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兰时看到陆延川进来,再看刚才在店里那对年轻情侣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店里就剩他们和富婆以及富婆身后的三个男人。
回过头,再看向富婆,陆兰时才开口:“有借有还,借了肯定得还,这笔钱我们并不想抵赖,也赖不掉,不是吗?但是还多少,得按照法律来还,不是你说多少就是多少。”
陆兰时说着,从包里翻出一张a4纸,上面打印了一些相关法律条款,递给老女人看,继续说:“三姑,刚我说了,民间高利贷是违法的,如果按照你说的,滞纳金一天一千块,预期十八天,连本带利我们要还你三万一千块,这么算的话,妥妥的是高利贷无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白纸黑字写得清楚,你说这么多屁话有屁用,两个字:还钱!抵赖是没有用的,不还钱我要你们吃不了兜着走!”老女人没看陆兰时递给她的纸张,反而把刚才自己拿出来的欠条抢回去,指着欠条说。
没有点本事,没有点后台,就有两个钱,就敢放高利贷,那是连本钱都不想收回来了!
后面的三个男人已经站起身,围了过来,咋咋呼呼的附和:“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就三万块钱,你们还想抵赖?!”
很明显,这三个壮汉,是老女人叫来的打手。
前天徐炳辉说没钱还不上,就被打了一顿。
徐炳辉感同身受,跟这些蛮横的人没办法讲道理,自己被打无所谓,就怕女儿跟着遭殃,他赶紧跟陆兰时说:“兰时,钱带了就赶紧给她吧,说这么多也没用。”
陆兰时的公司开了一年多,她整天跟各种各样的客户打交道,碰到过各种纠纷,有个别不讲理的客户胡搅蛮缠起来,比这还嚣张的都有,就这么点阵势,吓唬不了她。
任何情况下,自己都不能示弱。
你示弱了,别人不会让你一分一毫,只会认为你好欺负,会更加嚣张,得寸进尺!
陆兰时拿起那张纸,看着上面她打印出来的内容,继续说:“我说的有借有还,指的是普通的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对于高利贷怎么算利息的,陆兰时也不太熟悉,昨晚上临阵磨枪,从网上找来了含带这些条款的相关法律内容,也不知放贷的这个老女人是否听说过。
陆兰时最多偿还本金和约定利息,要按照眼前这老女人说的,一万块本金,三个月就三千块利息,约定期限内未还,逾期滞纳金什么鬼的,她决不会承认!
读了一长串,陆兰时抬眼再看对面的老女人,一脸“关我p事”的表情,估计那女人真没听说过。
她放下纸张,说:“三姑,关于民间借贷,法律法规就是这么规定,你认为我说得不对,不可信的话,现在就可以打电话给你的律师问问,是不是这么回事。”
老女人没想到,她带了打手过来,徐炳辉带来的女儿,跟她讲起了法律法规!
面对陆兰时毫不示弱的态度,老女人稍微有点软下来:“那又怎样,该还我的钱,你就得还!”
“没错。该还给你钱,我一分不会少你的。”但也一分不会多给!
陆兰时说着,从包里拿出一个计算器,以及两张白纸和笔,开始飞快算起来:“按照欠条上的约定,一万块钱本金,利息一个月一千块,换算成年利率的话,就是120%的利率,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36%。按照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我就按照最高年利率36%给你算吧,本金一万块,年利率36%,一年的利息是三千六百块,月利率就是3%,三个月利息就是900块。年利率是36%的话,一年365天,日利率就是0.09863%,借款逾期十八天,以前面的本金一万块加上九百块利息作为新的本金的话,十八天的利息一共是10.75元。那么,我们总该应该还给你的钱,是一万九百一十块七毛五分,后面的小数四舍五入,就算10911块吧!”
陆兰时把自己换算的过程写了下来,算出了结果,递给老女人看:“三姑,你看我算得对不对,你要不要核算一遍?”
刚进到店里的陆延川,在一个空位上坐下,以为还个账,很快就结束,没想到他们是还高利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