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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第92章 不破楼兰终不还

程知节说话向来不拘小节,一番话说出来,顿时引得大殿上一篇哄笑。 李世民也笑道:

这位原名程咬金的大唐第一福将,向来是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吟诗作对。

没办法,诗这玩意又不是屁,说放就能放的出来!

再说,这些大臣擅长的是君臣之道,治国方略,很多人并不具备诗才。

“陛下,我也有一首……”

他摇了摇头,捧着李谙随军报送来的诗句,大声念诵道: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虽然这几个大臣写的诗比程知节的肯定是好多了,但李世民听了却只是默不作声,偶尔还会摇头叹息。

“皇子殿下打突厥,未到肃州已大捷。六万狼骑全打散,骑猪北逃屁股撅!”

读到这里,群臣已然吸了一口凉气。

“据朕所知,谙儿他们拿的乃是火铳,长约三次,粗约半寸,所发的火弹比朕手里这种还要大上一倍,两军对阵莫说皮甲,铁甲也能轰的破碎!”

“此事甚好!”

夸他的儿子,那不就是夸他嘛!

毕竟,只有咱老李有这么好的种子,才能生出这么好的儿子!

开头这一句,何其豪迈壮阔!

程知节一听,便笑了起来:

“陛下,谁不知俺老程是粗人一个,你让老程砍人还差不多,作诗……嘿嘿,您这是让张飞绣花,拿老公鸡下蛋啊!”

“怪不得六皇子殿下能够将突厥狼骑打的狼奔豕突!”

“陛下,微臣才学浅薄,让陛下见笑了!”

众臣听了,又哄笑了起来。

只这一句,一股来自边塞的悲凉壮阔之意,就似乎已经扑面而来!

毕竟,李谙的功劳和能力那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呢!

群臣之中,唯有长孙无忌几个人默然不语,心情实在说不上是愉快。

李世民得意的一笑:

“谙儿的火枪恐怕比这个还要厉害!”

“除了战场的消息之外,我准备让诸位爱卿吟诗一首,也都登在报纸上,以为大唐功绩增光添彩,各位觉得如何?”

他这首诗做的不伦不类,而且最后一句明显是为了押韵,所以用了个十分粗俗的屁股撅的姿势做尾巴。

许多大臣更是直接拜倒祝贺李世民:

“怕什么!大家都不敢写诗,你就出来做个样子,就算写不好也没什么!咱大唐的将军打仗一往无前,写诗难道就怕了?”

不过既然群臣都不敢写诗,就让这位福将来抛砖引玉,就算是引群臣一乐也好,省的大家一听到作诗就紧张。

李世民看到群臣虽然附和,但却没人敢上来吟诗一首,便皱了皱眉,看向一旁的程知节。

他们保的是九皇子李治,长孙无忌的亲外甥!

这时候,李谙得了大功,又研制出这么强的火器,不就又把李治比下去了嘛!

李世民等他们把自己拍的舒服了,忽然道:

群臣见状,便知道陛下不满意。

“边军催战马,突厥已遁逃,少年逞英雄,漠北始封刀!”

不是老子想给小六子长脸。

“程将军写的好!听起来就这么痛快!“

所有人都好像看到了一个身披战甲少年将军,昂然坐在战马上,迎着从北方吹来的冷风黄沙。

李世民停顿了一下,放下诗文,眼睛望向大殿门外: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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