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男人将下巴抵在她肩上时,她的身子先是一僵,跟着微微瑟缩了一下。
“皇上龙精虎猛的,臣妾昨夜说的话自是真的。”倾颜先是肯定男人,然后看着小湖涓涓细流,声音柔和地道:“再说了,臣妾不过是瞧这风景好,便坐在这看入神了。”
其实,最主要的是这个小镇勾起了她曾经的梦想。
前世她从几岁读书起,就一直很忙,长大后在大城市从医后更甚。
倾颜一直不爱大城市的霓虹灯,不爱满大街的斑马线和汽车,她觉得这样的生活节奏太快了,快到没有什么人情味儿。
所以每次工作很忙时,她就在想,总有一天,她要背着背包,带上相机,穿着最喜欢的白衬衣和小白鞋,就这么简简单单的,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四处走走停停,饱览华夏大好河山。
哪怕她没有家,那就四海为家,再不要寄人篱下。
若是找到一个喜欢的,有人情味儿的古镇,她就在那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过自己想要的慢生活。
思及此,倾颜将身子往男人怀里一靠,“您知道吗?臣妾一直都很喜欢小地方,更喜欢这样有人情味儿、有烟火气息的古镇。”
嬴湛挑眉,有些讶异地看着女人的侧颜。
晨曦的光照在她的脸上,给她添了几分柔美。
她的面上带着惬意满足的笑,似乎真的很喜欢这个地方。
这种笑容,是她在京城时从未有过的。
就像是......这才是真实的她。
他站直身躯,透过窗口眺望这个小镇,淡淡道:“这个小镇有什么好的,既不繁华,也不如何热闹,街道上也没几个像样的铺子,京城不比它好多了?”
倾颜却不认同地道:“京城有京城的好,它适合那种有干劲儿,有野心和梦想的人去闯去拼搏。只是那样卧虎藏龙的地儿,也是充满着勾心斗角的,让人感觉到压抑,喘不过气儿。”
“而这样的小地方,也有小地方的好,它虽没那么繁华,但它幽静闲适。尤其是那条窄小的小湖,犹如一股涓涓流淌的澄澈溪流,只要看到它,心中就倍感舒适,好似什么烦恼和躁动,都被它慢慢洗涤,心情也跟着好起来。”
“这里风景美如画,草虫鸟为伴,抬头见山,低头是石,水边行走,岁月宁静而美好,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只是闲庭信步,炊烟袅袅,山水之间,坐看云卷云舒、云消云散......”
嬴湛听着女人将这样的小地方说得那般美好。
好似这北庄古镇,是个脱离凡俗的绝美世外桃源。
并且,她的话里带着点闲云野鹤的江湖味道。
都说见字如见人,嬴湛第一次见到她的字时,就觉得她的字属于娟秀中带着点潇洒在里面,甚至还有些江湖气息。
那时只觉得她这个人娇里娇气的,没看出别的名堂。
经过长时间的相处,如今女人的那份真渐渐在他面前呈现,才发现她这个人与她的字一样。
既有女人与生俱来的柔美,却也有侠者的洒脱和江湖气。
就在这时,倾颜颇为感慨地道:“说出来也不怕皇上笑话,臣妾是个没出息的,此刻就想穿着鞋子走在那些石板小道上,逛逛大街小巷,买些当地土特产,嘴里吃着葫芦,多好啊。”
毕竟来到这里后,她还从未如此惬意过。
不过,很快她就惋惜地摇摇头,“只可惜,咱们今儿就要动身回京了,便只好过过眼瘾。”
嬴湛:“......”
她要是没出息,那这整个北临国的女人就都没出息了。
在他看来,她的格局比后宫那些女子都要大。
而且,她能将倾医阁打理得井井有条,已是当朝女子之表率。
嬴湛眸光微转,视线落在女人精致秀美的脸蛋上。
只见女人脸上的惋惜之情,就像是一阵暖风划过人的心弦,竟是让人忍不住心中一软。
“谁跟你说今日动身回京的?”嬴湛说话时,已经抬脚走到床边坐着,似是漫不经心整理着衣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