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她慢慢走上前,纤白的手指拿起那张请柬。
再抬眸,又是一副温顺乖巧的笑靥,可说出的话,却藏着针:“沈夫人,总有一天我也会让你尝到失去所爱,却无能为力的滋味。”
这话,让蓝姿的脸色有瞬间的难看,她唯一在乎的就是沈琼琚。
但她手里捏着许家那老太婆,老太婆在沈奴心里的分量不比庄严差,不怕沈奴不听话。
想着,蓝姿心头一松,冷笑:“沈奴,别再做无谓的挣扎,你生来贱命,就该认命。”
话落,沈奴已经走出了书房。
……
回到小房间,沈奴给奶奶打电话,没打通,又打到一直照顾奶奶的护工那儿。
从护工嘴里得知,确实有人接走了老太太。
挂了电话,沈奴靠在门板上,捏着请柬的手,指骨泛白。
沈思思有句话说的没错,她就是沈家养的一条狗,被拔光了尖爪利齿,任人宰割,无从反抗。
次日,做完体检,沈家的司机就把她送去了商场,蓝姿已经在vip高定区给她备好了礼服,她一到,柜姐就带她去了试衣间。
那是件大红色的深v礼服,布料轻薄,性感又暴露,实在不像好人家的姑娘会穿的,但却是最能勾起男人欲望的调调。
“我以为是谁呢,原来是沈家养的那条狗。”旁边传来一道刺耳的声音。
沈奴从镜子里淡淡地看了沈思思一眼,不想跟她逞口舌之快。
沈思思将她上上下下扫了一眼,讽刺道:“庄严刚死,就穿成这样去勾引野男人,他要是知道了,该死不瞑目了吧。”
沈奴正要去化妆间,听见这话,停了下来。
她回过身,对着镜子轻转了一圈,有些苦恼地自言自语:“不知道陆少会不会喜欢我这样穿?”
说完,扭头去了化妆间,留下沈思思一个人铁青着脸咬牙切齿。
四十分钟后。
司机把她送到方达董事长举办寿宴的酒店。
方达集团虽不如华清、陆氏、盛安这些顶级企业,却也是京城上流商圈的中流砥柱,董事长六十大寿,圈子里有头有脸的差不多都来齐了。
上流圈的这种场合,是用来结交人脉的,各位商界大佬们三三两两地攀谈,沈奴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丫头,理应不会引起多少注意。
可当那抹红出现在宴席厅,厅里竟出现了短暂的寂静。
这种艳丽轻薄的礼服,不仅挑颜值,更挑身材和皮肤,极容易暴露外貌上的缺点,但那个看起来年纪不大的女孩,竟把这件礼服的性感火热发挥得淋漓尽致。
然而她一张小脸却又素净淡白,如一朵梨,清纯可人。
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在她身上融合得恰到好处。
她款款走来,牵动着所有人的眼球。
“那是谁?”
不知道谁问了一句。
沈奴循着声音,看见一位面善的年轻男士,她微微一笑,优雅又大方。
却笑得那位男士当即直了眼,回过神后抬脚就要上前搭话,沈奴已经移开了目光。
她转眸巡视全场,本想找陆云谏,却不期然地,对上一双深邃的冷眸。
宴席厅摆了几十张桌子,陆清臣坐在主桌边的椅子上,挺拔宽厚的身躯倚着靠背,右手撑在桌子边沿。
旁边围了不少与他攀谈的男士,年轻的年长的,竟然都是迎合讨好的神态。
灯光打在他身上,白衬衫一尘不染,眉眼清冷雅致,发丝一根不乱,细细看,从头到脚处处好。
他随意往那一坐,气场和气势便压倒了宴席厅这一众巨商富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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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