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之大彻大悟【划重点】◎
颜嫣与一五彩斑斓的“山鸡”已大眼瞪小眼瞪了足有半盏茶工夫。
她是懵懂好奇, 那“山鸡”两颗豆豆眼中透露出的目光则要复杂许多。
先是警惕,再是由心而发的惊艳,那惊艳化作流光, 一闪而逝,转为嫉妒,最后又从嫉妒中透出丝丝清澈的愚蠢。
颜嫣自是满头雾水摸不着头脑,“山鸡”却二话不说,把她拽至镜前。
将镜子里的他们上上下下打量许久, 好半晌, 终于松了口气。
暗自在心中想:这小花妖生得虽好, 倒也没盖过他的风头, 怎么看都是他的美貌更胜一筹, 既如此, 不足为惧, 不足为惧。
这只色彩斑斓的“山鸡”名唤锦羿。
他爹, 也就是那莫名其妙拐跑颜嫣的华服男子, 名唤岚翎。
岚翎乃哀牢山山主大人, 原形是只雉鸡, 正是众人所熟知的山鸡,话本子里主人公上山去打猎, 十有八九打得都是这玩意儿。
岚翎原形虽是只平平无奇的雉鸡,却生了副顶好的皮囊, 放眼六界都能排得上号的美貌。
然而, 这厮却是个“表里不一”的老实巴交纯洁男妖,白瞎了这副风流倜傥的好皮囊。
这厮年轻时苦恋自家师姐孔雀精, 好不容易鼓起勇气与其告白, 当夜却被被丹穴山一醉酒的凰给霸王硬上弓。
那凰生性不羁, 睡完岚翎提起裙子便跑,若干年后,丢给岚翎一颗蛋,彻底消失得无影无踪。
岚翎苦恋的孔雀精师姐因他凭空多出个便宜儿子耿耿于怀,弃他而去,至今下落不明。
老实巴交的岚翎守在哀牢山这穷苦之地,好不容易将自家便宜儿子孵化出来,而今只想着要将其甩开,去寻师姐。
可他到底是个有责任心的老实男妖,知道自家儿子不靠谱,便一门心思想着要给他找个童养媳。
从小养着,好好教导,总比找那些个不靠谱的外人来辅佐自家儿子强。
他深知自家儿子是个怎么样的货色,亦不对他抱有任何希望。
总之,只要这儿媳能替他儿子守住这份家业,给他儿子一席之位,让他做大,将来,哪怕是养上百来个小妾也无妨。
刚化形的颜嫣便这般好巧不巧被岚翎看中。
岚翎轻轻拍着自家儿子的背,甚是欣喜地道:“从今以后你也是个有媳妇儿的妖了,定要好好对待人家。”
凭空多出个媳妇儿,还是相貌不俗的小花妖,锦羿自是不从。
他们雉鸡一族皆是雄性花里胡哨争奇斗艳,雌性平平无奇,找个这么好看的媳妇儿不是给自己添堵么?谁还能注意到他的美貌啊?
锦羿身随心动,摇头似拨浪鼓。
“不好,不好,她生得太过扎眼了,将来定会招蜂引蝶无数。”
“依我看啊,这媳妇儿就该找个膀大腰圆、孔武有力通体黝黑的,既不怕遭人惦记,更能衬得我英俊潇洒人比花娇。”
岚翎对此话可不敢苟同。
他早知自家儿子脑瓜子多多少少有些问题,却没想到竟是这么大的问题。
找个平平无奇的儿媳,若是生出一窝丑崽子又该如何是好?
