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阿特丽斯心里给伊莎贝拉鼓掌,表面却波澜不惊。
安娜当年想生一个女儿,并不是因为她有多喜欢女儿,而是她自己想凑一个“儿女双全”的美名,再加上公婆比较喜欢女孩,她才想要生出一个女儿来。
生下比阿特丽斯之后,婆婆明丽妮娜居然把自己一半的嫁妆给了这个唯一的孙女。虽然这些财产至今仍然被把控在安娜手里。由于明丽妮娜已经去世,也没有什么其他实质性的证据能够证明这些财产是给比阿特丽斯的,所以贵族委员会也无法干涉。
在祖母去世后,虽然因为比阿特丽斯,父亲这个小家庭拿到的祖父祖母的遗产比其他几个叔伯得到的总数都要多。
但她在家里的地位一落千丈,大概是因为财产拿到手了,她的价值也就到此了。
父亲古斯塔夫公爵性格懦弱,只敢安慰女儿,却不敢护着女儿。
安娜本人更爱儿子,爱屋及乌,也因此更喜欢自己的儿媳。
按照当朝的贵族法律,只要是在家的孩子,身为贵族的父母都必须给予扶助——无论孩子是否成年。
这条为削弱贵族而制定的法律被伊莎贝拉戏称为“啃老法”、“败家子养成法”。
为了少一个跟他们分公婆财产的,4个嫂子都希望比阿特丽斯嫁出去,而不是招女婿进来。最好是低嫁,这样就能够给家里带来一大笔的彩礼收入。
但是比阿特丽斯是皇帝的近亲,他的婚姻需要皇帝的批准。比阿特丽斯的舅舅,前任皇帝伊万虽然昏庸,但不是个傻子,他一眼就看出了妹妹家里的问题。他只秉着一条原则:“只要是外甥媳妇们或者她们的亲朋好友介绍的婚事,一概不准。”理由是:“低贱者没有资格为公主安排婚事。”
所以嫂子们的想法一直都没能够得逞。她们和她们背后家族的地位也因前任皇帝的这句话遭到了降维打击。
直到后来比阿特丽斯认识了劳尔,两人恋爱了,新上位的诺克亲自赐婚,让比阿特丽斯嫁给了劳尔。
由于新皇上位,安娜从皇妹变成了皇姑,成了三等皇亲;偏偏劳尔的祖母也是个老皇姑,但是劳尔父亲是个元帅,古斯塔夫和安娜俩加起来也顶不上他一个。
这就成了一门既没有彩礼也没有嫁妆的婚姻,伊莎贝拉皇太后看不下去,才赏赐了比阿特丽斯一些嫁妆,皇帝则封了表妹一个实实在在的侯爵爵位。
小伊莎贝拉也是知道这些往事的,她问:“是不是感到很解气呀?”
比阿特丽斯的那些个喜欢在婆婆面前搬弄是非的嫂子就是树上叽叽喳喳的鸟儿。
比阿特丽斯问道:“你就不怕她们俩去太皇太后面前告状吗?”
小伊莎贝拉笑了:“她们多大年龄了?难道还是受了委屈就要到妈妈面前去告状的小孩子吗?”
我都没这么做过!更何况两老太婆。
这个比方直接把比阿特丽斯给逗笑了,她说:“说的也是。”
“话说回来,树枝摇晃的厉害绑一绑就行了,可麻雀咋唬的太厉害,就该用弹弓打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