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读书只会让大家愈发固执的认为,只有自己所看到的那个世界才叫是真实的:你瞧,这世界本来不就应该跟这书里描写的是一样的吗?可你为啥在看完了以后又非说它的确是跟你想的不一样呢?世界从来就没有大同过,它只会因为人的不断闹腾,而从此变得愈发大不同……
所以说,识字其实不重要,看不看书也不重要,是不是人才最重要!倘若你本身就不是人的话,那文化只会让你变得愈发的可怕!因为人的自主意识一旦形成就很难被改变了,文化只会让人更加的自视清高,害起人来就更自信!识字也改变不了你的本性,更改变不了这个世界……
做为一个女生就不能听他们胡咧咧!爱不爱画妆,就跟爱不爱书一样!全看个人的喜好,跟他就没关系!你又不是为他活着的,管他爱不爱看!关键是要看自己想怎样,想不想让他看着高兴!别听他说就喜欢素颜的,男生都是很虚伪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有谁真会不喜欢漂亮的?
去掉了心头的那条金锁链,是不是就轻松了?就像书一样,我劝你少看那些不让这样,不让那样的破书,整个人就会好很多!幸福是会在不经意间写到脸上的,自己的容颜又不是从图书馆里借来的,想画就画,谁能管得了?
就怕是你自己主动选择了放弃,不想再向青春去借容颜,懒得去费心思,又舍不得那冤枉钱,所以才会选择了放弃……
放弃也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到脸上的,就像王丽娜这样,现在觉得好累,不想再去争艳,只想要把自己一个人埋进书里来好好的静一静……
素面朝天,沧桑就会悄悄的爬满在脸上,让人看着真的是好可怜,而自己却是浑然不觉。整个人都沉浸在书里,那里有属于她的另一个世界,不需要再看容颜……
这就是书的魅力所在,真实而质朴,大家谁都不会因为要去看书而刻意的装扮你自己。在书面前你不需要装,更没必要去作,坦然面对就好了。因为你不需要得到它的青睐,书就能向你敞开心扉,坦诚相见,欢迎你来读,并从中找寻到那只属于各自的欢喜!……
不管你是好看,还是不好看,书都不会来歧视你,只会让你在看完以后感觉到自惭形秽!让你去想想活着的意义何在?是不是真会有因果福报?如果有,那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的恶人当道?苦人在受难……
它甚至能让你重新再来认识一下什么是新与旧,什么叫好与坏?尤其是它们之间的关系,新的是不是就一定好?脏与破是不是就意味着一定坏?好东西就一定非要显得很光鲜吗?不能够蒙尘纳垢,更不能被鲜血所浸染?就像那网上的文章一样,不让评的,看着不都挺养眼的吗?……
居安思危,苦事难忘记,这本是人的天性!否则你就离倒霉不远了,烦恼总在欢喜后,彩虹也总会在风雨后!让人欢喜,也让人愁!欢喜的是好不常开,愁的是好景不长在,而且好事一过,接着就会是伤害,好烦呦!尤其她,曾经是那么的美好!因为人长的漂亮,不乏上香者!
女生大都比较容易伤感,她们在镜子面前流连忘返,是因为舍不得风华逝去,顾影自怜,怎么也忘不掉!尤其是到了烦心时,那些过往的美好就会像镜中的你一样,从脑海里跳出来,如蝴蝶般的在眼前翩翩起舞。瞧,我依旧还是那么的美!为啥要烦恼?曾经那会儿是有多美好……
把一个曾经是无忧无虑的我,交给了你,换回来的却是无尽的烦恼!这真是有多欢喜就会有多愁啊!
她现在一坐下,脑子里就全乱了,眼前更是一,怎么就尽想的是那些个让人羞羞的事情呢?她甚至都想起了刚开始和男生接触的时候,那些男生,可真搞笑!直到现在她都还搞不懂,这男生的脑袋里整天都在想什么呢?可那一点儿也不妨碍她为其欢喜为其愁!……
尤其是那些人在她面前跳啊跳的时候,让人看的都有点儿眼缭乱了,从欢喜到烦忧,不知咋的就开始又焦虑了,因为实在是挑眼了,不知道该选那个好!只是那种一直被人宠爱着的感觉,让她在心理上慢慢产生了些许的变化,刚开始是很害臊,不知所措,渐渐也就习惯了……
后来竟然还能乐在其中,很享受!等到最后有了男朋友,也就真没人再来烦她了。这会儿她心里反倒是有些没着没落的,感到很无聊!人就怕无聊,更怕是习惯了无聊,看见什么都提不起自己的兴致来,视若无睹,恍若未闻,都不是没听过、没瞧见,而是去选择性的失忆,我有吗?
主动去屏蔽掉那些你不愿意听,不愿意见的东西,为的就是能让自己安好,避免去受那份的刺激。那怕就算是瞧见人家脖子上套了条链子,也能不为所动!内心毫无波澜,一点儿血性也无,还能假装着没瞧见,嘴里连声客气道:哎,麻烦你,借过!对不起,借过!便就是无望了!
无爱无恨,仅剩了点儿动物的本能,源自于一种习惯成自然的惰性!因为日子本就应该是这样,你要一天接着一天的熬下去。慢慢你就能习惯了,习惯了这样的平淡,习惯了这样的罪恶,习惯了一切本就应该是这样的,到那时你也就能习惯了这样的无望!相信你看啥都会是好的了!
那条明晃晃的大链子,也不像刚瞧见的时候那么的刺眼了。所以说,再辣眼的东西,多瞧瞧也就能顺眼了,这就叫习惯成自然!你等习惯了,它也就好了,说不定还会去羡慕他!就像那人人都需要留辫子的时代一样,到时你脑后若要是没留有一根小辫子的话,那可是要砍头的呦……
当留辫子不再是好不好意思出门的问题,那就已经不仅仅是你自己个人的习惯了。当要么就留辫子,要不就掉脑袋,已经成为大家共识的时候,不肯留辫子的人就已经被宣判为社死了!虽然留不留辫子并没碍着别人的事,仅仅是因为大家都瞧你不顺眼,那人人就都可以得尔诛之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