便从树上摔了下来。

姜九笙抬头,眼里还有未褪的惊恐:“时瑾,”她声音有些发颤,抬起来,拽住了时瑾的衣服,说,“我梦见我杀人了。”

远处,有小男孩在嚎啕大哭,还有一个少年的声音。

宇文说过,秦家原本不止十一个孩子,而是十四个,另外三个都没有活过成年,事情原委,宇文总结得很简单,只有四个字,弱肉强食。

“八岁的时候我被接回了秦家,母亲带着我逃跑的时候出了意外。”时瑾停顿了一下,“她去世的时候还很年轻,才只有二十六岁。”

天北医院真是一天都离不开她家时医生,姜九笙想。

一双漂亮的眼睛里,全是厌恶。

听口气,似乎不太待见。

温书华看着自己的手,怔了很久,才后知后觉,愧疚又心疼地去拉女儿“诗、诗好。”

姜九笙唇角弯了弯,寻着声音看过去。

简而言之,一句话,鬼迷了心窍。

温诗好一口恶气堵在了胸口,重重一脚踢翻了椅子。

怎么会有那么真实的梦,像身临其境,竟一时走不出来。

“怎么了?”

姜九笙张张嘴,想安慰,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因为没办法设身处地,她想象不出来,一个八岁的孩子,没有母亲的庇佑,要如何生存,要怎么隐忍,要吃多少苦头才能在秦家那样的龙潭虎穴里守自己的一隅之地。

是夜,冬风呼啸,淅淅沥沥的雨,打在窗前,滴滴答答地响,未关严实的窗缝里,冷风灌进来,卷着淡紫色的窗帘飘飘荡荡,流苏摇曳。

姜九笙没有犹豫:“我不介意。”她说得理所当然,“你只是时瑾,是个医生。”

“姐姐。”

她几乎没有思考,扑了上去,抓住了男人鲜血淋漓的手,说:“你去死。”

时瑾微蹙眉头:“刚才那个女人,”

温诗好拿了外套,走到自始至终都安静地坐在墙边的少年,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里尽是冷嘲热讽:“你不是一直骂我是坏女人吗?那我告诉你,你那个死去的九笙姐姐,也不是什么好人,杀人放火,你以为她没做过吗?”

姜九笙愣愣地转头,才发现,眼泪把枕头都打湿了,她抬起眼睛,瞳孔泛红,哑着嗓子喊:“时瑾。”

“姐姐,过来。”

“那只狗子,和我家帮佣的小姑娘玩得正嗨。”徐青舶咋舌,“啧啧啧,真是只色狗,专往人姑娘胸前蹭,谁惯得它这毛病?你家那个?”

“笙笙。”时瑾看着她问,“你会介意吗?”

姜锦禹漠然置之,只是将手里的便签纸揣进口袋,放好,然后慢条斯理地端起桌上的果汁,抬头,泼向温诗好。

次日,飞江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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