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士辉遇见玫瑰之前,也是个最自爱不过的人呀,”更生感叹地说,“我害怕你也会遭遇到这一刹那。”
“更生,你的忧虑太多……”
玫瑰推门进来,一见我俩的情形,马上骂自己:“该死,我又忘记了敲门。”但见她脸上一点歉意都没有。
“不要紧,玫瑰,”苏更生大方地说,“你大哥向我求婚呢。”
玫瑰放下手中的两杯果子酒,“是吗?”她诧异地问道,“这才是第一次求婚吗?我以为你已经拒绝他三十次了。”
更生侧了头,“我答应他了,我们将订婚。”
“太好了,太好了,有情人终成眷属,快告诉老妈,”玫瑰说:“老妈最爱听的消息就是这一件。”她吻更生。
更生搂住她的腰,“谢谢你,玫瑰。你长大了,今年不问我们送你什么礼物了?”
“我要你们永远爱我。”玫瑰说。
我说:“你是我的小妹,我将饶恕你,七十个七次。”
“可是你始终觉得我是错的,是不是?”玫瑰问。
“玫瑰,我原谅你也就是了,你怎么可能要求我们假装什么也没发生过?”
她叹一口气。
外头有人叫她:“玫瑰!玫瑰,出来教我们跳最新的舞步。”
她又活泼起来,“马上来——”转着大裙子出去了。
更生看着她的背影说:“玫瑰最关注的男人,还是她的大哥。”
我正在开保险箱,闻言一笑。
我取出一只丝绒盒子交给更生。
“是你自己买的?”更生问,“抑或是母亲给的?”
“是母亲早就交在我手中的,你看看。”
她取出戒指,戴上看个仔细,“很漂亮,太漂亮了。”
“要不要拿去重新镶一下?”
“不用,刚刚好,”她说。
“要不要在报上登个广告?”
“不必了。”她笑。
“那我们如何通知亲友呢?”我问。
“他们自然就知道了,在香港,每个人做的事,每个人都知道。”她说。
“明年今天,我们举行婚礼,如何?”
“很好,”更生笑,“到时还不结婚,咱们也已经告吹了。”
我们听到外边。传来的笑声、乐声、闹声,玫瑰的客人似乎全部到齐了。
“千军万马一般。”我摇摇头。
“来,别躲这儿。振华,我们出去瞧瞧。”
我与更生靠在书房门口看出去,客厅的家具全搬在角落,玫瑰带领着一群年轻人在使劲地跳舞。
我担心:“上主保佑我那两张黄宾虹,早知先除了下来。”
“真婆妈。”更生说道。
我们终于订了婚。我安心了。
舞会在当天八点才散,大家玩得筋疲力尽,留下礼物走了,一边说着:“明年再来。”
玫瑰的双颊绯红,她冲着我问:“大哥大哥,你有没有看到那个穿白西装的男孩子?”
“哪一个?”我反问道,“今天那么多人都穿白,我怎么看得清楚。”
男人穿白最矫情,一种幼稚的炫耀,成熟的男人多数已返璞归真,不必靠一套白西装吸引注意力。而女人,女人穿白色衣服却刚相反,像更生,永远不穿别的颜色,她已经炉火纯青了。
“大哥,你在想什么?”玫瑰问。
我叹口气:“玫瑰呀,你眼中的白色武士,大哥看着,都非常马虎。”
“但那个男孩子不一样。”她辩道。
“又是谁的男朋友?”我问。
“不,他跟他妹妹来的,他已经在做事了,是理工学院的讲师,甘七岁,上海人,未婚,”玫瑰报流水账般,“而且他在下午三点就告辞了,他坦白说这派对太孩子气。”
“呵。”我点点头。
“我想再见他,大哥,有什么办法?”
“你是玫瑰呀,你没有办法,谁有办法?”
“如果我开口约他,会不会太明显?”
“问你苏姐姐。”
更生笑,“我哪知道?我不过等着你大哥来追求我罢了,二十九岁半才订婚的老小姐,并无资格主持爱情难题信箱。”
我说:“玫瑰,你不必心急,或许现在他已经到处在打听你的行踪,稍安勿躁,等待一、二天,这个人便像其他所有男人一样,送上门来,给你虐待。”
“我真有那么厉害,就没有那么多瘟生肯牺牲了。”
“说话恁地粗俗。”我摇摇头。
我与更生订婚消息飞快地传出去,大家都很替我高兴,尤其替更生庆幸。
更生一次笑笑地说:“我倒是有点晚福,都说黄振华是个好男人,身为建筑师,钞票麦克麦克地赚,名字却从来不与明星歌星牵涉在一起,现在在中环赚到五六千元一个月的男人,便已经想约有名气的女人吃饭,普通小妞是不睬的了。”
“这么说,女人要有名气。”
“不,”她说,“女人至紧要有运气,现在很多人都认为我有点运气——年纪不小了,又长得不怎么样,居然还俘虏到黄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