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儿“哇”得一声嚎啕大哭:“你是不是疯了!你知道咱们家里有多少钱多少庄子吗?!你都给她了?凭什么啊!凭什么啊!!”
隆科多把她往椅子上一按,叹了口气:“不给她给你?你还有命吗?在家等着吧,我去把儿子闺女接来。”
李四儿下意识地抓紧了他的衣袖。
隆科多看她眼眶通红,控制不住地发抖,还是安慰了一句:“皇上既然还给我找了个干事的职位,想必就还打算用我。放心吧,有爷在,饿不死你和孩子。”
李四儿嘶声痛哭:“他们说的对,我就是个丧门星!你干嘛还要救我!”
“救都救了,还说这些做什么?行了。以后踏踏实实地过日子,不该惦记的,咱们不伸手。”
隆科多想起这两日的事,狠狠给了自己两耳光:“四儿,咱们都记住这回的教训吧,如今上头那两位,可不是任人糊弄的性子!”
“从今往后,不该拿的钱就千万别再碰了。记住了吗?”
他们算是上了皇上和昭贵妃的“关注名单”了,若是明知再犯,恐怕真的要做断头鸳鸯。
李四儿一边发抖一边点头:“我知道了,真的知道了。”
在雍正和池夏的推波助澜下,不管是官府还是民间,对大清建国以来头一件“离婚案”的宣传越来越多。
还不到十日,顺天府就收到了第一份要求离婚的诉状。
诉状是女方提出的。
这夫妻双方都是商户,女方庄氏是家中的独女,没有兄弟姐妹,母亲去世后,父亲也病重了,就特地为女儿寻了一个门当户对的人家。
当初成亲时特地立下了契约。约定成亲后庄氏的家业都交给男方打理,但这些产业,将来只允许传给庄氏生下的孩子。
可男方在成亲后没到两年就纳了妾,还与妾室先生下了两个男孩,成亲四年后,庄氏才生下了一个女儿,此后就再无所出。
如今庄氏生下的女儿已到了及笄议亲的年龄,庄氏想让男方将她当初带来的全部产业都给女儿做陪嫁。
男方却翻脸不认账了,说这些年都是他苦苦经营,给了女儿就是别人家的了,当然不行,家产必须留在他家。
怨只怨庄氏自己的肚子不争气,只生了个女儿!
若是儿子,当初的承诺当然有效,若是女儿,就不作数了。
庄氏几次和丈夫商议、苦求,丈夫不但不理会,甚至还威胁,她若再闹,就让她女儿去出家,到时候别说家产,连嫁妆也不必给了。
庄氏听说了一品大员都能“净身出户”,一怒之下就将诉状递到了官府。
要与丈夫离婚,拿回属于自己的产业。
因为池夏特地交待过,如果近期有要求离婚的诉状都要给她过目,这大清朝立朝以来头一份离婚诉状就直达天听,递到了养心殿里。
附带的还有两家人名下的产业各有哪些,以及当初他们立定婚约时附带的文书抄录件。
上面确实指定庄氏的产业只能给庄氏的孩子。
等下还有一章,大概十一点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