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大脑从未体验过这样纯粹的空白,上一次经历这样的空白,或许是刚从母亲腹中脱胎。
于曼颐在血里一直跪着,衣服开始吸血,那些血一直顺着她的衣服往上爬。远处的枪炮声逐渐停止了,这是战斗短暂的中场休息。于曼颐现在觉得那片战场也没有什么接近不得的,反正她这里,也刚刚造出一具尸体。
她在这亘古的洪荒和空白里跪到身边传来脚步声。于曼颐已经有了动物的本能,她知道这个脚步声没有威胁,但她也不知道什么别的。她现在什么都不知道。
那道脚步声在她正前方停下,除了一双靴子,于曼颐还看到了一支比她的枪长得多的枪,立在那双靴子旁边。
“很惊喜。”那道声音说,也熟悉。她怎么到处都是熟悉的声音?她作为一个地主出身的小姐,熟悉的声音也太多了。
于曼颐无声地动了一下,表示听见。
对方对她的不屑一顾表示理解,短暂停顿片刻后,那道声音又问:
“所以,你是谁?”
怎么?她熟悉人家,人家不熟悉她。于曼颐又无声地动了一下,想开口回答时,却出乎意料地张不开嘴。
她是谁?是啊……她是谁?
她一时想不出答案,所以选择不开口,而且她觉得不开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她想不开口就不开口。
果然,她不开口,对方就只能迁就她。于曼颐低着头,听见那人叹了口气,抬高了声音,再度询问道:
“火烧于家,是你?”
有些遥远的记忆袭来,于曼颐恍惚片刻,想,对,火烧于家,是我。
“抄写无线电,是你?”
抄写无线电……也是我。
“领导罢工是你?”
这个推辞不得,是她,那件事主要归功于她。
“刚才杀了叛徒,是你?”
……
于曼颐终于抬起头,抬高声音,道:“是我。”
“很好!那你是谁?”
我是谁。
我是谁?
我是于曼颐,绍兴于家的二小姐,在于家大院生活了十六年,许给了我外姓表哥,要做他的妻子。
可他后来说我封建,他要和我退婚,我也做不成他的妻子——那我不做他的妻子,我又做了谁?
我曾经一心一意做于家的女儿,但于家被我用火烧了,因此我做不成于家的人。我起初没有身份证明,而后做了一张护照,可那护照上的信息也都是假的,因此我也不是我证件上的那个人。之后,之后我去做商务印书馆的员工,可现在商务印书馆也没了,那我就不能说我是商务印书馆的人。
我……我爱过一个人,他教会我好多东西。可他已经走了,不在了。但他临走前教给我最后一个东西,他说——我是彻底自由的,我只属于我自己。
我只属于我自己。
啊,我好像知道了。
原来我从不属于任何人,任何地方。我不是谁的女儿,谁的妻子,谁的员工。我来到这个世上,从头到尾,只属于我自己。
我就是我自己。我的父母给我起了一个代号,此后多年,我便用这个代号,称呼我自己——
“我是于曼颐……我叫于曼颐!”
“很好!于曼颐。”
“于曼颐”从血泊里站起来,和来人对视着。他比她高了许多,但她并没有仰起头,而是倒退一步,这样便能与他呈现平视。
那是一张严肃而冷峻的面容,有着一双鹰隼一般锐利的眼。于曼颐此前只有和宋麒在一起时才见到过他,今天,她也到了战场上,与他在炮火的轰鸣里相见。
“听说商务印书馆停业了,”男人说,“你可否告诉我,你接下来想去做的事?”
于曼颐不回答他的问题,她不喜欢被别人问,她现在要问别人。
“你问我这个做什么?我想做什么,与你有什么关系?”
“因为有一件重要的事,需要你。”
“有多重要?”
“比扬名立万更重要。你还没有回答我,你现在最想做的,是什么?”
“我……我身边的人都在挨饿受苦,我现在只想让这场战争停下,让他们生活得好一些。”
“那很好,我们是志同道合的人。我们也有此意。”
“……”
“感兴趣?但我也要提醒你,有些道路,踏上了,就不能回头了。”
“你真的需要我吗?那你需要更了解我。”
“什么?”
