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他现在囊中羞涩,连一分钱都掏不出来。
今天收拾得这么人模狗样,也不过是为了博取法官的好感,好能多分一些财产。
不过,显然和他想象中不一样。
第一次开庭。
刘红直接提交了多项证据,首先是婚前财产证明,证明了刘红婚前拥有的财产,然后又提供了婚后现有财产的证明,说白了,那些财产是刘红的。
这结婚十几年,不光那些财产没有增值,反而缩水了很多。
刘红又拿出了更多的证据。
李栓柱出轨的证明很多邻居和做生意的那些商贩证词,都可以证明李栓柱在这些年里,很早就带着冯倩招摇过市。
以这是自己媳妇儿而自居。
李栓柱当然是多方抵赖,首先绝对不承认他和冯倩是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他又不是傻子,如果承认了这个分财产的时候,对自己很不利。
法官当然会同情刘红。
可是即使他百般抵赖,刘红拿出了最后的大杀器。
他和冯倩在南省的时候被派出所从酒店当做从事不正当交易而被抓的证明,这个可是,铁板钉钉的证据。
就算他想抵赖,人家警察可不会抵赖,出具的这个证明具有法律效应。
的确证明了两个人当时以夫妻关系同时居住在一家酒店里,并且住在一个房间,被警察抓到的时候,衣衫不整。
这两个人并非他们所说的朋友关系。
第一次庭审结束,法庭休庭。
无论李栓柱怎么抵赖,在法官那里大概也把他当做了一个无耻的脚踩两只船的渣男。
李栓柱觉察到法官和庭审员包括警察看他的眼光,心里瓦凉瓦凉的,这还用说自己根本拿不出任何有力的证据,可以证明这些东西和自己无关。
他已经有预感。
到第二次庭审的时候直接判决书就下达了。
法庭鉴于两个人感情早已破裂,很明显,男方早就已经出轨,并且已经出轨多年。
对于家庭很不负责任。
而且所有的财产证明都可以证明这是女方自己婚前财产,不光女方的婚前财产在结婚之后没有增值,反而缩水。
即使李栓柱在那里叫嚷,这是自己多年辛苦的努力。
可是法庭依然认定,李栓柱没有任何财产,净身出户。
女方财产的缩水,很可能就是李栓柱这么多年在外面挥霍的结果。
这个返还不返还,当然法庭不会作出判决,可是对于李栓柱来说他没有得到任何一分钱的财产。
三个孩子经过判决,其中最小的李好,因为年龄过于小,需要依赖于母亲的抚养。
而且鉴于孩子个人的强烈要求。
判给了刘红。
李丽倒是也想跟着刘红,可是李栓住不放手。
李栓住当然害怕了,现在儿子已经离家出走,摆明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回来这天大地大,哪里那么容易去找一个人。
最小的孩子,法院都已经判给了刘红。
李丽要是不在他手里,刘红就算可以心软,到时候自己手里没有筹码,怎么能从刘红手里弄到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