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一天只给五十文钱不太如他们的意,但也总比没有好。反正吃住都由薛家解决,他们一个月还是能拿到一两半的银子,划算。
只是摆在他们面前的问题是,她们才知道闺女和薛家签了为薛家猎队工作三年的契约,提前离开要给薛家赔违约费。
不过其他队员的字据她得重新写一份,让她们家人过来再签过,她绝对不会让这样的情况再一次发生,破坏猎队的规则,散工的出现只此一次、下不为例,不然还真以为她好欺负呢。
而且还让薛家同意他们闺女儿继续在猎队里待一段时日。
这怎能行呢,而且一签还三年!
那人便给他们想了这么个办法。
而且这些女猎户在成亲前三天两头和成年男子混在一起,整日出去抛头露面,有这么个媳妇脸上丢份呐。
自从猎队成立,薛琅静和郑林楚相处熟识了之后,就经常互通书信,天南海北地聊。
白家的事就这么落幕了。
一边盼着说亲的媒婆早点上门,让他们把女儿早些嫁了,好让他们在村人面前抬得起头来,内心又希望女儿能多赚些钱再嫁人。
可他们也不想赔这么多银子给薛家。
可娶她们比普通女子更费银钱不说,这儿媳妇吃的粮食的量能抵得上好几个大男人,不得把他们家吃穷了啊!
与其多些彩礼换回对他们来说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能力,还不如娶个普通女子呢,至少不费银子也不费粮食。
年龄又这么大,他们又不是没有年轻姑娘可以娶,为何要费银子娶这些老姑婆?
女性能力者在亲事上可并不比普通女子占便宜,反而更难找到婆家,因为往往在这样的家庭中,父母都会非常看重闺女挣钱的能力。
可为何现实是能力者的彩礼不仅不比普通人多多少,还不如普通女子好找对象呢?
可薛琅静就没这么如意了,就算现在知道了对方家里的情况,也不能改变什么,只能自认倒霉。
郑林楚的经历比她丰富多了,听对方说些自己在这个小小的偏僻之地接触不到的新鲜事儿,也是条能让她更多地了解外面的途径。
这字据究竟是个啥形式,他们也不太懂,但还是知道违约是要赔大钱的,所以便去隔壁村找了个在衙门里当差的读书人,让他给自家出出主意。
薛琅静自己一般都是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书信写的多了,也锻炼了她的书写能力,在书信上看到些自己不认识的字时记下来,有空拿去问张老头,也提高了她的阅读能力、大大丰富了她的词汇量,还能学学那些文人雅士和挚友之间互通书信的附庸风雅,倒也不失为一个乐趣。
比如这封信,她就得了不少对方新年祝福。
每回轮到她自己回信,她就发现自己没有对方那么有文笔,能想得出那么多文辞优美的字词,给对方回信的时候总是词穷,只能写些自己身边的事儿。
这回,她说了些最近发生的趣事外,还把与白家的恩怨写了,当然还有白家的各种纠结和矛盾。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