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头厉声喝问:“你昨日是否在大街上与一紫衣女子争执?”
陈楚之答道:“是,也不是,是有一女子,但并非起争执。”
“是这样的,小生名叫陈楚之,昨日偶遇那位姑娘欲买假货,出于好心小生就劝解于她,人的身体发肤乃受之父母,不论男女皆要爱惜。她身为女子也应该自强自立,不要过于执着于外表的美貌。还有这位小哥你这样公报私仇就不对了……”
陈楚之整衣束发,又要开始一番侃侃而谈。
捕头姓张,是个大大咧咧的急性子,听他一通说教早就不耐烦了,粗暴地打断他。
“少说废话,承认是你做的就对了。那女子死了。”
死了?
陈楚之顿时愣神,“不是为了给卖货郞来找小生出气的?”
“出什么气,死人了,朝哪出气?府尹大人让你现场指认尸体去!”张捕头又是一声断喝。
陈楚之闭了嘴,一脸的沮丧,饶是如此,当他瞧见人群中的顾不全时,还是理了理衣裳朝她作了个揖。
“不全姑娘,相烦看好小生的书蒌子,小生去去就来。”
“哎,书呆子。”
看着陈楚之被押走,顾不全实在想不明白,惹上人命官司他不着急,却惦记一个书蒌子,里面就几本破书,也没看出有什么特别珍贵的呀。
而且,惹上人命官司,并不是“去去就来”那么简单。
“这穷酸书生杀人了?被捕快从床上拎走的?”
摇铃刚睡醒,搓着眼睛赶出屋来看热闹时人已散去,她对于陈楚之没啥感觉,只是非常遗憾错过一场精彩的大戏。
顾不全看了她一眼:“陈公子不会杀人的。”
摇铃嗤了一声:“你凭什么那么相信他?”
“凭他对人的平等相待,凭他有一颗对女子不公平命运的怜惜之心,凭……”
一回头,却见身旁的凌岸眉心紧拧。
摇铃笑得愈发不怀好意,故意大声说道:“顾不全,你不会是喜欢上那穷酸书生了吧?”
“呃……”顾不全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淡然说道,“我就是觉得他是个好人。”
“自从福州城遇见陈公子,一路同行来到青州府,陈公子啥样的人,傻蛋你也看得出来的对不对?他虽然又酸又腐书生气十足,但他绝没有坏心眼的。”
凌岸没有回答,顾不全只得又接着说道:“傻蛋,昨夜你和陈公子住一个屋子,你会为他做证的对不对?”
等了很久,顾不全都没有等到那声熟悉的“嗯”。
他面无表情,丢下一句:“昨夜上半夜,他的确出去过。”
转身径自朝着门外走去。
“出去也没什么奇怪的呀,总不能说夜里出门的都是凶手。”
顾不全小声嘀咕了一句,不想凌岸象有顺风耳似的又折返回来,冲着顾不全说道:“出去,还不承认。”
说罢,又自顾自地走了。
出去不奇怪,但出去不承认,就有蹊跷。
“可是……”顾不全愣了愣神,嘟囔着,“反正我不相信陈公子会杀人。”
“破书蒌子都背得东倒西歪的,几句话说得颠三倒四,他还会杀人?”摇铃也实在想不明白,“不管了,我信傻蛋的。哎,傻蛋哥,顾不全,你们等等我呀。”
青州府的捕快押着陈楚之,一路吆喝驱使着到了城郊。
石桥溪水静静流淌,一具身穿紫衣的女尸仰面卧于溪岸,身旁落着一袭紫色的面纱。
据说是有位妇人晨起到溪边洗漱,见一女子披头散发面朝下趴在乱石中,慌忙喊来本地里正。
众人将女子翻过身来,掀开她脸上的面纱一瞧,只见一片血肉模糊根本看不清脸,吓得连滚带爬去报官。
青州府的府尹大人有一个令人一听就倍感亲切的名字,名唤易良金。
亿两金,人见人爱,见开啊。
但他生得有点对不起这个名字,精瘦精瘦的,一双眼睛总象鹰鹫似地看人,除此之外还有一副一点就着的暴脾气。
按他自己的说法,那叫“嫉恶如仇”。
易大人平生最崇拜的就是善断奇案的狄公,因此他很喜欢到命案现场断案,常以狄公再世标榜自己。
这不,一接到报案,易大人就亲自领着捕快们到达现场,这亲力亲为以及雷厉风行的作派赢得了众多百姓的称道,很多人甚至跟随着从城里赶到城郊去看热闹。
竹尖儿也是围观者之一,他拼命挤到了前排一瞧,熟悉的衣裳熟悉的面纱!
这不就是昨日买大美罗敷丸的紫衣女子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