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环上辈子跟吸血鬼打过交道。
上辈子他的一个侄子在国外开了一家灵食餐馆, 客人们包括了西方传说中的许多非人类。
其中吸血鬼是餐馆最主要的客人之一。
贾环在这家餐馆兼职了一个月,认识了好几个吸血鬼客人, 知晓了吸血鬼的习性。
与传说中一见到太阳光就化为灰烬的吸血鬼不同,贾环所认识的吸血鬼们虽然讨厌阳光,但阳光对他们的伤害并不大。只是阳光照在他们身上,会让他们的皮肤发光,让他们一看就跟人类不同。
因此,吸血鬼才会躲避着阳光,不让自己暴露再阳光之下。
不过吸血鬼怕火,因为火焰能够将他们烧为灰烬,让他们彻底死亡。
他们怕银制做的匕首刺入心脏,这样也会彻底杀死他们。
还有教廷的圣水,对吸血鬼也有着强大的净化作用。
不过吸血鬼并不怕大蒜。
贾环的客人中,有一个超级喜欢吃大蒜的吸血鬼,他最喜欢的食物便是蒜香蕃茄香肠。
除了这些缺点,吸血鬼可是有着更多让人羡慕的优点的。
不老不死就不用说了,他们的身体素质和精神素质都远远超过人类。
吸血鬼的奔跑速度超过每小时一百公里,能够举起是其体重数百倍的物体。
他们的感官也得强化,使他们有能力看见听见和闻到人类无法辨别的东西。
他们记忆力超群,可以做到过目不忘,还能够轻易学会一门本事。
总之,吸血鬼的优点真的挺让人羡慕的。
而唯一让他们被吐糟被人害怕的吸血这一点,在吃过灵食后便克服了。、
在享受过美味的食物后,吸血鬼哪里还在乎人血?
吸血鬼们是餐馆最大经济来源。
因为上一世对吸血鬼的了解,贾环轻易就认出了学校中的这四个吸血鬼。
看来这四个吸血鬼都是和平主义者,也是素食主义者。
这些年,小镇没有人失踪或者非正常死亡,周边也没有。
这些吸血鬼没有吸人血,他们应该吸的都是动物之血。
难怪他们会住在这个小镇上。
这里的生活环境确实十分适合他们。
一年中没有多少艳阳天,山上的森林中有着不少野生动物。
对于素食主义的吸血鬼来说,这里是最好的隐居之地。
贾环一心二用,一边想着吸血鬼的事情,一边听着老师和同学们的动静。
如此,一个上午就过去了。
贾环没有去学校食堂,而是取出自己带的便当。
他的便当是自己亲手做的。
贾环吃了十多年的面包西餐,已经吃腻了。
西餐虽然还不错,比如那些被誉为垃圾食品的快餐,但他更喜欢吃中华美食。
其他人不会做,他便自己做。
在他的影响下,他这一世的父母和哥哥姐姐也都喜欢了中华美食。
因为喜欢吃中华美食的关系,他们又喜欢上了种文化。
如今,他的姐姐便在种留学,学习正统的种文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