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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千金与野狗(中)(男配觉醒,原著向IF线)

他放弃了把苟安弄回休息室让她“还债”的想法。

成年礼宴的第二天, 苟安挂着黑眼圈,打着喷嚏,说话都有浓重的鼻腔音,染上了重感冒。

放着早餐不吃, 苟大小姐跑到自己的休息室门口查看情况, 正巧碰见还穿着昨晚的礼服、面色泛白的陆晚, 低着头,匆匆从休息室走出来。

两人不幸地打了个对照面, 陆晚咬了咬下唇。

苟安尴尬的不行, 说:「路过。」

看上去完全懒得理她,陆晚瞪了她一眼匆匆离开, 苟安见她屁事没有,长吁一口气刚想回去补个觉, 休息室的门再次被人从里面拉开——

门后出现的男人很高, 肩膀跟苟安身后那片大海五五开的宽阔, 衬衫有些凌乱地扎在窄腰里, 衣领解开了四颗扣子,露出大片胸前肌肉。

西裤也没好好穿,皮带不翼而飞,腰扣也打开了,裤子堪堪挂在腰线。

贺津行挂着一脸萎靡(因为宿醉外加一晚没睡), 漆黑的难得没有焦距的眼, 对视上僵在门外的苟大小姐。

他停顿了下,从嗓子眼里发出一声痛苦的沉闷声音, 听上去好像是要死掉的样子, “嗯?”

殊不知自己这样, 在少女眼中, 很像是传说中的“过度”

——至于和谁“过度”,苟安相信这间属于她的休息室应该不会再出现第三个人。

………………………………出现的话也太惊悚了!

面对苟安完全呆滞的脸,贺津行并不知道她头发一根根竖起来已经震惊到了外太空,

挑了挑眉,他反而觉得:挺巧。

没忘记昨天是因为什么枯坐一夜,“冤有头债有主”,负债的人这就送主动上门来还债,并且她的视线落在他的腰线下……

那视线遮遮掩掩,反而让男人这一天的清晨突然变得兴味盎然。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贺津行原本没想着放过她。

阳光刚刚升起,现在时间还早,一个人凭空消失几个小时也不会引起什么恐慌。

但就在他准备一脚踏出休

息室门,伸手抓人时,电光火石间转念一想,其实他是自找的。

时间再往前推,前一晚他喝多的原因是跟亲爱的亲哥哥们坐在顶层船舱里喝酒,大家不知道怎么谈起了苟家和贺家的婚事——

眼瞅着苟安和贺然好像不太行了,也许不日便会解除婚约,贺家的叔叔们就在想还有什么名额能够顶上,此时贺津行喝得已经有点多,随口问了句:「实在不行,我去。」

没人把他的话当真,也没人知道他真的有点想要苟安。

——倒不是一颗彗星砸在地球表面溅起星辰海浪千万尺的心动……

就是单纯的、变态的,想要。

最后三叔提到了贺渊,说他儿子最近其实有长高,贺津行嘲讽地掀了掀唇角心想,能有多高?

男人放了酒杯,说去吹吹风散酒。

这风吹着吹着就吹到了苟安的休息室门口,然后毫不犹豫地,他推门进去了,

——想要的东西就去拿,不合适再说,总比拖拖拉拉被人捷足先登来得强。

这是从来思考都只过脑子不过心脏的人一贯的思考方式。

只是没想到休息室里的是陆晚。

思考到这,贺津行脑中一片清明,反应过来昨晚的一切反常与付出,可能是老天爷看不下去他的直白禽兽处事风格而做出的惩罚……

所以在一瞬间,他放弃了把苟安弄回休息室让她“还债”的想法。

作为生意人,他还是有点迷信的。

而此时,面对苟安的瞠目结舌,贺津行知道她误会了什么,他当然不会跟她解释——在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决定“放过她”的一瞬间,他原本明亮的眸又涣散开来,懒洋洋地往休息室门边一靠,就像一只优雅又慵懒的大型猫科动物。

