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华的父亲,就是太史菜的传人。”陈阿春似乎想到了往事,不由地唏嘘起来,“我上一次见阿华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半大的毛头小子,窝在旺角的小铺子写作业,没想到一转眼也这么大了。”
阿华有些不好意思:“阿春叔倒是没什么变化。总想着找机会去见您一面,没想到还是在这里碰到了。父亲走的时候一直念叨着您……”
陈阿春半晌沉默,终究化作一声叹息,视线凝聚在盘子中颗颗如宝石一般的金钱鸡上,故人已逝,但终究还是留有念想。
阿华也知道提及了陈阿春的伤心事,寒暄两句,也就坐下不再说话了。众人抱着吃瓜过后的意犹未尽,把视线重新转会这道美食身上。
柳程高作为官府菜的传人,自然也听说过太史菜的威名,只觉得这盘中物件虽然小巧,但浓郁的鲜香四溢,还有一股奇异的香。他仔细地吸了吸鼻子,是玫瑰露的味道。
再观其形状,腌制后的肥肉雪白如冰,莹润透亮,真的好似冰晶一般,鸡肝金黄,而叉烧肉红亮,色泽鲜艳,貌似一盘金光闪闪的金银珠宝,招示着招财进宝,财源滚滚。
细细地咬上一口,口中肥软糯香,虽然满口都是肉,但甘而不腻。鸡肝和猪肉不同的油脂香混合在一起,又有蜜的焦香,多层次的不同口感混合着香气在口腔中炸裂开来,味道甘浓澎湃,不亏为粗材细作之代表。
“不亏是第一粤菜!”只此一句话,便点名了这道金钱鸡的地位。
所有的评审都一致点头,纷纷摁下了手中的投票键。
……
两只队伍已经提交了自己的菜肴,剩下的三队就格外受到瞩目。
方子律持着刀柄的手在微微颤抖。这野生大青鱼的力量太足了,在水族缸里抓它就不易,更别提那一扇鱼尾,稍不留意给它煽了一下,打得拿刀的手都不稳了。
方大伯扫了一眼自己的侄子,轻轻地摇了摇头。方子律自小恃才傲物,却不想在第二轮的比赛中差点失手,性子倒是稳重了下来,只是话变得少了。
“子律,让我来吧。”方大伯从他手中接过刀,一手摁住鱼头,在鱼尾锵锵扬起之际,飞快地用刀尖划过鱼腹,这一招活鱼剖腹的手法他不知道做过多少次,只需一瞬间,青鱼大受刺激,激烈地摆动起来,却被一只大掌牢牢摁压,过了两分钟,终于渐渐停止了动静。
鱼腹中有这次菜式中的重要食材——鱼肝。
问起“青鱼秃肺”,百分之九十的老魔都人都要泛起迷惑的神情:“这是什么?”
殊不知,这可是老魔都的一道名菜,但因为食材特殊,已经很少有人能做了。而方大伯早在开赛的当天,就瞄准了水族缸里,清冷鳞片下,那饱满的白色鱼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