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车一路驶向剑桥市市区,剑桥(cambridge),是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市紧邻的一个市,与波士顿市区隔查尔斯河相对。
剑桥市现有十万居民,剑桥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最早在波士顿地区定居的英国清教徒在此建立了“纽敦镇”(newtowne)。
1636年,哈佛大学的前身、北美洲第一所高等教育机构哈佛学院在这里创办。
人们希望此镇能成为跟英国剑桥一样的大学城,后来,将它改名为“剑桥”,该镇于十九世纪中期升格为剑桥市。
半个小时后,跑车在市区的一栋小别墅前停下,这栋别墅是五个月前纪婉喻买下的。
纪婉喻心疼女儿,不希望她去租房子住,所以便斥资购下了这栋别墅。
欧式的建筑风格,深棕色与米白的色调看上去显得主人很稳重。夏潼喜欢这个色调,觉得不张扬,所以重新装修时没有把别墅的主色调换掉,而是延用了之前的颜色。
夏潼搬进来住了两个月,别墅不算大,所以她并没有雇佣人,而是每周请一位钟点工来打扫,其余时间都是她自己整理。
她很享受收拾家的过程,既可以得到运动,又能让自己找点事情做。
事实上,来哈佛读书后,她已经忙得近乎快没有多余的时间,每天都有做不完实验,最近进入考试阶段,更是忙得昏天黑地。
但她却觉得无比充实,这也是当初想来上学的最主要原因!
夏潼下了车,与时赫一起走入别墅,想起半年前的决定,感觉依稀就发生在眼前。
诊所开张后不久,夏潼便突然萌生了继续读书的念头,她把想法告诉纪婉喻,纪婉喻自然是一百个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