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离的黑暗天赋是拥有强大的自愈能力,只要心脏不死,头颅不损,就能以肉眼所见的速度,在短时间内自愈逆生。
…………
暮离回头看去,护住自己的包包:“你做什么?”
而且还有其它小狗狗正在寄存中,对于长期生活在农家大院里的萨摩耶来说,简直就是它的人间天堂。
按照她的话来讲,她作为贫苦血族中的一员,早已自行降低了生活标准,时刻处于‘维持温饱,遥望小康’的绝望状态。
她当然比云光混得好!最起码,她没有沦落到当小偷的地步。
貌似,自打出生以来,以她光速一样的速度,还没有谁能赢过她的光速疾跑!
那红衣女子轻点了下头,算是与暮离告别。
“你怎么不把墨镜摘下来,现在有一种叫作隐形眼镜的东西。”暮离说道。以前没有隐形眼镜,云光只能戴着墨镜。
当云光第五次翻白眼,马上就快翻成白内障的时候,暮离终于停止了笑声。
“妈蛋的,小偷?”
“……”
暮离看到萨摩耶这么高兴,只好取了号牌走到前台去交款。
“包`养?我哪里像被人类包`养起来?”暮离一脸无语,哪个人类胆敢包`养她?
而云光的黑暗天赋则是拥有一双神赐的眼睛,能够看透人世间所有实物。
暮离暗自咒骂一声,脱了高跟鞋,就去追那个红风衣女子。
“摘眼镜?不要了吧!”那红衣女子抬起头望着暮离,神情里明显有些拒绝。
果不其然,五分钟后,那个红风衣女子被暮离堵在一条死胡同里,扑通一声跪在暮离面前,双手托着暮离的休闲包高举过头,大喊一声:“姑奶奶饶命!”
云光指了指暮离的休闲包,又用眼睛上下扫描了暮离好几次,才开口说道:“你看你,太阳帽,白裙子,高跟鞋,休闲包,刚才还牵着一条傻瓜白痴狗,哪里不像被人包起来的样子?”
大概,她和云光在‘贵族’二字的理解上有些偏差。
然而,暮离仍然是笑。
过了一会,暮离交完钱,把小白送到工作人员手中,好声安抚了几句,等小白全然不再关注她的时候,才朝门外走去。
暮离收回视线,往过道里边站了站,拉上休闲包的长链,可能在追狗狗的时候,包包被她跑扯开了。
因此,云光在人间界里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就是钻古墓地,然后将那些金银珠宝拿到黑市上去卖,或者换取血液。
不过,由于近些年来,人类加大了对古墓地保护,古墓也消失得七七八八,所以云光的日子就不怎么好过,索性金盆洗手,自我放养,变成了一个孤儿到处流浪。
云光的人生信条是:她不会相信任何人类,也不会去爱任何人类。
在云光眼中,人类就是一堆白骨配上鲜血淋漓的大肥肉。
啧啧,难看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