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卿房前,门扉半掩,屋内隐隐透着一线暖光。
他还没睡。
沈安歌是悄悄来的,这一路上躲着巡逻的侍卫,她想了想,怕惊醒左邻右舍熟睡的侍卫,也就没有叩门,直接推开走了进去。
刚跨进一条腿,她就愣在原地。
屏风前,烛台案几旁。
顾卿退了左半边衣裳,正袒露胸膛胳膊,给小臂上的伤口换药包扎。
昨日没看见的,今儿全看见了。
烛火的映射下,暖光打在他匀的肌肉线条上,以往冷白的皮肤上多了一层暖意。
如果,忽略那横七竖八的伤口的话。
意外的,见到沈安歌闯进来,顾卿不曾有半点的惊慌诧异,好像司空见惯了似的。
他右手将绷带从腋下绕过来,歪着头咬住绷带一端打了个结,随即衣裳还未穿上便露出笑意,站起来身来唤道:“小姐。”
好像每次见到她他都很高兴。
沈安歌转身关上门,清了清嗓子道:“你的药用完了就告诉我。”
“好。”简简单单一个字,嗓音缠绕。
转过身见他,脸上笑意盈盈,一双眼睛就紧紧盯着自己,恍惚间沈安歌好似看见了她幼时所养的小狗。
对着自己也是这般笑容。
沈安歌看他乖巧的样子,没忍住弯了弯唇。
将鹿皮鞋子搁在案桌上,她直接道:“给你的。”
顾卿的视线从她身上转到靴子上,摸了摸鹿皮靴子,缠着绷带的指尖从细密的针脚处一点一点碾过。
抬首看向沈安歌道:“小姐为我做的?”
“库房里捡的。”沈安歌眼皮都没抬一下,想也没想回道。
“试试合不合脚?”
随着时日越长,从一开始的不适到现在,她对于顾卿这么听话的样子还是很受用的。
她让做什么,顾卿便做什么,听话的不行。
沈安歌坐在一旁,他换上靴子走了两步。
“很合适。”
顾卿低着头看靴子的眸转而望向她,眼里的笑意更深了些,问道:“可是,小姐是如何得知我鞋靴的尺码的呢?”
“……”忘了这茬,沈安歌险些噎住。
这……该如何解释呢?
前世,沈安歌在摄政王府,除了查探定罪的奏折,有大把的空闲时间。
书写画实在静不下心来,时常写着写着就一把撕掉,后来因为母亲给自己做的荷包针脚松了,她便试着自己缝制。
有时她也会讨好顾卿,给他缝制上一两个香囊,充斥着敷衍而又拙劣的讨好,奈何人家看不上那个做工。
那个时候的顾卿浑身上下吃穿用度皆是上乘,哪里会瞧得上这拙劣的东西,送出去的香囊不是丢了就是在角落里蒙灰。
为了讨他开心,自己方便行事,沈安歌也没在意那么多,他丢他的,她缝她的。
两年来,这女红是越做越好。
从最初的针脚歪歪扭扭到后来细密整齐,再后来给顾卿陆陆续续缝制的东西,他只看上了一双银线云纹刺绣的登云靴。
那时,沈安歌还在心里腹诽摄政王果然只看得上奢靡的东西,这绞了银线的才入得了眼。
讽刺的是,在她死后,灵魂飘荡在他身旁时,他日日穿的也是这双靴子。
那双靴子几乎是刻在了她最后的记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