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年纪还小,你还记得老掌柜他们呢?”
沈时宜不禁说到。
第一次,主家小姐这么平易近人的跟他说话,伙计虽然觉得这个二小姐人小说话老成有些违和,却还是激动的回答,“当然记得了,老掌柜人很好,和气的很,每年年前,还能见到老夫人,老夫人每年过年都会给咱们红包和点心,那点心好看的呦,咱们家几辈子,见都没有见过。”
沈时宜听了,莫名看伙计有种亲切感,“我就是祖母带大的,一晃眼,祖母都走了三年了。”
“是啊,老夫人那么好的人。”
伙计被沈时宜的情绪感染,也跟着语气低落到。
“好了,咱们回吧,明天见!”
门封好,沈时宜跟伙计告别,往东城家里走。
伙计留在原地,有些担忧,二小姐一个人,会不会不安全,就这样一步三回头的往家走去。
沈时宜虽然是第一次亲自出门,却并没有露怯,眼神自然坦荡的看着街上的行人和收摊的铺子,她虽然年仅九岁,却因为从小吃的好养的好,个子长得很高,江氏即使不喜欢沈时宜,却也不至于苛责她吃不饱,因此,一身锦袍的沈时宜走在路上,得到的都是街上的劳碌人敬羡的目光。
这个点儿还在外忙碌的,大都是劳碌人,苏子衿目光看过去,平和和气,让一旁接收到目光的人,不自觉的回以笑容。
一个富家小姐,还如此友善,就是这样容易得到善意。
沈时宜不自觉的想着。
此时的沈家,晚饭早已上桌,甚至在老四沈从欢吵闹声中,已经开始动起筷子来。
“我们回来时,喊了老二,她那会儿正在看账本,可能没有听见,我们姐妹二人也没有发觉她没有跟来,就回家了。”
沈宝珠试图解释为何没有跟沈时宜一同回家。
但是家中并没有介意的人。
江氏给宝贝儿子沈从欢夹了一筷子鱼肉,嘴里淡淡的说到,“她自己不操心,怪不着你,她一会儿,总归会回来的,快吃饭吧。”
沈宝珠被母亲劝了一句,松了一口气一般,舀了一勺自己最喜爱的丸子汤,开始吃饭。
老三沈招娣黑漆漆的眼珠子转了转,什么话都没有说,夹了一筷子自己面前的菜。
沈兆坤跟周掌柜喝了几杯,下午便回来睡了一会儿,此时正懒洋洋的靠在椅子上,听到沈宝珠说老二看账本看得认真,嘴角带着笑意,喝了一口面前放的温热的解酒汤。
沈家饭桌上的规矩,食不言寝不语,虽然自从婆婆谢氏走后,有些荒废,到总的来说规矩已经养成,还是有些体统和习惯在的。
晚饭很快吃完,沈宝珠作为大姐,带着沈招娣,沈从欢去书房,练刺绣的练刺绣,连写字的练写字,互不打扰。
江氏则跟沈兆坤回到侧间软榻上,侧躺着说话。
马婆子皱着眉,边嘴里无声的嘟囔着二小姐就是会躲懒,边收拾碗筷,顺便将没有吃完的荤菜收集起来,准备一会儿带回家。
“夫君,你就这么放心老二?她就是跟在婆婆身边,几年,但是她到底是年纪小,能学到什么本事?我看,她就是想偷懒,不想在家干活儿,也不想学刺绣,怕扎手指头,所以才说会看账本!”
江氏觉得,自己已经看透了小女儿的用心。
沈兆坤脸上带着吃饱喝足的餍足,眯着眼,斜倚在软榻上,一边自得的拍着腿,一边懒洋洋的反驳江氏,“母亲以前,确实教导过时宜,我有几次从铺上回来,都撞见过。”
“婆婆走的时候,老二才六岁!她一个小不点儿,懂什么…”江氏不服气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沈兆坤打断,“你懂什么?我母亲,那可是京都大家小姐出身,若不是跟家里闹了矛盾,才不会流落到津门这个小地方!她那一身本事,不说博通古今,也是经天纬地,不然,能从无到有,置办下沈家这诺大的家业吗?”
见丈夫如此盛赞婆婆,江氏不服却也反驳不了,婆婆开口,有时候她都听不懂,所以,她面对婆婆,是最没有底气的。
沈兆坤见江氏闭嘴,这才接着说到,“我这个人,向来是不爱这些世俗经济的,也就是当初父母乍然离世,不得已,我才承接的沈家绸缎庄。如今有老二能继承母亲遗志,打理铺子,我这个做儿子的,也算是顺利将家中产业传承下去了,以后祭祖,面对父母排位,我也算有所交代了。”
沈兆坤的话,说的江氏越发糊涂。当初公婆说丈夫志大才疏,撑不起家业,所以老两口苦苦支撑,每年都要忙碌到大年三十。那会儿,丈夫可是跟公婆闹了好几场,要接受家业的?怎么现在公婆去了还没有三周年,丈夫就不爱这世俗经济了?
就在江氏脑子转不过来的时候,又听丈夫紧接着说到,“既然是时宜接受了家业,那我手中这笔钱,就不用再往铺子垫了,你不是早就想再打套头面首饰吗?明儿就去,打套纯金的!我也多年没有去过天福楼了,改天,夫君再带你一起去,那里的厨子做的饭菜,那才叫饭菜,家里的马婆子做的,也就是能入口罢了。对了,家里就马婆子一个下人,不像话,你明天叫人牙子上门,再挑几个得用的。”
江氏顿时不再纠结什么丈夫的本来志向,只觉得被巨大的幸福砸中,这种感觉上一次,还是年轻时,她被丈夫相中,嫁到城里来那次。
“好,好,好,都听你的,夫君,你不去铺子真是太好了!”
江氏殷勤的起身,给丈夫捏肩捶腿,她不知道丈夫这种转变是因为什么,只觉得这种转变,简直是太好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