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非对武器很有研究,连他的镰刀都是由自己设计并制作的,所以他在收拾店的时候也露了一手。
半个小时之后,尼克斯走进店,立刻发出了惊讶的“哇”声。
以前的店只能用新颖别致来形容,现在的店简直是一尘不染,连格调都提升了一档。
因为,店里所有的东西都按分类整齐摆列着,连颜色都是由浅到深,连桌面上的几支笔和其他小工具都有着精妙的颜色搭配。
那些被烧焦的鲜也已经全部被处理掉了,剩下的健康的朵上已经被喷洒了露水和香薰。
尼克斯看到这样完美的店很是满意,境非不愧是他的忠犬。
境非在店后洗了个手问:“尼克斯,你最喜欢什么?”
尼克斯答:“我最喜欢白色的玫瑰和粉色的蔷薇。”
境非惊讶道:“粉色的蔷薇,很适合少女呢。”
尼克斯说:“怎么,我难道不是少女吗?”
——虽然,尼克斯已经两百多岁了。
境非连连摆手答:“你永远都是少女。”
尼克斯这才满意地坐下来,手里捧着一束粉色的蔷薇轻嗅。
这个画面对于境非来说实在是太美了,为了尼克斯他什么都愿意做。
白祈和赫利俄斯站在门口,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最后,白祈拉着赫利俄斯离开了,她说:“给他们留点独处的空间吧,我今天不来店帮忙了。”
赫利俄斯立马露出惊喜的神色说:“那太好啦!祈祈,我们去约会吧?”
“约会?”
虽然他们每天都几乎待在一起,但是他们好像确实没有正式地约会吧。
这简直像失去了谈恋爱的步骤,直接成为了家人一样。
赫利俄斯有些低落地问:“怎么……祈祈,你不想和约会吗?”
赫利俄斯垂下头委屈巴巴的样子,像极了他们捡回来的那三只小狗。
白祈偷偷笑出声了声。
“祈祈,怎么了?”
白祈摇摇头说:“没事,就是觉得你很可爱。”
和赫利俄斯相处得越久,越是觉得他可靠且可爱。
和赫利俄斯待在一起,无论在哪个季节,就像是如沐阳光的春天。
他太温暖了,温暖到仿佛从来没有一点黑暗面。
赫利俄斯,不愧是太阳之神的名字。
白祈牵起赫利俄斯的手说:“赫利俄斯殿下,我们约会吧。”
赫利俄斯眼睛里立马放出了光彩,像是点缀了很多颗星星一样好看。
他使劲点了点头说:“嗯!”
关于约会的地点,赫利俄斯早就想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