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闫晓峰随意写了一点东西之后,就准备出门了。毕竟手机坏了是件很麻烦的事情,还是早点修好的好,不然万一有什么急事,会联系不到他。毕竟现代人的生活已经完全离不开这个东西了。
修手机的地方距离闫晓峰住的地方还是挺远的,走路的话大概要走上半个小时左右,但是今天闫晓峰却不想开车,他突然很想一个人走走。
走在大街上,闫晓峰有种回到当年那种一个人自由自在生活时的感觉。那时候的他没有工作,没有女朋友,没有现在这样每天既定的写作任务,自由的有些过头。
那时候每天只有一个单纯的目的,那就是挣钱,让自己变成一个有钱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给自己喜欢的女孩一个幸福稳定的生活环境。
回想当年,就好像一切都没有改变的样子。至少s市这座中等城市的变化并不大,和九年前一样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变。
依稀记得这条街,那时候这条街是吴恬恬回家的必经之路。在几次跟着吴恬恬才弄清楚她家的位置之后,闫晓峰就对这条街格外的熟悉。
那时候每逢周六放假前,闫晓峰总是会一个人跟在吴恬恬身后,那是迷恋一个到了极致之后常做的傻事。也许这就是正如某一首歌里写的一样,只要看着那个人走在前面,自己的心就会变得很满足。
想起吴恬恬,闫晓峰依旧感觉非常的纠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自己已经放弃追求她了吗?显然没有。自己追求她的话会有结果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恐怕很大可能不会有。自己执迷不悟的追求她会有怎样的结果呢?不会有结果,只会让自己更痛苦。可是自己又为什么要这样执迷的追逐着她呢?是因为自己心有不甘吗?
闫晓峰抬起头看看了天空,今天的天气很好,在冬季里,很少有这种万里无云的大晴天。
一个人慢慢走的时候心会变得很平静,闫晓峰以前独自一人的时候非常喜欢这种独自一人走在大街上的感觉。早晨的街道已经熙熙攘攘的有很多的行人来来往往,但是这种喧闹并不会影响到闫晓峰心的平静。那么多年一个人,闫晓峰早已习惯了在喧闹当中寻找宁静的方法,也许活着,与世无争,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走到一个街角转弯的时候,闫晓峰正在静静的思考着人生,一点都没与注意到街角的另一边也正好有一个人走了过来。
“哎呀!”嘭的一下,闫晓峰华华丽丽的把街角走过来的那个女孩撞倒在地!
“对不起······,罗雨!”闫晓峰看到摔在地上的罗雨忽然玩味般的笑了笑。
“晓峰,你怎么在这里啊?”罗雨拉住闫晓峰伸过来的手,然后站了起来,一副非常高兴,仿佛刚才根本没有摔倒的样子。
“我的手机坏了,到邮电街去修一下!”闫晓峰说。
“啊,这样啊,你怎么不去买个新的?我看你的手机好像也用了很久了的样子。”罗雨笑眯眯的说。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你怎么会在这,今天银行没有上班吗?”
“不是的,我是出来跑业务的,那边有一家公司要公司办理贷款,我是去和他们谈相关事宜的。”
“不是应该他们去银行找你们办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