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西泠见状,只好又给几个人续杯。
来来回回,总共续了三次,眼瞧着坛子里都快见底了,刘启才再没好意思张过口。
剃着牙的刘启觉得有必要为自己找回些男人的颜面。
“老板娘可去过岭南?”
将坛子抱回阴凉处,陆西泠摇头一笑。
刘启见人没去过,眼睛都亮了起来:“老板娘没去过,那也没吃过岭南的杨梅吧?”
周围的兄弟们起哄道:“我家头儿便是岭南人!以后让我家头儿探亲时给老板娘捎带回来些!”
一群毛头小子。
刘启手掌厚如熊,一手抓一个脖领子,不费吹灰之力。
陆西泠顶喜欢旅游,便是听别人旅游也如身临其境一般,她被勾引了来,便又打听了岭南的杨梅什么样。
大有要给自己听梅止渴的意思。
刘启比了手势道:“京城的杨梅撑死也就这么大,但我家乡的杨梅可就不一样了,得有这边的两倍大。”
“大还不算,味道还极甜,颜色也不是殷红、暗红,而是紫红,十步之外就能叫人看的一清二楚!”
“就跟……”刘启眼珠子在院子里扫荡一圈,最后落在了角落的柴火堆里:“就跟老板娘家的炭火差不多颜色!”
陆西泠罕见的听馋了。
倘若她当真没吃过,也就是像听天方夜谭一样,乐呵一嘴就完事了。
但上辈子,经济贸易实现全球化,物流发达迅猛,农业技术日益增进,别说两倍大的杨梅了,就是跟小娃拳头一样的她都吃过。
她流下的哪里是口水啊,分明是从眼里倒流下去的泪水。
“相传我家乡的杨梅还能当药用,可以救人性命。”
刘启小时候听过此类传闻,但传闻终究只是传闻,长这么大他还没亲眼见过。
说这件事主要是为了给小娘子转移注意力。
小娘子给他喂得饱饱的,他却用旁人吃不进口的杨梅和小娘子炫耀,瞧给小娘子馋的,直吞口水。
他也忒不仁道了!
可没想到,这件事陆西泠却说自己亲眼见过。
“当真?”
陆西泠点头,认真道:“是小女从前的邻居,入夏时染上风寒,躺在床上几乎是奄奄一息。”
“怎么病的这么重?”
“这小女便不知道了。”陆西泠道:“不过,小女的邻居酷爱杨梅,整日病恹恹的,等一听见卖杨梅的经过家门口,顿时就来了精神,床也能下了,头也不晕了,两条腿倒腾的比正常人还快。”
一圈人听得津津有味。
陆西泠接着说道:“那时候他哪还记得自己是个病人啊,只顾专心致志地一颗接一颗的吃着杨梅,说来也怪,郎中本是说此物和小女邻居的病症相克的,没想到小女的邻居吃完杨梅后,病就渐渐有所好转了!”
“如今都年过七旬了,身子骨还硬朗着呢!”
“竟真有这等奇事……”刘启感叹着。
陆西泠笑了笑。
可见对病人来说,最忌讳的从来不是口舌腹欲,偶尔的满足一下他们,比和他们对着干、最后搞得两败俱伤更合宜。
刘启笑:“英雄所见略同。”
陆西泠也笑,不熟悉她的人却看不出来她笑的不怀好意。
吃好喝好了,她还想和英雄商量些其他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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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