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这次出海还不知道要在海上待多长时间,我怕你们无聊,所以专门给你们带了两本书。”
蒋珍珍接过书一看,一本《红楼梦》,一本《基督山伯爵》,居然是中外名著各一本,种类还挺丰富。
“谢谢,我会看的。”蒋珍珍说。不过她上船是为了带着渔民一起捕鱼的,用上她的金手指,估计很快就能满舱而归,根本没时间和机会看着两本书。
蒋大胜说:“看书容易加重晕船的症状,你第一天还是先别看,等第二天适应了,再把书拿出来。”
蒋珍珍笑道:“好,好的。”
蒋大胜在蒋珍珍这里停留两分钟,见蒋珍珍没什么其他需要自己帮忙的,便出了船舱,去干活了。
蒋大胜前脚出门,蒋珍珍后脚就出来了。
第一次跟着渔家汉子出海打渔,蒋珍珍可不会一直在船舱里待着。
甲板上,渔家汉子正在忙碌,他们这艘捕捞船相当原始,用的是风帆做动力,判断好风向拉起帆布,大风刮在风帆上,推着船向大海深处驶去。
十几艘捕捞船从港口出发,看起来特别壮观。
过了一会儿,蒋珍珍来到蒋大胜身边,问:“那些船去哪里了?怎么跟咱不是一个方向?”
蒋大胜正弯着腰挽裤腿呢,听到蒋珍珍的话抬头看了眼,笑呵呵地说:“他们是去兔子岛那边的礁石区捉海参了。”
海参这东西,春秋两季最适合捕捞,夏天和冬天它们都藏在海底的礁石缝里,根本没有机会抓到它们。
而且海参自古以来就作为一种价值极高的滋补品被食用或者药用,供销站那边一直都是有多少收多少,价钱居高不下。
但捕捞海参非常辛苦,必须要选水性最好的人,潜在海里扒住礁石一点点翻找,而且这个年代是没有供氧设备的,所有人只能靠肺活量来捉海参——这应该是海参价值高昂的主要原因。
“咱们不去捉海参吗?”蒋珍珍问,如果去的话,那她也可以跟着一起下水,毕竟她水下呼吸的金手指最适合干这个,只要控制好时间不让人察觉到她的异常就好。
蒋大胜说:“咱不去,咱去捕鱼。”扎海参的人已经够多了,那地方不大,去那么多人也是浪费人力,所以他们这艘船还是负责到海上捞鱼。
一般情况下,船开到哪里,都是船老大说了算的,因为船老大有很多航海本事,而且还能掌握鱼群的位置,能带领渔民捕捞更多的鱼。
不过这一次,船老大却找到了蒋珍珍,问她觉得他们这回应该去哪里。
蒋珍珍哪里懂这个,而且她有金手指在手,在哪里都能获得很多收获,不过她第一次上船,对什么事情都不熟悉,因此决定低调一点,便说:“我不懂这个,还是听您的。”她笑起来,说,“您又不是不不知道,我对于咱们这艘船来说,就是个吉祥物。”
船老大很高兴蒋珍珍有这个自知之明,虽然蒋珍珍和大海很有缘分,甚至可能会为自己这艘船带来好运,但船老大还是希望自己在船上的威严不会受到挑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