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沮丧而深沉地说:“我曾经,差点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在一条黑暗的小巷里,我企图劫持强暴一个女孩,那女孩哀求我,说家里的孩子发烧了,等着她买药回去。仅存的那点未泯的良知,让我放过她。她临走的时候,居然对我说了声‘谢谢’。她自己一定不知道,那声‘谢谢’,给我带来了多大的震撼和冲击。”
我瞠目结舌,那条黑暗的小巷,那晚买药的恐怖经历,闪电般的在我的脑海中掠过。“你……”我抖得不成声调,“那个人……是你?”
“是……”高鹄凄然回答,“那时候,我整天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当时我租的房子就在药店附近,那天晚上,我从酒吧回来,正好看到你从身旁匆匆走过,你的侧脸,像极了宋倩,身材也很像,甚至那一头瀑布般的长发。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还以为是宋倩复活了。后来我一直躲在暗处,看着你走进药店,再出来。我看清了你的正面,原来不是宋倩,只是一个容貌气质和宋倩很接近的女孩子。但是,我被酒精麻痹了头脑,对你产生了邪念,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那样。可能是,我已经压抑太久了,急需发泄,所以……”
我把头埋在臂弯里,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了。我在一种混乱的情绪里,逐渐体会出人生许许多多的“无可奈何”。
“你的那声‘谢谢’唤醒了我”,他的声音里带着悲切,“在那之前,我受尽欺辱,尊严被人践踏在脚下,觉得现实如此可憎和无情。可是,一个差点被我强暴的女孩,对我说出了这样的尊敬用语。我忽然感觉到,这个世界上还有真善美的存在。也是那时候起,我开始打听你、关注你。”
“后来还有一次,我去药店时候,感觉有人在暗中窥视我,也是你吗?”我问。
“是的”,他哑声说,“你和那位小汪先生一起去的。我就是不由自主地想要关注你。后来,我搬到了你的隔壁,也是为了离你近一些。我对你不再有邪念,只是想要默默地守护你,也许在潜意识里,我将你当做了宋倩的替身,想要弥补我再也无法守护她的遗憾。”
他吸了吸鼻子,声音阻塞的,“我一直没有勇气对你说出真相,但是,我的内心无时不刻不经受着拷问和煎熬,你这么信赖我,把我当作你值得依靠的亲人,我却曾经差点对你犯下不可饶恕的过错,我觉得自己就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虚伪、卑鄙、无耻……”
“不要说了”,我打断他,很真诚地说,“谁都有犯错的时候,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你帮了我那么大的忙,在我绝望的时候给了我很大的希望,单凭这些,就足以让我原谅你了。更何况,当初你放过我,没有侵犯我,我就真心感激你了,感激你让我看到人性中善的一面。”
他笑了,短促的,带着鼻音的笑声;自嘲的,带着泪音的笑声,“我们两个都是大傻瓜,傻得无药可救。我们还真像是兄妹,也许老天安排我遇见你,就是为了让我当你的大哥哥,关心呵护你。”
“没准我们上辈子就是兄妹”,我释然一笑,“所以老天让我们再续前缘。”
他的嘴角也绽开一抹欣慰的笑意,“终于卸下心头的一块大石头,我可以安心到北京去了。但是,我还是你的大哥,如果今后你遇到了什么麻烦事,特别是,不管老汪还是小汪先生再欺负你,你只管告诉我,再远我也会赶回来替你出气。我一到北京,就把新的手机号码发短信给你,我随时等候你的召唤。”
“谢谢你,大哥”,我充满真情地唤他。
“也谢谢你,小妹妹”,他的声音满含深情厚意。
我们相视而笑,互道珍重。北京和滨城,一北一南,山高水长,何时能再见面,谁也说不准了。但我会将高鹄放在心上,像思念远方的亲人一样牵挂他。
犹记得那个落日的黄昏,他背着吉他向我走来,一双眼睛细长而闪亮,一头长发在风中飘舞,面目有几分苍凉,像极了古龙小说中的剑客;犹记得渐浓的暮色中,他背对着窗外最后一线光芒,怀抱吉他弹唱《一生有你》,用低沉的嗓音吟咏着岁月的沧桑;犹记得叶妮雅青春的生命随着《天鹅之死》而谢幕的那天晚上,他满眼的泪水,和仰天发出的那一声悲怆的哀号……
别了,大哥。别了,行走江湖的剑客!
我康复出院,回到了那栋洋房,继续履行特别护士的职责。阿珩搬回汪家别墅居住,发生了那样的事情,他自然不能再留在这里了。加上他和冯诗菡的婚期已正式确定,更需要避嫌。婚期定在五一前夕,阿珩不再作无谓的抗争,我也不再哀怨悲戚,我们都认命了,我当好汪太太,而他扮演好冯家孙女婿的角色。我们只能不问当下,放眼于未来。
无风无浪的日子持续了一段时间,汪雯菲暂时消停了,她被任命为集团副总裁,和阿珩平起平坐,也算是达到了她不可告人的目的。我在各种场合见过她几次,她总是轻蔑的挑着嘴角,流露出恶毒的、讥讽的笑意。我只能视而不见,我不是这个女人的对手,只有选择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