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走在京城的大街上,陌生的街道,陌生的行人,她努力适应着,在林立的店铺中寻找熟悉的客栈,一开始她找了一家门面看上去比较高大上档次的客栈,鼓足勇气踏进门,结果尚未开口就直接被当成乞丐轰走。
一次挫折没有让明珠气馁,她明白现在不是她挑工作的时候,只求能有个立身之处,于是见着客栈或是酒楼茶肆就进去,接连问了很多家,都被那些店老板拿狐疑的眼光盯了半天。
“你有居住证么?”
“有学历证么?”
“有健康证么?”
一番审问之下,明珠这个三无产品便被毫不留情拒之门外。
开门做生意,迎八方客的店铺,谁会雇佣一个来历不明,且衣衫破旧如乞丐的人呢?
明珠没有放弃,继续穿闹市走陋巷,见一家客栈进去问一遍,这样行过一条条纵横大街,拐过一个个曲曲绕绕胡同,不知不觉间竟横穿了大半个京城。
眼看着天快要黑了,她已走得腿酸脚胀,饥肠辘辘。最终在一条胡同的尽头,在一座大宅院前,她看见贴着一张招工的小广告,虽识字不多,“招人”这两字她还是认得的,王志禄就曾帮她家写过这样的招工告示。疲惫不堪的她,已不再有什么特殊要求,只求有一处容身之所。
明珠轻叩门环,叫开门,问开门的伙计:“请问,这里还要人吗?”
伙计用好奇的眼光上上下下打量着她,因为很少有人会主动上门来应聘这里的工作,不过这地方确实很需要人手,尤其是新人,既然找上门来,伙计便把明珠向内领去。
明珠边走边看,只见好大一座宅院,绿琉璃瓦屋顶,雕梁画栋的长廊,飞檐翘角的阁楼,水墨青砖的地面,红柱朱廊围成天井,天井里种着数棵桃树,此时开得正艳,粉嫩的瓣随阵阵细风迎面扑来。
明珠跟着伙计穿过长廊,来至厅内,一个中年妇人坐在一张铺着绣垫子的靠椅上,那妇人着一领兰草纹石青缎褂衫,风姿绰约,戴着翡翠镯子的手有姿有态地往扶手上一摆,眉眼间目光犀利地扫视着明珠。
明珠拜了一拜道:“老板娘好,我叫朱明,是来这里应聘工作的。”
中年妇人绕着她转了个圈,问道,“你,都会做些什么活?”
“我会擦桌子,会刷碗,也会做些小菜,凡是客栈的活儿我都会干,我不怕苦也不怕累,只要管吃管住就行。”
“你倒是不挑活,那,看来是缘分喽。翠翠,带这位姑娘去洗个澡,换套衣服。”
明珠愣在那里。
那妇人轻声笑道:“我阅人无数,你眉锁腰直,颈细背挺,喉结都没有,分明就是个姑娘,不是任何事儿都可以隐藏起来的。”
这妇人的眼光可真尖锐,若是文楷有这般眼光,昨晚不知是否还会收留她,明珠想到这里脸一红。
妇人又道:“这里,可没人喊我老板娘,都叫我于妈。你以后跟她们一样认我做干妈吧。”
明珠一愣,她从小由父亲带大,妈妈在她心底是一个陌生而遥远的称呼,而现在,她忽然有了一位干妈,心下升起一股难言的感激之情,当下拜了礼,略显生涩,轻声道,“于妈。”
明珠沐浴更衣后,重新换回女儿装束,望了眼镜子中的自己,这是她么,经过长途跋涉,整个人清瘦了一大圈,原来圆圆的脸蛋似乎瘦出了棱角,眉眼间似乎也多了份沧桑。
于妈看了她的模样,仿佛很满意,派人给她安排下住的地方。她摸着瘪瘪的肚子问道,“有什么吃得么?”一个有地住有饭吃的地方,明珠求之不得,高高兴兴的下去了。
守门的伙计叫棍子,跟于妈叨嘴道:“这么丑的丫头,您怎么也收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