他连吃菜都要挑着生得最好的那根去吃,宁死都不要一窝丑崽子管自己喊爷爷。
父子二人就这事吵了老半天,翅膀还没长硬的儿子自是争不赢他老爹,颜嫣自也理所当然地被留在了哀牢山。
哀牢山山主大人岚翎怎么看颜嫣怎么觉着顺眼,名字都未给她取,便已想好该如何培养自家儿媳。
书架上满满当当塞着《玄女兵法》、《练兵实纪》、《六韬》……等书籍,摩拳擦掌地想给她上上几堂课,好守住他辛辛苦苦打拼来的家业。
他们哀牢山山情颇有些特殊,山上穷得只剩下十来座灵石矿,遍地是奇珍异草,故而十分惹人眼红。
常有修士闯入此处寻宝不说,隔壁山头的妖魔精怪亦对这些资源虎视眈眈。
偏生这哀牢山上土生土长的妖怪们皆是些老弱病残,一个个孱弱且胆怂,岚翎未任山主之职时,常年被隔壁山头的大妖按在地上摩擦。
颜嫣的出现无疑让岚翎看到了希望,妖族与人族不一样,看重血脉而非天资,毫不夸张地说,血脉能够决定一只妖此生所能达到的高度。
当年霸王硬上弓岚翎的那只凰女乃是这世间仅存的最后一只纯血凤凰,凤凰血脉如何无需赘言,而锦羿又恰好完完整整地继承了他母亲的凤凰血脉,是只无限接近纯血的凤。
只是他如今尚处于幼年期,未能觉醒天赋血脉,待他觉醒化形之日定能成为一方大妖。
既如此,用以辅佐锦羿之人天赋血脉无需太强,排在第一位的是忠心,其次是美貌,再者是要够机灵。
这小花妖血脉虽普通,却生得极好,这亮晶晶圆滚滚的大眼睛一看就是个机灵的姑娘,更为难得的是,她刚生灵智,好好培养,定能与锦羿携手守住这份家业。
岚翎甚感欣慰,心中畅想无限,真真是越看这小花妖越觉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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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片夜空下。
谢砚之正仰头望着天空,也不知在想什么。
青冥缩在屋檐下的石柱后,鬼鬼祟祟地张望着。
谢砚之似有所察觉,微微侧目,朝他所在的方向瞥了眼,青冥干笑一声,只能大大方方地走出来。
昨日那场雨下了一天一夜,直至今夜都未停歇,青冥半边身子皆被淋湿,被他护在怀里的食盒竟半滴雨都未沾上。
他神色自若地朝谢砚之走去,尚未开口说话,已然开始叹气。
“君上,您多少还是吃点东西吧,这九华糕是阿梧那丫头按照夫人改良过的方子做得,很是清甜松软。”
青冥这是真拿谢砚之没辙,谁曾料想,他堂堂一魔尊为了个不知好歹的凡女还闹上了绝食。
为了让谢砚之能吃上一口饭,青冥可谓是操碎了心,好不容易从魔宫外找到阿梧,又哄又骗地央着她做了这碟九华糕,便马不停蹄地赶回了栖梧宫。
果不其然,甫一听到“九华糕”三个字,谢砚之空洞的眼睛终于聚起了光。
可他仍只是盯着那碟糕点发呆,并无要将它们吃进肚子里的打算。
青冥那叫一个更愁啊,皱着眉头,苦巴巴地道:“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您这都多少顿没吃了?长期以往哪儿有力气去把夫人的尸骸……”
说到此处,他赫然噤声,紧张兮兮地瞥了谢砚之一眼,忙不迭改口。
“哪,哪有力气去把夫人从蚀骨深渊底下接回来?”
说完,他还不忘苦口婆心地劝道:“您可一定要趁热吃啊,凉了就不松软了。”
青冥怕是做梦也没想到,谢砚之竟会因这句话而有所触动。
掩埋在脑海深处的回忆蜂拥而来。
那时的颜嫣尚未入住栖梧宫,还是这个地方,还是这么大的雨。
她抱着膝盖坐在屋檐下,边玩水边哼着那首找不着调的歌谣。
他目光透过窗格,瞥向她。
而今正值盛夏,夏日里的燥意全然被倾盆而下的雨水所浇灭,他却仍觉心烦意燥。
于是,他放下执在手中的笔,盯着颜嫣看了许久。
他想:定是那赖在门外不肯走的牛皮糖小姑娘太过聒噪所致。
他推开厚重的殿门,鬼使神差地走了出去,那牛皮糖似的小姑娘忙不迭从地上弹起,仰头望着他笑。
尚未开口说话,便已从怀里掏出个皱巴巴的油纸包,歪头凝视着他。
细声细气道:“你先别急着赶我走。”语罢,动作麻利地剥开油纸包。
谢砚之一眼便认出来了,油纸里包得是九华糕,九华即为菊花雅称,菊花性寒,可明目提神驱风清热之功效,最适合在这炎炎夏日食用。
身为魔尊身边唯一的女人,颜嫣这个夏天自也跟着他食了不少九华糕。
对此,颜嫣并无任何异议,唯独担忧谢砚之身子是否能够承受得住。
她素来胆大,有话也从不往心里憋,倒豆子似地与他诉说。
“这九华糕很好吃,可菊花性寒,你思虑颇重,平日里饮食也不甚规律,多食恐伤肠胃。”
“我便自作主张地改了方子,加了不少健胃养脾的食材,忙活了大半个晚上才做出这么几块糕点,你替我尝一尝好不好?”
