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这才聪明了!”
陈修义扭曲的一笑。
他似乎是刚才监狱出来,身上穿得不过是监狱里的服侍,浑身都狼狈得很。
这已经是个山穷水尽的男人。
他已经没有一切的一切,所以,不惜拼命。
这男人,最爱东西毁灭了,所以疯狂,所以想要报复。
陈修义看着同欢,笑道:“你不是个婊…子吗?来,把衣服脱了,当着这些人的面!自…慰给我们看!”
陈修义的要求,下流到恶心!
顿时间,围观的群众骂骂咧咧起来。
他们看着同欢,那女孩子特别干净,一袭黑衣,却也藏不住的干净。
可居然有这么禽兽的男人,绑架孩子的母亲,不过是为了毁了她。
这男人,还真是禽兽不如!
最禽兽不如的还是,这个男人还是同欢血缘上的父亲。
同欢以为自己不会有感觉的,然而此刻,听着陈修义的羞辱,脸上还是煞白煞白的。
毕竟再怎么沉静,也不过是普通的女孩子。
陈修义这么做,不过是为了让她这辈子都没脸见人。
试想,在医院,在大庭广众下,脱光了干那种事,甚至按照陈修义的剧本走下去,接下来,便真不止折腾同欢一个人那么简单了。
这一下子,连警察都特别气愤:“陈先生,拜托你有点道德好不好?身为一个公民,你不是禽兽,让一个女孩子做这种事情,这是人该说的话!”
陈修义冷笑一声:“这是我和她的事情,关你们什么事情!反正我马上要判处死刑了!我怕什么!”
说完,就转头看向同欢:“看来你不想她继续活下去了!”
说着,一刀,便捅在倾城身上。
倾城“啊”地一声痛叫,眼泪都出来了,摇着头说:“不要,不要,不要听他的,小城不痛,小城一点也不痛!”
倾城捂着伤口,倔强地说着。
明明心智不过是个孩子,却能说出这些话来。
同欢知道,自己是不能耗的。
那人是倾城啊!
同欢最大的软肋便是倾城了。
陈修义,显然很知道这一点,偏偏,倾城是个精神病患者,特脆弱的人群。
同欢将她守护得很好,却料不到,陈修义居然能成功越狱。
跟那个神秘男子有关吧!
同欢眸子轻轻眯起,不管是谁,她都要他付出代价。
这是同欢,安静淡漠的同欢,第一次眼眸染戾气,杀机重重。
然后她说:“好!”
“不要!”
楚离站在同欢身后,低呼。
同欢看着楚离,这个从小长大的朋友,说:“你去楼上好吧!倾城受伤了!需要治疗!我来拖住他!警察那边该有动作了!这是逃犯!越狱的逃犯!必然格杀勿论的!”
楚离还想说什么,可撞见同欢坚定的目光,便发觉再多说也无用。
同欢从小就这样,什么事情,都有自己的主意,自己的打算,只要她下定决心做的事情,一百头牛也拉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