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的手都废了,合着拘留她一个月就想了事?不可能,她必须坐牢,这是故意伤害。”
“对,坐牢,让她做个十年八年,还要打断她的手。”
“……”
几个女人越说越离谱,感觉要把警察局给掀翻。
队长好想暴走,这是警察局好吗?不是泼妇吵架的菜市口。
几个生呼吸,队长压下怒火,皮笑肉不笑的看着几位阔太太,“几位太太,听我说,你们的儿子也有错……”
“我儿子有什么错,我儿子五好青年一枚,顶多偶尔有点闹点小脾气而已……”
队长话还没说完,就被阔太太打断了,说的那些个没边没际的话,队长都快被气笑了。
呵呵呵,还真是活久见啊,当街调/戏女学生,叫做闹点小脾气,长知识了。
得,这件民事纠纷已经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他还是请示局长吧,让他来处理,只不过,那小姑娘……
哎,队长叹了口气,去办公室给局长打电话了并交代了事情的经过。
半小时后,去市局开会的局长急匆匆的赶回来。
一进门,局长就听到几个泼妇吵个不停,而不远处角落里坐着一个小女孩儿,应该就是他们说的凶手了。
没家人没朋友,一看就是没权没势的人了,这还不知道怎么处理吗?
直接证词证据移交司法办啊,按正常程序走,这女孩儿没权没势的又请不起律师,官司稳输。
如果几位阔太太想要女孩儿判重点,多收点苦,直接去贿赂司法部,买通律师都行,对他们警局又没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