她所做之事并无其他目的,无非就是想让谢砚之尝一尝她亲手做的糕点,糕点既已送出,自也没打算要在此处多逗留。
她将油纸包团成团,往谢砚之怀中一塞,掉头便跑。
跑了不到两步,在大雨中被淋得湿漉漉的她忽地又回头,两颊梨涡嵌在唇畔若隐若现。
“一定要记得趁热吃呀,凉了可就不松软了。”
……
“君上,君上,您可一定要趁热吃啊。”青冥聒噪的嗓音倏地拉回谢砚之胡乱飘飞的思绪。
谢砚之捻起一块九华糕送入口中细细咀嚼,越咀嚼越觉这糕点苦涩。
许是他的目光太过晦暗,青冥莫名有些紧张,果不其然,才过不到两息,谢砚之清冷的嗓音便已然突兀地响起。
“你说我是不是做错了?”又该拿什么来弥补?
青冥心中的惊骇无法用言语来形容,震惊之余险些打翻了手中的糕点。
好半晌才缓过神来,不由在心中嘀咕:哪有什么错不错的?这女人啊,她分明就只会影响您拔剑的速度,不谈情爱,战战兢兢搞事业岂不美哉?
可青冥他哪儿敢当着谢砚之的面说这种话?斟酌许久,才道。
“君上您既已走到这一步,再纠结这些无任何意义,倒不如先想法子将夫人接回来。”
青冥说这话自是存了私心,于公于私,他都不想再让颜嫣回到谢砚之身边。
可碰上这种事,他又能怎么办呢?直至如今,他方才明白,他家君上对那凡女岂止是爱,分明是离开她就没法活啊!
既如此,他还有什么好说的。
倒不如趁着将那凡女寻回来的时机与被封印在蚀骨深渊底下的魔骨融合,一统六界。
谢砚之淡淡瞥他一眼,不再言语,依旧食不知味地嚼着糕点。
这些天来他冷静了不少,亦想通了不少从前所不解的事。
须臾间,谢砚之指间的九华糕被捏得粉碎。本就惴惴不安的青冥愈发紧张,内心分在纠结。
他这是又说错了什么不成?若真说错了,他是否该放下食盒,圆润地开溜?
谢砚之则神色阴鸷地摁住自己突突直跳的太阳穴。
他似乎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的心神了,不断在脑海中思索。
他到底是从哪一步开始错?
又究竟是在哪个时刻违背本心,爱上了自己一手养大的孤女?
那本是一件他不愿去承认的事。
过往的一幕幕犹如泄闸之洪般席卷而来,那些往事在他脑海中依次排列开。
他与她的那八年,的确不曾发生什么刻骨铭心的大事,用平淡如水来形容都不足为过。
也正因他们之间的日常太过平淡,他从不知晓,原来这亦能被称之为“爱”。
那么,他究竟是何时开始动的心?
回忆定格在五十年前的某个夜。
直至今日,谢砚之都还清楚地记得那晚的雪,如鹅毛般降落在铺满月光的大地上。
彼时的他与颜嫣相识已近九载。
他们之间的关系在任何人看来都很奇怪。
同床共枕,抵足而眠,如光与影般紧密相连,却无夫妻之实。
偏生他们相互凝视时的目光又都称不上是清白,浮光掠影,暧.昧丛生。
那是一段在爱与不爱之间不断摇摆的迷离旧时光。
他的不断纵容,使她的欲与望急速膨胀,不知从何时起,她便开始以谢夫人自居。与她夫君有关的一切,她皆能豁出性命去“争取”。
实则她对谢砚之的过去着实称不上了解,可也正因如此,她才会绞尽脑汁费尽心神来留意谢砚之的一举一动。
谢砚之虽什么都不曾与她说,她却不断在用眼睛发掘与他有关的一切。
若非如此,她又怎会赶在谢砚之之前发现,他时常“把玩”的那枚鸽血红戒指消失不见。
两百年前,那颗宝石曾寄托着一个七岁稚童的思念,被送入一介老妪手中,后又被端华长公主夺回,嵌入金冠之上。
直至端华长公主香消玉损,谢砚之方才将它取下,重新嵌入那枚戒指之中,至此,再未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