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天前陆南去镇上招工人,中午去江婶家的饭馆吃饭,酒过三巡后他把桌上的饭菜掀翻了,拍着桌子发起了酒疯。
饭馆里发酒疯的人不常见偶尔也会出现一两个,作为老板江婶立马笑盈盈的上去安抚客人的情绪,陆南也顺势在江婶面前倒起了苦水。
他说自己因为一场意外失去了双腿,从此妻子就对他嫌弃的不得了,不久前妻子回了一趟娘家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他过去找人,在丈母家大闹了一场才知道是妻子的堂姐给一个朋友塞了一千块钱,让人把妻子送去荷城找她表姐去了。
江婶一听说人是送去荷城的立马联想到自己刚把宁娟卖去荷城,也就拐着弯打听,从陆南口中证实了,他的‘妻子’就是宁娟。
陆南在饭馆里发了一通酒疯赔了钱就走了,之后的事情他没继续关注,也没有再做别的。
根据王二狗和江婶的结局大致能推测出当时的情况。
陆南在饭馆里闹过之后,江婶立马意识到自己被王二狗给坑了。
巨大的愤怒外加一千块的诱惑之下江婶找到了王二狗提出平分那一千块钱的要求,两人因为这件事起了冲突,最后上演了一场混战,死在了巷子里。
整件事陆南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情,他只是一个喝醉酒说了一半慌的食客而已。
说到底都是因为这两人太贪,要是王二狗能把宁汐给他的一千块钱分一些给江婶,江婶就不会找王二狗的麻烦。
要是江婶没有眼红王二狗单独得到了一千块钱,也不会去找王二狗的麻烦。
那一切也就不会发生了,王二狗和江婶也会活得好好的。
陆南只是抓住了这两人的弱点,很隐秘的做了一次推手而已。
知道他没有犯法,她总算安心了,但面色还是一脸的不高兴“你就不怕两人没起冲突,和和气气的把钱分了,或者王二狗为了拿到更多钱和江婶一起威胁我。”
“王二狗不会把你推出来,你这么大颗摇钱树,他不只是舍不得把你往外推,还会把你藏好好的。”
可不是吗?几天时间王二狗就在她这里拿到一千五百块钱,他是傻了才会把她推出去。
“另外一个问题,就算他们没有起冲突,王二狗还是会和别人起冲突,他这样的人仇家很多,我只需要不经意间挑拨一两个,王二狗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陆南抬起手把玩起宁汐的发丝“至于姓江的,我没有想对她怎么样,我相信王二狗不可能让姓江的知道你的任何信息,只要她什么都不知道,只要王二狗死了,她就是想勒索你也找不到人。”
“以后别在做这种事。”她的手可以沾满鲜血,因为这些都是宁大龙他们欠她的,他是军人,他手里沾满的应该是敌人的鲜血,而不是普通百姓的血。
陆南吻了吻她唇没有说话,只要需要还是会出手,当然他绝对不会让她的手、让自己的手沾上鲜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