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唱片公司的中国分公司要签下初恋乐队,全然是因为雷霖湛的倔性格。
他不愿意单飞,所以公司最后决定,签下他们一整个乐队吧。
有雷霖湛在,初恋组合应该还是很有潜力和发展前景的。
但是签约的价码很低,条件也不似公司的名头那么华丽,这让小代有些感到不安。
“一签就是五年,任何活动都要服从公司安排……感觉一点自由也没有。”
“不过那唱片公司是国内数一数二的,捧红的歌手也很多,实力很强大。”
雷霖湛作为队长,只征求大家的意见,“那决定是签还是不签。”
凌志忧心忡忡的托着脑袋,“签了我爸会不会打死我?一开始就是背着他参加比赛的,要不是我姐替我瞒着,早就被我爸拍死了。”
凌志的爸爸,是完全反对他组团参加比赛的。
他的音乐梦想,一直都是背着父母偷偷摸摸进行的。
凌志的爸爸一心就想他继承自己的事业,自家的公司。
所以怎么可能让他去做什么歌手呢,更何况是唱那些听不懂的摇滚音乐。
小代对签约的条件也有些不满,“我感觉这个公司给我们的价钱太少了,还是说我们太有钱了?”
小羽毫不犹豫的告诉她,“是因为我们太有钱了。”
因为四个人的家庭条件都太优越了,所以金钱的观念在他们的眼里底线很高。
十万块不算有钱,一百万不算有钱,要很多很多了才算有钱吧。
而刚刚签约经纪公司的艺人哪有什么钱啊,够填饱肚子就不错了。
所以公司开的那点小钱根本就不如他们家里给的零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