“看哪?”他嗓音沙哑。

苟安头皮发麻地把自己的视线从江城的天王老爷裤.裆上挪开。

“别多嘴。”

贺津行提醒完这句话就离开了,走的时候,他听见站在甲板上的小姑娘疯狂打了几个喷嚏。

他没回头,但他知道,这个胆子比猫还小的小姑娘,怕不是被眼前的阵仗吓坏了。

……

成年礼宴之后,以为自己撞破了什么惊天动地秘密的苟安有些忐忑地等着陆晚来找她算账,甚至已经做好了准备,以这女人刚正不阿的个性会直接跳过勒索那一步,毫不犹豫的报警……

谁知道什么都没发生。

面对贺然对自己越来越冷漠,眼看着就要解除婚约,苟安又开始琢磨要不要告诉贺然,你照镜子时候有没有发现自己长得有点像阴山大草原——

但最终,她没说。

成年礼宴开场舞的怨恨还在,她才不要管青梅竹马先生是不是绿帽子王。

这样一拖又拖,苟大小姐把自己拖得由感冒引发最后大病一场,在两家确定了会解除苟安和贺然的婚约之后那几日,她夜夜哭着从梦中醒来。

梦里,总有陆晚好运不断,从睡了贺津行开始,夺走了苟安原本拥有的一切。

某天早上,又一次从噩梦中醒来,太阳还未升起,打开房间的门,在保镖先生平静的瞳眸中扑进他怀里大哭一场后,她像是快要溺死的人抓住了自己的浮木——

苟安发现自己压根拿陆晚没什么办法。

只能被逼得拿出杀手锏,拎着裙摆告诉贺然,贺津行和陆晚睡过的事,然而贺然只是一开始表达了震惊……

但是这屁用没有。

他还是要跟她解除婚约,然后转头娶那个和自己小叔睡过了的女人。

苟安百思不得其解。

并彻底陷入绝望。

……

在此之前,苟安这辈子,也没认真的喜欢过谁。

千金大小姐的在意显得笨拙又毫无章法——

可能是从家中从此摆满了夜朗喜欢的蝴蝶酥;

也可能是偶尔转过头问他,你冷不冷,你热不热,你要不要喝水;

更可能是独自用餐时,让服务员加一副餐具,面无表情地拍拍身边的椅子说,坐。

当她无数次,不自觉地将目光投向以前根本不在意的保镖,并且开始注意到自己的背影是不是有不优雅或者驼背,让身后跟着的那个人看见不美好的角度,管理颜艺——

她意识到,完了。

从哪个扑进他怀中嚎啕大哭的清晨开始,脑海中全部都是他错愕的神情,好生动。

但她也记得那一个瞬间,他没有推开她,正如之后又有很多个清晨,他将眼泪全部糊到了他的衬衫之上,他都没有拒绝。

她好像开始有点喜欢这个面瘫的漂亮脸蛋,并且注意到,偶尔她回过头看他时,会发现他的目光也正好落在自己的身上。

如果要用“他是保镖当然得看着您啊”来解释,那么目光相碰的瞬间,他会立刻有些仓促地转开脸,就显得非常可疑。

这份神秘的喜欢,保持得礼貌又克制,苟安没有跟任何人分享,只是每天不甚其烦的塞给夜朗那些蝴蝶酥,借此表达。

夜朗表示莫名其妙,他第一次见这个东西,是某天吃早餐的时候,在早餐店遇见陆晚,陆晚在看手机——

手机上提到了这个很有名的蝴蝶酥,陆晚捧着脸叹息,好想尝尝看,将近两百块钱,还不如杀掉我算啦!

结果过了两天的某个宴会散场时,夜朗看到甜品台上还有剩余的甜品,准备要被处理……

正好就是这个大名鼎鼎的蝴蝶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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