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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六月底

这凉皮儿就是燕明玉以前吃过的凉皮儿,概因来到这儿之后,厨子手艺都极好,珍海味的吃惯了,夏天虽然炎热,但好吃的也不少,有冰在,火锅燕明玉都吃得下,所以一时间就想不起来还有凉皮儿这样清热解暑的东西。

今年想起来了,让厨娘试着做了做,也做成了。

方子给妹妹这边送一份,再给萧阳祖母那边送一份,大家都能吃。

这东西在盛京还真没人吃,因老百姓米面还吃不起呢,哪会用面特地做面皮儿吃。

做面皮要先洗面,具体是厨娘做出来的,燕明玉也不太清楚是怎么做的。

不过洗面出来的面汤能做面皮,洗出来的面筋还能拌在里面,颇有嚼劲,有点像冬日吃的冻豆腐,再拌上黄瓜丝儿,淋上麻酱、香醋、辣椒油,清热解暑得很,没有大鱼大肉那么油腻,一顿吃一碗,不觉得多热。

而串串就是冷锅串串,串串事先串好煮好,而料汁则是用冰块冰过的。再把串串放到里面去,泡上一个多时辰,自然又入味又清爽。

燕明荞光看着这些就觉得口里生津,想吃极了,她对雪酥道:“让小厨房再做一份送婶母院子去,你们带着这些,我去正院跟母亲一块儿吃。”

大夏天最是炎热,谁都懒得跑。

于氏这几日都是自己吃饭,而沈氏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可能因为了却一桩烦心事,整个人都松下来,胃口不太好,晚上很少用饭。

见燕明荞过来,这才让小厨房准备饭食,燕明荞说道:“不用准备,女儿带了饭,二姐姐送来的,母亲,你看这些想不想吃!”

沈氏瞥了一眼,见那些串串都浸在红油汤里,而凉皮儿看着也是油辣油辣的,不由说道:“你们姐妹俩,好的不学,坏的就一块儿学。这个天气你光吃凉的,嘴上舒服了,等晚上就知道肚子难受了。”

燕明荞说道:“母亲呀,我和二姐姐跟你讲胃口,你非和我们讲肚子,咱们说的根本不是一件事,您这不是对牛弹琴吗。”

沈氏被气得一笑,“谁让你们不听话,明玉我管不到,还不能管你吗。”

燕明荞说道:“您管我成啊,可是母亲,那我问您,是每天饿肚子对身体好呢,还是吃些东西对身体好呢?您说说这黄瓜都是黄瓜,这油都是油,芝麻也是芝麻,辣椒也是辣椒,怎么加到一块儿做成热菜就是好菜,做成这些就对身子不好呢?您这是对它们有偏见。”

“它们做成了好吃的,您不尝就算了,还就说这些不好吃,就是窦娥来了都得喊冤。”

沈氏笑了一下,点了点燕明荞光洁的额头,“歪理。”

燕明荞:“那您尝尝,尝过再说嘛,要还是不好吃,那我们挨骂也不冤。女儿我看着这些吃的过来,一路早就想吃了,您说我都说多长时间了,好歹尝一尝呗。”

这女儿使着花样让她多吃几口,沈氏怎么可能不吃,再说她中午饭就没有用多,现在身上是有点轻飘飘的,“行行,坐下吃饭。”

面皮儿是面做的,完全可以当饭来吃。

厨娘调的口味并不算清淡,但这个时候越是清淡的,嘴里越是没味。

这汤底酸辣中混合着淡淡的咸味,在面皮裹上麻酱和辣椒油之后,这种清爽感觉来得更为强烈。

串串里面有菜有肉,看着精致小巧,一口也不多,肉是兔肉、鸡肉、牛肉,菜则是夏天常见的蔬菜,现在什么菜都有,庄子每日送一次,新鲜得很。

燕明荞说得没错,哪怕看着油多,但是菜和肉都是精挑细选的,再油能油到哪儿去。

沈氏先尝了一口凉皮儿,入口筋道,并不是软囊囊的口感,而且凉皮切得细条条的,样子也好看。吃起来味道酸辣可口,沈氏本来担心辣味灼人,吃完更热,但这辣椒选的好,辣味少香味多,一点都不呛嗓子辣舌头,反而香香酥酥的。

吃起来舒服,脑子至少凉快了。

而串串虽然浸在红油汤里,但是吃起来也不辣,而且用了酸味提鲜,增加清爽的口感。像鸡肉、兔肉、牛肉吃起来口感是脆嫩的,菜就更不用说了,本来这个时节就新鲜,这辣中甚至带着一些甜味儿。

