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强找人去了,林禾扯扯李长辉的衣袖:“你真不回去?”
“什么?”
李长辉有点没听懂。
“我猜你之前在边关的时候,应该也是有爵位的,或许还是这个身份的上司?”
另一只手戳了戳李长辉的胸口。
“现在每天跟我在地里折腾,没有心理落差吗?”
李长辉这次听懂了,想了想,反问:“那你想离开吗?跟我住进高宅大院,一辈子都困在里面?”
林禾尬住,左言右顾其他。
“哈哈,那什么,我这人吧,就是野猪吃不了细糠,还是比较喜欢相对自由自主一点的生活,这要是一辈子待在一个地方,估计没多久自个儿就一命呜呼了。”
李长辉也没在意林禾话语中的拒绝,只是笑笑,索性拉着林禾慢慢往前走。
李长辉能够养一只这么雄壮的老鹰,说明家底丰厚,言行举止可以推测,家境不凡。
“可是辉哥,你不回去的话,就要跟我在这里当一辈子农民了哦。”
“如此,又怎么谈不上造福百姓?”
后来因为跟李长辉真正在一起了,晚上就折腾的够呛,失眠什么的,完全没有,就直接两手一撒,重新恢复了动嘴皮子。
而李长辉却已经放下手,转而看向远方,继续朝前漫步。
这一点林禾不得不赞同,相对自由安全又富裕,还没什么压力的生活,对她来说太有吸引力了。
林禾傻眼,指了指自己的鼻尖:“我?什么大事?我怎么不知道?”
“都是肉体凡胎,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十年战争,死伤最多的,不也是普通百姓吗?”
“你呀,身在此山中罢了。”
“但是你养的这些,甚至不需要亲自动手,与常人不同的,不过是每天打扫猪圈鸡舍,每天通风,每隔几天在这些地方撒上草木灰。”
后来酿酒赚钱了,就开始雇人干活。
言语中满是宠溺,让林禾差点有些招架不住,毕竟两人平时只在床上才会这般亲密。
说得好听点,有自己的土地,可以自给自足;说得难听点的,就是别人口中的泥腿子,一辈子都跟泥土为伴。
说是种地,她其实也就是动动嘴皮子,一开始是李长辉下苦力,她连孩子的尿布都没洗过。
“怎么了?想什么呢?”
跟造福百姓有什么关系?
然而被林禾吐槽,李长辉却是忍不住低笑出声,甚至还伸手揉了揉林禾的头顶。
即便满口的士农工商,可事实上,在绝大多数人眼里,农民是最穷最被人看不起的存在。
李长辉遥遥一指,整个李家农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