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笛拉了他在一边的沙发上坐下来:“就两天,等到两天后你见到傅小姐,就带她走。”
她说着,拿过自己的包包,取出一张卡递给他,又握住他的手掌:“你身上没有钱不行,这里面是我全部的积蓄,数目不小,够你们应付一段时间了。”
她笑的异常灿烂,而孟绍轩却是根本看不到,许久之后,有暖暖的风从窗台外吹进来,孟绍轩忽然伸手轻轻搂住了芦笛,他低头,在她额上印下一吻,声音温柔似是情人的低语:“小笛,谢谢你,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
芦笛一愣,许久之后,她方才反应过来,颤抖着轻轻抬起手,想要去搂他的肩,却在快要触上的那一刻又生生的停住,她一笑,却是笑的眼泪都跟着出来了,他的气息,那样好闻,他的吻,那样的温柔。
她芦笛一辈子得到这样干净温暖的一个怀抱和拥吻,足矣。
她终是不忍抱一抱他,从他怀中挣开,转过身去时,悄悄的湿了眼眶,却还是故作坚强笑道;“我去做饭啦,我们今晚吃海鲜,我先去厨房准备一下。”
她说着就走了,一如既往的骄傲和妖娆,孟绍轩看不到她,却是紧紧的握住了手中的卡,小笛,我会让你脱离现在这样的生活的,我会让你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让你也,得到你该得到的幸福,我发誓。
********************************************************************************
日已西斜,静知翻过最后一页书,看到“全书完”那三个字时,方才意犹未尽的搁了书本,慵懒的伸了一个懒腰,身子随即向后一躺,靠在柔软的抱枕上,她就那样斜躺在窗台上,赤足披散着一头半长的发,一整天的时间,她竟是连衣服都不穿,还是穿着睡袍。
不知道是夏至即将到来人就会觉得疲累还是怎样,她这几日很嗜睡,而且还总是腰酸背痛的感觉累。
不过是这样看了半天的书,就感觉身子骨要散架了一般。
窗外的阳光还有余温,静知隔着玻璃看外面的葱翠,不知不觉间,似乎回到了幼时的静园。
她未出嫁时,也是这样,整日整日的待在自己的小楼上,看书,睡觉,下下棋,弹弹琴,虽然偶尔要看大妈和静心静仪的脸色,受她们的气,但那日子却也是逍遥无比的。
而现在,静知低头,在沉思中不自觉的开始咬手指甲,她从和绍轩在一起之后,就开始试着改自己五年来养下的坏毛病,虽然她已经不像是那时候一般高频率的低声下气,风声鹤唳,动不动就不安的咬手指,但是偶尔在失神的时候,她也会将自己的拇指指甲咬的惨不忍睹。
她在网上查过,上面说,爱咬手指的人,爱吃果的人,爱蜷缩成婴儿在母体内的姿势睡觉的人,天生缺乏安全感。
她很不巧的,三样都占全了。
听到他的脚步声时,静知并没有被惊动,她记得今晚要陪他出去参加晚宴的,所以他此刻也该是回来接她了。
“在看什么?”他亲昵的按住她的肩,将下颌搁在她头顶软软的发丝上轻声询问。
“你看……”静知这次没有推开他,反而伸出手指给他看窗外一处,嗓音低沉的轻柔:“从这里看出去,和我家的静园,像极了。”
他略一顿,手掌下滑搂住她的纤腰,要她靠在自己胸前,方才哦了一声问道:“是想家了么?”
ps:不好意思加更晚了,今天更新了一万字啊!亲们,本月的月票记得投给猪猪哈,谢谢大家了!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心想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