“我永远不会回头。”
*
【1935年,巴黎,夏】
“真是没想到,你也会……你也会出国留学。”
露天咖啡馆外,尽是享受午后阳光的异国男女。树荫下的一张小桌旁,坐了两张东方面孔,也是年龄相仿的青年男女。
靠里的那位姑娘穿了一条墨绿色的法式连衣裙,无袖,神色很悠闲。她靠着椅背将最后一口咖啡喝完,语气礼貌:
“我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表哥。我还有事,得先走一步了。”
“等……等一下,曼颐,”那位抹了发蜡又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急忙起身叫她,“哦,或者我现在该叫你……rossela。”
于曼颐,哦,或者说,rossela,有些无奈地将刚戴上的墨镜摘下来,转回身子,依然维持着客套。
“我今天的确没有预留叙旧的时间,表哥,”她说,“英国的博士这样悠闲么?我在巴黎这边的课业,是很紧张的。”
“我只是想,我们异国他乡偶然相遇,又有那样的渊源,或许……”表哥打量着于曼颐现在的样貌,身材,谈吐,忽然控制不住地猜测道,“曼颐,你是不是嫁了有钱人,他送你出国读书?那人是做什么生意的?”
“什么?”
于曼颐维持着礼貌的神色终于在这一刻微微僵住,又逐渐冷淡下来。
她转回身子,平静地看着对方,回答道:“抱歉,我没有嫁人。或者说……我以后也不会嫁人了。”
“什么?”表哥脸上露出十分不解的神色,“哪有女人不嫁人呢?还是说,那人送你出国读书,只是不和你……”
他产生了一些低劣的推测,于曼颐被他的视线打量得有些不悦,但这不悦消失得很快。人很难和自己看不起的人一般计较。
“很难理解么?”她浑不在意地反问,“不理解就算了……这事也是旁人告诉我,他和我说,我是彻底自由的,我想怎么活怎么活。”
计划被耽误了太久,于曼颐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再与这样的人周旋,她好像连他的名字都记不住了。
她摸了下腿侧做最后确认,没有再看表哥一眼,而是大踏步地穿过巴黎的街道,又在表哥追过来之前拐进一条偏僻的小路。
她灵活地穿梭在这些阴暗潮湿的小道,像是早已对附近的地形万分熟稔。终于,于曼颐看到了巷子深处,出现了一道臃肿的背影。
相比于于曼颐,那个人才是更不愿意被看清样貌的。这样热的夏天,他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捂得满头大汗。而于曼颐只是戴着一架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
“护照,快,给我新护照。”那中年男人焦急地说。
一张新护照从于曼颐手中翻出来,又递了过去。男人翻开第一页,只看了一眼,就破口大骂道:“我要做一张男人的美国护照,你给我做一张女人的澳洲护照做什么?!你——你——”
他的语气在看清那张护照照片上的人脸时忽然僵住。
男人慢慢抬头,发现那个在电话里自称有门路给他办假护照的、所谓的巴黎美术学院的女留学生,已经把墨镜摘下来,露出一张熟悉的脸。
他对这张脸很熟悉。
他在于家见过她,又在上海见过她。这是他第三次见她——是他贺处长,老贺,第三次见于曼颐。
他瞪大眼睛,眼睁睁看着于曼颐从裙子下面摸出来一把漆黑的手枪,娴熟地上膛,又对准他的眉心。
“你……你……”贺处长急促地后退,然而身后已经是巷子的死角。
“你要做什么!”他惊惧地喊道。
于曼颐抬着枪,一步步地逼近他。他试图转身跑走,可面前只有一面喷着墙绘的红砖墙面。
他听到身后传来一道轻盈而愉快的声音:
“我吗?锄——奸——”
话音未落,巷子里便传来一声沉闷的“砰”的一声。
