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娇杏无语,再次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早早的将这家伙儿送到私塾里去。
又过了几日,籽就冒出了芽头,许娇杏看着黑黝黝的土地上缀着的一点点绿,那是打心眼儿里觉得欢喜。
籽终于生根了!
她原本还担心着籽长不出来,如今看来,倒是自己多想了,于是,为了让籽苗茁壮成长,许娇杏浇水也浇的越发勤快了。
这日,她依言从山里挖了一背篓的苦笋给百鹤居送去,竟没人再阻难她,她去账房先生那处一提自己是来送苦笋的,后厨立马就有人来给她称秤算钱了。
新鲜苦笋自然是压秤的,一背篓下来,竟也有三十来斤。
许娇杏是打算长期给百鹤居供货的,所以价格也并不高,只收了四文钱一斤,一共卖了一百三十二文钱。
从酒楼里出来后,许娇杏先是给许大力买了两双鞋子,因为原主脑海里没有关于许大力脚码的记忆,所以,许娇杏按照记忆在鞋子上比划了一阵,最终选择了最大码的鞋子,同时,还跟老板说好了,若是回头许大力穿不上,她还得拿回来调换。
装好了鞋,许娇杏就带着阿满去找许大力了,印象中,她记得许大力曾跟她提起他往米粮铺送米的事儿,当下就去米粮铺问起了许大力的名字,这才一提出来,米粮铺的掌柜就直接跟她指了乐水河下游的方向,还告诉她许大力就在那巷子里的最后一家杂货铺上工。
许娇杏一路过去时,就看到杂货铺门口正坐着一个二十三四的妇人,那妇人一看到她就转身回了铺子里。
“是大姑姑。”耳旁传来了阿满低低的说了一句,许娇杏目光一顿,这才认出这人就是她的大姑姐,自家短命男人同爹同娘的亲姐姐顾彩云!
在原主的记忆中,顾彩云早早的就嫁到了县城边上,夫家姓唐,名孝成,是个开杂货铺的,家底子自然比顾家好太多,所以顾彩云每每回了娘家,必是风光体面的很。
但面前这杂货铺俨然就是这巷子里的最后一家了,难道,她阿兄在里面上工?
许娇杏错愕,一时间,心思复杂。
“妹妹!”就在这时,许大力从唐家杂货铺出来了,还扛了一袋子的米,是要给人送货的。
许娇杏把手里的鞋子递给了他,让他空的时候试,又想问他怎么在这里上工,却听他道:“妹妹,你怎么来了,往后在外头叫我就成了。”
许大力压根没想到妹妹会过来,一时间,又惊又喜,但片刻,他又紧张而担忧的将许娇杏往远处拉了去
许娇杏敛了敛眉,正要开口,又听许大力急声道:“妹妹,我自从知道顾家人把你赶出来后,我就想走了,可我工钱还没拿到,等我拿了工钱,肯定就不在这里上工了。”
他在紧张她!许娇杏暗呼了一口气,自己跟顾家人有过节,就不要阿兄在这里上工,未免也太自私了一些。
想着,她忙摇了摇头:“阿兄,用不着这样,你在这里上你的工,只要他们不会因为我的原因苛待你,那就无事。”
说完,她又笑着催他试鞋子。
许大力心下依旧是不舒服,只觉得愧对了妹妹,但待他注意到了许娇杏给他的鞋子后,顿时就有些不赞成道:“妹妹,好端端的, 给我买什么鞋子?我有鞋子穿。”
许娇杏淡淡的朝着他脚上的鞋子看了去,今日,他依旧穿着那双掉了梆底子的鞋子。
许大力顺着她的目光看去,一时间竟窘的有些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倒是一旁的阿满可劲儿的催促着他试鞋子,许大力这才叹了一口气,坐在一旁试了试。
索性,鞋子的尺寸刚刚好,他穿着不松也不紧。
“妹妹,往后别给我买东西了,我干活儿费事儿,买新的也穿不了多久。”许大力心里是高兴的,这还是他妹妹第一回给他买鞋,可想想买新鞋得费钱,他还是十分舍不得。
许娇杏倒是看得出来他眼里的喜欢,如今也算是满意了,这就笑道:“就是因为费事儿,所以才要穿好鞋子,走路也踏实不是?”
许大力挠了挠头,想说点什么反驳的话,可闷了半响也说不出一个字儿来。
许娇杏没再多耽搁他,又草草的叮嘱了两句注意身体的话,这就带着阿满去买纸笔了。
阿满对纸笔还是十分喜欢的,小手拿着笔在手心上写了一个数字又一个数字,根本就停不下来。
许娇杏替他挑选了两只性价比最高的毛笔,并着一些纸,这才要出门,就看到了一群穿着蓝色长衫,头戴关巾的学生从外头走来了。
阿满转着圆溜溜的眸子既羡慕又好气的看着他们,许娇杏看在眼里,倒觉欣慰,她儿子也想念书了呢,这样最好,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要他喜欢,以后也一定会是一个好的开始。
于是乎,从店里出来,许娇杏径直去找了个当铺,她得看看那人送的玉璧够不够束脩钱。
春风习习,阳光披洒在乐水河面上,微波粼粼,映着刚刚抽条的柳丝,一片春意盎然之景。
当铺就位于河水河边,过了乐水桥头就能看见当铺门口那大大的‘当’字,不知为何,许娇杏对当铺是发自于内心的不喜欢,她只觉得进入里面的人要么是败家,要么就是迫于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