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先写下刘巧儿,然后用笔在这个名字上面画了个圈,又写下了邓书山,又画了个圈。
刘巧儿在清水村,那个邓书山却是十里地外的祁山镇。如果是这个邓书山做的案子,他中午从刘巧儿家离开,晚上再回到回到刘家杀人,这样一个下午要来回走三十里路。成年人半个时辰差不多能步行十里左右,从时间上看,他虽然是个书生,但也有充分的做案时间。
可惜这个邓姓的书生死了,否则可以根据他的身体状况做个简单的验证。
她又想到亥时之前(也就是晚上9点之前),村人肯定有未入睡的,如果是这个时间之间做案,肯定有人会听到动静,根据仵作的判断,案件发生的时间大致是在亥时与子时之间。这个判断还是比较重要的。
另外这个案子是发生在大商三年七月初二。七月初二……初二…,她脑海中划过一道亮光。
初二日,天上是没有月亮的,而在这个时代,没有路灯,没有月亮的的晚上来回走二十余里,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挑战。
这个时代的普通人,有夜盲症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凶手是这个邓书山,先查一下他有没有夜盲症,也能做个排除。就算他没有夜盲症,问问他是不是经常经去清水村,也能判断出他具不具备夜行杀人的条件。很可惜,那个嫌疑人已经死了……
突然他又想起来了一句话,卷宗中曾经写过他的供词,他打算回去后打听刘巧儿是否婚配。也就是说,他对这个女子并不熟悉,只是单纯的一见钟情。一见钟情?呵~~她冷笑一声,后世的网上喷子们早就说过,什么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罢了!
她把自己脸娇嫩的脸庞上轻拍了一下,“又胡思乱想,该打!”
好吧,他们似乎是两情相悦,又想歪了……
她强制自己拉回飞跃的思维,把心神放在案子上。那个姓邓的书生显然是对刘巧儿一家一无所知,所以他从祁山镇出发,再回到刘巧儿家,还翻墙进去,准确地敲打刘巧儿的窗户,这……
这合理吗?就算是一个观察犀利,惯常飞檐走壁的飞采大盗,在这样漆黑的夜里,在一个陌生环境里,还想不引起别人的关注,再去做这样的案子也有点困难吧。更何况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要强奸、要杀人、要割肉毁尸,这有多大的胆子,多强的体力?
显然,这个书生做案的可能太小了,他的嫌疑反而是最小的。如果他不是凶手,那真正的凶手是谁?
但怎么解释他的衣服挂破在桃树枝上?而且他的带血的衣服在清水河边出现。这个案子分析到现在,我似乎是走进了一个迷宫,只是在这个里面转圈圈,好像漏掉了什么关键的线索。做案的这个狗东西,还真是奸滑……
狗东西?狗东西!我知道我把什么线索忽略了,原来是它……
“来人,我要出去,我要去看现场。”陆凝霜兴奋地叫道。
继续加油,续续码子。稍后再写一章,感谢支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