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三叔相信你,赶紧去写作业吧,下午三叔给你带回来新鞋。”
陆大庆重重点着头,看向刘春的眼神一脸得意,你不给我买,我三叔给我买,小孩子总是这样可爱,得到一件自己想要的东西就很是高兴满足。
程七七穿了一件蓝底白的的确良衬衫,黑色直筒裤,两条辫子梳的板正,不像是一个结婚的妇女,更像是一个女高中生。
两人来车站赶着最早的一班车进城,没有正规的等车棚子,大家固定形成一个地点就是等车点,陆野和程七七最先到来。
陆陆续续来了不少人,看见两人后热情地打着招呼。
“陆医生,这是去县城啊?”
说话的是邻村一个妇女,之前割麦子伤到手来找陆野缝过针,和陆家关系也不错,自家孩子还是程七七的学生。
陆野点头,“李婶子,最近家里还好吧?上次那个药还是得按时给李叔吃啊,那个病是个长期的过程,不能马虎。”
李翠芳很是认同,这件事情她最有发言权了,自己丈夫那个病去大医院看过都没陆野给开的那个方子有用。
“你妈有你这么一个好儿子真是福气,你看看现在可是享福了。”
李翠一个劲儿地夸赞着,满脸的羡慕,这年代这样的一个儿子真的是可以摆出来天天说的资本。
车上熟人不少,大家有一句没一句的唠着嗑,车上没睡觉的人,也没低头看手机的,程七七靠窗坐着,打开窗户呼吸着空气,感受着车辆的颠簸和周身的烟火气。
这车是往返于乡镇和县城之间,村民每次都会带很多农副产品和鸡鸭上来,车上的味道就很是混杂,程七七有些晕车,闻着这些味道很是难受。
陆野拿出一块手帕递给她,“快到了,你再坚持一下就好。”
程七七点头,握着手里的手帕看着窗外。
微风吹过脸颊,车速的流动带来阵阵微风,感受着周遭的清爽,不断变化的场景勾起不少往日回忆。
车站没到终点站大家就陆续下车,陆野和程七七选择在附近的邮局下车,拿着手里的信程七七进去,这是她给李晓雨的信,两人一直保持着联系,十分关系对方的近况。
这个年代通讯不发达,想要联系大多只能是靠写信,电报又有些不划算。
陆野等在门口,程七七出来后门口停着一辆三轮车,车夫搭着白色毛巾在肩膀上,程七七走过去和陆野上了车。
一辆三轮自行车,车夫在前面骑着,两人坐在后面。
这是这个年代的一种交通工具,里程不远这的话可以作为一个选择,两人感受着颠簸,吹来的风不急不躁很是惬意。
陆野手搭在程七七手上,看着路边闪过的商铺摊贩。
“七七,你看那边那个摊贩是不是上次那个卖冰棍的老奶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