一张扭曲的人脸顺着墙面滑落下去,眉心喷出的鲜红血浆,和那些抽象派的喷绘一起,组成了一副精彩绝伦的画面。
而在他身后,于曼颐单膝蹲下,又在他身体各处补了几枪,直到弹匣被打空。
“不要回头呀。”她语气温柔,有如善意提醒。
黑色而冰冷的枪又被藏进腿侧的枪套里,于曼颐抻平自己法式连衣裙的裙角,哼着歌,离开了这条巷口。
时间有些紧迫,完成任务之后,她还有几件要紧事要做,例如去品尝一下街角的那家贝果——
毕竟在抵达尽头前,于小姐给自己计划了许多必须体验的,美好生活。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值此完结之际,我只想感慨:怎么大结局会写了一万字……算了,谁还记得这个故事开文时文案里那个“中短篇”和我回评论时不知深浅的“12w完结”呢。
这个故事和之前几个好像都不一样,之前几个大结局都有好多话想说,这个写的过程中一直说“等完结我要写个长长的后记”!但等真的完结了,又只有一种“言尽于此”的心情。
或者说,《于小姐》这一本给我更多的启发是在写作方法上的,这个是作者视角的东西,就比较涉及到技术层面了。我打游戏的时候也对源代码没什么兴趣,我猜想读者们亦如是,因此这些技巧层面的东西我就不在这里啰嗦了。
但是我回评论的时候,发现大家对“创作”这件事的状态还蛮感兴趣的,因为这个事有点玄学感。玄学总是让人产生兴趣的!
可以分享下,《于小姐》这本确实是我来晋江以后,第一次有强烈的“被角色附身”的感觉的一本书。这种感觉之前写短篇体验得比较多,然后《落日化鲸》里男主跳海的时候体验过,《墨尔本》那本里的司七线体验过。
所谓“附身感”肯定不是真的被附身了!我之后用理智总结了一下,其实就是,我太了解这些人物了,太了解整个世界了以及角色的人生了,因此我无论写谁的剧情,都可以让这个角色上我身(不好意思又开始玄学),就写ta的所思所想,所见所感。
当然这个前提还是我已经把这一章的几个剧情点已经打好了,所谓的“上身”,只是我因为可以共情角色,所以很了解当他面对这些外部事件发生时会自然而然产生的反应。
所以这个故事真的对我消耗特别大,写到最后,每一章都边写边哭,为了他们的命运掉眼泪。比如写曼颐被抓回于家那一章,那天我还特别忙,但是我知道如果不写情绪就断了,所以下午强行抽出来3个多小时去写,一边掉眼泪一边拼命打字,写完以后准备去吃饭,一站起来,扑通一下跪到地上了,让我不禁怀疑到底是于曼颐被打断了膝盖,还是我被打断了膝盖……
我写前几本书学到一件事就是不抱怨,我写的过程里也有很多奇怪的杂七杂八的情绪,也很想和大家说啊我哭得好难受。但是我又觉得,每天这一章拿出来就是要给大家带来一些好的情绪的。这种“好情绪”未必是快乐,是一个“好精彩”的情绪,无论剧情是甜是虐,读者今天打开更新觉得“精彩!”,我觉得就写到位了。毕竟现在时间都这么紧,娱乐方式这么多,还有人愿意把时间花在这么古老的娱乐方式上,甚至这么勇敢地打开一个be文,要是再让大家觉得“这看得没获得”,我就有点自责。所以我《落日》的时候还会在作话里嘚嘚嘚好多有的没的,现在作话也尽量不说什么了,沉浸,阅读时的沉浸体验最重要。
我最开心的地方,肯定还是看到评论里有读者说,觉得女主带给了她力量,觉得共情了女主的生命体验。这是我觉得最有成就感的时刻。因为啥呢!这个话题我可以扯一扯。
我小时候看了好多年代文,不是我们焕颜频道的年代文,是真的可能五十年代生的作者写的一些长篇小说。我在青春期里疯狂痴迷这些年代感的作品,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个,是一个四字小说,希望大家不要解码,反正就是这么一本,用现在的话可以总结为“男主视角升级流年代爽文”的小说。
