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的街道上,人来人往,每个人的脸上,都是那么的行色匆匆,在上海这个城市,生活节奏真的很快,也许,你比人家慢了一步,就会被人家拉开十万八千米,那两个跑车的司机,就是最好的例子。
看到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奋斗着,而自己却在这街上无所事事的闲逛,李香明的心里,突然有一种失落,以前,总在幻想着自己毕业后会怎样怎样,可是现在,他发现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这种强烈的反差,让他很想抽自己两耳光,但他毕竟没有这么做,生活还得继续下去,人还得振作起来,这是一个真理。
仔细想了一下自己的优势,其实,自己一点也不差,自己不仅会弹吉他,而且,功夫也不错,这样,不仅可以当保镖,而且,还可以当酒吧的驻场歌手。
因为李香明不喜欢暴力,所以,他将当保镖的想法过掉了,这样,就只能去酒吧试试了,说不定酒吧里真的有伯乐,赏识自己这匹千里马呢?
想到这些,李香明又恢复了一点斗志,抬起头,在路边招了一辆的士。
“帅哥,去哪里?”的士司机将cd的音量关小了一点,回头看着李香明问道。
“这附近有什么大的酒吧吗?”李香明问。
“大一点的酒吧,有好几个呢,你要去哪个?”司机耐心的问道。
“我想去酒吧找工作,哪个酒吧有唱歌的,就带我去哪个吧。”李香明也不知道这里有哪些酒吧,于是模糊的应了一句。
“去逍遥酒吧怎么样,那个酒吧挺大的,里面应该有歌手驻场。”司机一幅老实的样子,看样子,他平时也没怎么去酒吧,一时间,也只是模湖的回了李香明一句。
李香明点点头道:“那就去逍遥酒吧吧。”
二十分钟后,司机将李香明送到了逍遥酒吧,这个酒吧的确很大,招牌上的几个金色大字,写的神采飞扬,而且,字的周围还镶了一圈霓虹灯管,可以想象到,这里到晚上,将是如何的光彩夺目。
李香明正准备走进去,这时,背后突然传来了一阵厉喝声:“站住,快给我站住!”
这些声音显得无比的凶狠,李香明转过身,就看到了七八个年轻人,手里举着刀片,正在追一个身材纤柔的女孩子,那女孩子长得很漂亮,五官清秀,但此刻,一张脸却已变得惨白,整个人无比的恐惧,一头漆黑的瀑发,随着她的奔跑,不停飘扬。
女孩子的体力,当然比不上那群年轻人,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眼看年轻人手里的刀片,就要砍在那女孩子身上了,李香明也没多想,立刻越过去,挡在了女孩子身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