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时期。这世界总是由简单走向复杂,在这个时期,尚还连简单都称不上。俯瞰脚下混沌,于他而言,这是消遣亿万时光的唯一方式。
他知道这个世上有无法解释的东西,比如时间,比如这一片混沌,比如……他自己。
人类称这段无法解释的时期为洪荒。而他,是鬼界洪荒时期唯一的产物。
苍白的侧颜和暗红冰冷的瞳,三千墨发不束,恣意散落。这是他自己给自己塑造出的身体,而他显然非常满意。
在仓颉造出了字的亿万年后,他给自己取名叫离。没有姓,没有字,就叫离,惯见悲欢离合的离。
到了这时,天地间的枢纽——人界才开始发展起来,于是便有了轮回,鬼界不再那么死寂。
于后世众鬼的眼中,他们高高在上的尊上永远一袭黑衣,冷傲睥睨的眼神就像一把剑,只一眼便能将他们的灵魂刺穿。
他是没有弱点的吧。从上古羽化的神魂到新横尸荒野的冤鬼都这么认为,就连他自己也这么认为。
直到遇到了她。
算是一个俗套的故事吧,被从古至今太多笔墨叙写了套路后,倒显得矫揉造作了。但他还是义无反顾地陷了进去。
许是因为他叫离。见惯了离合,终有一天要付诸实践。
“总有什么能碾碎一个人最后的骄傲和尊严。那不是权势,而是爱。”
三途河边,身形纤细的人凝视着河水,喃喃自语。
女子一身烈衣曳地,裙摆迤然而下,几欲融入那开满河畔的曼珠沙华。
“你是谁?”他站在她身后,沉淀如血的眸子闪现不耐。
“能出现在这里的,还能是谁?”她没有回头,语气一转,充满戏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