燕明荞觉得这些菜味道极好,而且最适宜夏天吃。吃到一半,她觉得胃口刚刚打开,还不过瘾,就让小厨房子再煮两碗面,母女俩一会儿就当凉面吃,把串串上的菜弄下来,拌着吃。

女儿们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不用一桌几道菜,两样就能够吃。

沈氏说道:“味道是不错。”

也难为两个女儿想着她,这都在盛京城,还担心她吃不吃饭,胃口好不好。

燕明荞笑了笑,“您以前照顾我们,如今我们长大了,自然该想着这些的。”

当女儿的,不就该这样吗。

虽然母亲总是说她和二姐姐,但也是为了她们好。

“您这些日子又忙又累,该好好歇歇的,府里的事交给我,我会照顾好的。”燕明荞笑了笑,又咬下一块兔肉。

兔子肉还是好吃的,但不能在兔子面前吃,就算兔子什么都不懂,但是燕明荞心里也过意不去。

不过只要兔子看不加,不在太傅府,那就行。

有了这个方子,再吃什么都是行的,比方说把兔肉什么的换成虾肉,鱼丸,然后呢,如果觉得菜不够入味儿,可以换成土豆片红薯片这些。

于氏也觉得这道菜不错,这几日在府上倒不用担心胃口不好了。她偶尔会去找沈氏说说话,会说羡慕沈氏有几个好女儿。

沈氏说道:“是明荞性子好罢了。”

谁对她好,都是这样。

说实话,都过了七年,沈氏已经记不太清,当初明荞刚来正院的是什么样子了。只是脑子里模模糊糊有个印象,李嬷嬷领着一个穿墨绿色衣裳的小人儿,那颜色老气,却衬着燕明荞皮肤雪白。

眼睛还有些怯生生的,那会儿才多大,什么都不懂,如今长成这般,真的挺好。

说什么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但沈氏觉得燕国公府重振门楣的重担压在两个儿子身上,明荞给府上赚了不少银子,两个兄长不能还压着妹妹指着妹妹。明荞就平平安安长大,顺顺当当嫁人。

有时候安稳也是福气。

于氏本还打算问问明荞的婚事呢,看沈氏这般,估计是心里有主意的,她就不操心了。

上京的夏日很长,圣上受不住暑热,去了皇家园林避暑。

这一回,皇上带了安王,安王想亲近儿子,就没带安王妃,反而特地带了沈元景过去。

沈元景觉得老师说的没错,事情既已发生,他不能钻牛角尖,无论是回安王府还是如何,都要选一条路出来。

如果想和安王妃对抗,那就必须依附皇上,这是沈元景必须选择的路。

在皇家园林时,皇上劝了两句,“你想靠自己,如今也证明了,趁早回王府,别让你父亲担心。”

沈元景从善如流应下,他今年十六岁,自可入朝为官了。

而燕明泽一直没回书院,他去黄府道歉,但是黄启并未见他。选燕明泽做女婿,黄启自认眼拙,但后面燕明泽做的实在是有伤大雅,上不得台面。

教出这样的学生,他心里也有愧。

燕明泽不想就这样放弃,来来回回去了黄府好几次,最后黄家把道歉的东西收下,但还是没见燕明泽。黄家传话的小厮说道:“燕公子到时候回书院,就不必去从前那班了。”

燕明泽道:“劳请转告黄先生一句话,当初来探望先生和师母,我是诚心的。”

小厮挥了挥手,让燕明泽快回去。

燕明泽顶着大太阳,热得头皮发麻,他心道,无论如何,至少能回书院了。

到了六月底,天是最热的时候,下了雨也无济于事。

于氏想回萧阳,又要搁置了,但在燕国公府吃住俱好,多留些日子也无妨。

燕明荞就每日去太傅府和镇北侯府吃冰品,不过这个月吃得有点多,来月事的时候肚子丝丝缕缕地疼。

这回燕明荞不敢再吃那些冰的凉的了,连屋子里冰盆都摆得远远的。

不仅如此,还在六月底的天,喝着热乎乎的红糖姜茶时,使劲发了回汗,这肚子才好受一点。

沈氏说,她是不撞南墙不回头,非得等肚子真疼上了才知道少吃。

这一折腾就折腾了大半天,不过燕明荞这回撞了南墙,也长了记性,倒不是日后少吃凉的,而是多听母亲的话,才能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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