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本写下双方姓名,再把各自的身份信息记录好。接着,他就把这座院子转售的原因,以及赵永水一家购买的原因——让孩子以后到京城来读书,一一写了下来。
最后,在信纸的下方,分别写下双方签名的甲乙方字样。
按照这个格式及内容,陈立本再手抄了一份。
两家人都查看无误,陈立本及其一家人,各自签好了名字;赵永水夫妇和赵玥,也签了名。
陈良娣找来红印泥盒,双方依次蘸了印泥,在各自名字上面加盖了拇指印迹。
找来草纸擦了手,陈立本就让陈良娣拿着协议书,带着赵永水一家去芙蓉胡同居委会备案盖章。
这个时代的人们都很热热情,甚至说热情得过份,也是极其恰当的。
陈立本、陈良娣带着赵永水等人走到胡同东边的尽头,就是芙蓉胡同的居委办公地点了。
这是处在一座小院里的居委会。
院门口,站着两名六七十岁的街道大妈。她们左上臂戴着红袖箍,上面印着黄色的“执勤”字样。
号称“小脚侦缉队”的这些治安执勤的大妈,不要以为只是做个样子。还别说,小偷小摸,甚至寻常的混混、街霸,还真的对她们畏惧三分,甚至是十分呢!
究其原因,首先是这些大妈的气势很足。违法乱纪的言行,她们肯定是不能容忍的。更远胜于此,对于一切她们看不惯的事,大妈们必会主动地予以严厉纠正!
另外,或许就是大妈们毕竟是女性,年龄又很大。一般的坏人虽然是坏人,但家里也都有女性,最起码他们的妈是女的。
因此,坏人对于这些戴着红袖箍的街道大妈,都是无计可施:打不敢打,骂不敢骂——这也是那个时代的所谓坏人们,“盗亦有道”的内心精神的外在反映。
真的是这样吗?
站在院门口的这两位大妈的聊天内容,就可以给予佐证。
白头发的大妈笑着问:“看了昨天的《京城晚报》了吗?”
“嗐,您明知道我不识字的。”银白色头发的大妈埋怨着说。
“哦,一时高兴没想起来。那我就告诉您,”白头发的大妈说,“前天傍晚,一位七十多岁的执勤大姐,盘问了一个过路的贼头贼脑的人。您猜怎么着?”
“怎么着?肯定是坏人!”银白色头发的大妈立即义愤填膺。
“真让您说着了!”白头发的大妈挺直胸膛,大声说,“那位大姐一问,那个坏人就心慌了!坏人要跑,大姐就死拽着不放!一来二去,您猜怎么着?”
“怎么着?!”银白色头发的大妈紧张地问。
“那位大姐最后把那个三十来岁的坏人,按倒在地上!”白头发的大妈骄傲地说着,仿佛是亲眼见到。甚至,她的神情就像是她捉获了那个坏人一样。
“好!”银白色头发的大妈解气地说,“坏人后来怎么样?”
“坏人一是害怕那位大姐的气势,二是怕人民群众严厉打击。乖乖地趴在地上等警察来!警察来了一问,您猜怎么着?”白头发的大妈说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