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开出去很远,萧司越才问道,“你觉得你生母还会回来?还是说,你不想你父亲再找一个?”
陆寒筱白了萧司越一眼,她是这么自私的人吗?她怎么就觉得萧家的人都很喜欢自以为是呢?萧老爷子是,萧司越也是,还是说这种习性是有遗传的?
她歪在副驾驶位上,翻着夹子里的碟子,她的左手上戴着一枚古朴的样繁复的戒指,很不起眼,但萧司越每次看她的手,都觉得这戒指格外刺眼。他在陆遥风的手指上看到过一枚一模一样的。
兄妹戴情侣戒指,他还是头一次看到。
他曾经想要陆寒筱取下来,陆寒筱却举着手说,“你要有本事弄下来,我给你跪了!”
他果然折腾了很久,觉得,即便是把陆寒筱的手指头剁了也不一定把这诡异的玩意儿弄下来。他大骂陆遥风,谁知,陆寒筱呐呐地解释,这戒指是她弄来戴上的,甚至,陆遥风手指上戴着的同样的戒指还是他为了安抚陆寒筱才以身试法地戴上去的。
感觉这东西不简单,萧司越生怕为她惹来杀身之祸,还千叮咛万嘱咐,以后万不可和任何人说这戒指的诡异之处。
萧司越却不知,他只知诡异其一,并不知还有诡异其二呢。
陆寒筱挑了一张英国乡村风的碟子,放进了碟机里,音乐声响起的时候,车厢里便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英国乡村风情。萧司越狠狠地瞥了她一眼,“换一张!”
“不换!”陆寒筱撅起嘴,萧司越和她斗,从来就没有斗赢过,还每次都喜欢和她过意不去。
“陆遥风早就不在英国了,你这是有多怀念他?”萧司越没好气地说。
“怀念”,一般是用在死人身上的。并不是萧司越用词不当,他是故意如此。
陆寒筱的头歪在车窗那一边,胳膊肘架在车门扶手上,撑着脑袋,笑着道,“我不怀念他,我只怀念你!”
只是说到陆遥风,陆寒筱还是幽幽一叹,她讨好地歪着头问萧司越,“你有没有听说我三哥的消息?知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
很多消息萧司越知道,只是他不敢告诉陆寒筱。三年多前,陆遥风独自一人进亚马逊丛林,那时候谁都不知道他为何要进去,那里面何其凶险,当年他参加桑赫斯特的选拔,也是在丛林中历练过,但当时桑赫斯特上上下下派了多少雇佣兵在旁边守护这些参赛的学院,一旦发现人有生命危险就会出手相救。
那时候,还死了不下百名的雇佣兵。
而陆遥风独自一人,他拿到了桑赫斯特特级优等毕业生的荣誉,得到了女王勋章,正是前途大好的时候,他却选择了再入丛林。别人都以为他疯了,唯有萧司成猜透了他的心思,他进去,怕是为了黄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