我看得废寝忘食,男主潇洒的人生观几乎奠定了我整个青春期的基调,当然,这大哥也经历了很多感情体验。在跟着男主体验完他潇洒的一辈子之后,我就开始琢磨了:那我可以成为这个故事里的哪个角色呢?经过一番研究,我发现:我可以去做这个男的潇洒多情的一辈子里最后那个,被他选中并无限包容他的女人。这真是一个令人悲伤的结论。
青春期小孩是没有性别意识,但有性别认知的,比如我知道,我是一个女孩。然后小朋友的世界,又是那么的小,当时也没有很多内容可以看,所以我对人生大部分认知都是来自于故事里。结果每一个故事里,男人的生命都是多姿多彩,女人的生命都是男姿男彩。当时我是没感觉的,我是在自己自我意识浮现出来以后,开始觉知这个问题的。
其实在这个网络环境下,探讨性别议题,是一个有点危险的事,但我还是选择在这个后记里面和你们聊一下。
我觉得我也很难给自己定调说我是一个啥类型文的作者,我只能这样说:
我是一个看着旧作品长大的人,我成长过程中受到了诸多此类作品的浸泡影响。当下的各种思潮,让我产生了对以往观念的质疑,所以我选择把故事的核心放在女主身上,去探讨“于曼颐”本人的生命和成长——我不希望我的读者和我小时候一样,看完一个很精彩的故事,然后代入了一下,发现自己只能去做那个男人最后选中的女人,成为一个“家和归宿”。
但我诚实地面对自己,我的“女主故事”里,仍然对爱情体验有很大的需求。所以我思来想去,认为《于小姐》这本就属于“女主核心”故事,去围绕她对爱,对友谊,对生命,对事业的所有渴望与体验去设计剧情。包括男主的设计,也是在已知女主“内在课题”的情况下,围绕女主设计出一个能让感情戏非常可看、又可以加成于她的人物。我觉得这会是我以后设计故事的一个基础思路。
大概就这些吧!哦还有最后几句。
我昨天写完倒数第二章,其实特别累,特别崩溃(但我依然坚强地没有说)。然后我晚上正好约了一个苹果新出的电子产品的体验,我就强撑着去体验了一下。等待预约的过程中,我把苹果门店里所有的产品都玩了一遍,然后我很意外地,感到了一种宁静。
其实我也不是这个品牌的粉丝,我当时想的是另一件事:
如果苹果只有一个手机,一个电脑,一个耳机,它也不会成为一个这么稳固的品牌。我感觉苹果这个品牌,很像乔布斯这个“总创造者”的“整套创造思维”在现实世界里的映射。那我作为一个小小小小mini的小说作者,其实也不是说,我的创造力是为了写一本书,两本书,甚至都不止一个系列的书……我希望大家打开我的书,就像是在逛一个有自己独特美学的品牌门店一样。你感觉每一个产品、每一个系列都不一样,但是它们又有相同的底色。我觉得这才是“不辜负创作天赋”的一种表现——这样想完了,出门店的时候很快乐,感觉自己被更伟大的创造者隔空治愈了。
其实写短篇的时候我已经找到这种隐约的“门店感”了,但是当我重新提笔长篇,并且来写网文以后,我发现网文长篇的创作人格,和杂志短篇的创作人格,似乎相差甚远,我必须从头开始继续找。所以我也是,摸索了几本,碰壁了几本,垂头丧气了几本,又爬起来几本。直到这本书完结的这一天,我清晰地感知到,“于小姐”会是我“长篇门店”的第一块砖。很谢谢你们陪我共同搭建了这第一块砖,追更的人数刚好在一个,能逼着我必须完结,又不会对我造成太大压力的程度,评论区也很温柔,谢谢你们。
曼颐和宋麒番外的话我有一个idea,但是是现代的,和这个故事调性不搭,我放在专栏里那个《番外集》了,最近有空的话去写一下,你们可以去看看,这本书今天就标完结了。然后霍记者的那一本我目前也很有创作欲,但是没有体力了,所以过段时间开,你们感兴趣的话可以收藏一下。
就这些啦。
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