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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2章 番外1 郭暧篇: 君如鸿雁我如鱼

我一点也不喜欢升平公主,至少成亲时是这样的。

她那张漂亮的脸蛋高高在上地挂着高贵,傲娇,娇奢,蛮横,泼辣,无理……有点儿让人讨厌。

听说她的生母崔妃出身显赫,来自五大望族中的博陵崔氏,乃韩国夫人之女,又仗着姨母杨氏一族的势力,故而崔妃生前也是属于母螃蟹一类的。

这样一来,我就更讨厌升平公主了!

但并不代表我喜欢贤良淑德,循规蹈矩的女人。那样生活也会变成按部就班的木偶戏,僵硬又无趣。

我暗恋的商音,是公主性子丫鬟命。在倡家长大的女子,属于贱户,未经官府许可,贱户只能配贱户,其子孙世世代代为奴为倡。可商音就觉得贱户没什么大不了,才华与技艺是她高贵的气质,眦睚必报也是她可爱的小性子,这种傲娇都是从她骨子里的快乐与自信迸发出来的,并没有皇亲国戚给她撑腰。

欣赏商音类似的言语,在我未尚主之前曾对母亲提及,许是母亲见我与风流的独孤默走得近了,担心我会染上一些不好的习性,于是她立刻用猜度警醒的眼神盯着我,说:“商音是贱籍女子,良贱不可通婚,况且圣人有意让六郎尚主,你们莫要背着乱来。”

商音若会乱来,那就不会是我暗恋的女子了。

我若乱来,自然也就配不上她了。

可商音这样的女子,我隐约觉得,她不可能一生都是贱户。

有朝一日她若放良嫁人,纳她的人,那么一定,不—是—我。

尚主的人,一定是我。

谈及与升平公主如何相识,李端还算是牵线人。

李端是我门下的诗客,于“大历十才子”中名声最响亮,我与独孤默为武友,那李端则是我的文友。某一日,李端从会诗楼上回来对我说:“升平贵主请郭六郎为她作诗。”

我偶有听说,会诗楼是升平公主结交诗人的地盘,那些才俊青年于锦绣丛中挥笔,就会得到公主的赏赐。大唐公主好面首,我尤之厌恶,隧一杆子打倒一家人。当时升平公主还只是太子继位后从郡主晋级的公主,惯会恃宠生娇。

“我不去”。我歇下手中笔墨未干的诗作,漫不经心,无欲无求。

李端生怕被公主吞了似的,再三恳求我。千求万求,我想想还是答应他吧,因为我不去的话,复命的李端可能就真的要被公主活吞了。

我的母亲也是太原人氏,有咏絮之才,到暮年时信佛,与我善武杀敌的父亲互补,沾着夫婿的功勋她便尊为霍国夫人。文武结合的产物自是优秀,我并不像一贯粗狂的人唯有匹夫之勇,豪爽不羁之余,我也在诗词歌赋上下下手笔。总之,大唐的好男儿文武不分家,提起狼毫妙笔落丹青,刀剑一出千里取人头。

去会诗楼拜见公主的时候,我并没有富丽着装,仍是晨起练剑穿的旧色衫袍,袖袍上还开着与独孤默切磋武艺而划出的刀口子,我准备让母亲为我缝补一下接着穿。这些都不重要,我只是懒得换着装罢了。进入楼阁,我东张西望习惯性地吹着口哨,在一群文人骚客群中,明显放诞无礼。

一众诗客聚集在一架明月出天山的双扇夹缬屏风前,玉人姿色隐绰在缬晕中,幕后公主的芳颜笼上了一层神秘而优越的面纱。我能够看见,她发髻簪的翠翘光华与屏风的清风明月相遇而重叠,竟映得明月失色,似是被公主的容颜碾压了一般。

旁边有文人昂诗赞美了公主的美貌,她一开心,挥挥手:“赏。”

作诗的人便得了百尺鲛绡。

当朝帛币兼用,布帛依据质量尺寸可以当做相应的货币来使用,“丝绸之路”的冠名也蕴含了这个道理。所谓“南海出鲛绡纱”,鲛绡也是不差的赏赐了。

帷幔一挂,往漂亮屏风背后一坐,就是美人啦?年少轻狂的我抱手转悠,啧啧叹出声,应景作句诗道:“银屏掩去金枝容,锦缎得来诗客从。”

我讽刺了那些一味恭维公主美貌的诗客,一刹间我如吸光体般汇集了他们异样的目光,在他们的眼睛里,我能清澈看见自己桀骜不驯,无所畏惧。那时候的我,不过十三岁矣。

惹得公主的侍女骂我:“哪里来的市井泼皮!休得捣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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