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季
洪森以为自己可以免遭池鱼之殃,最后发现自己还是太单纯了。
忘了当受气包本身就是助理的工作内容之一,怎么可能完全避开?
“洪森!”
“我没聋,也没哑,我在呢三爷。”洪森赶紧答应。
“备车,去找南嘉。”
“啊?”
“啊什么啊?听不懂吗?”梅锦煜吼道。
“听的懂。只是您恐怕还不适宜公开露面,因为阿大还没有找到,万一……”
梅锦煜当然知道洪森的意思,但现在他管不了那么多了。
再这样藏着,南嘉就要被人给抢走了!
秦歌出来抢也就算了,他也算是有这个资格,傅老二那样的牛鬼蛇神都窜出来了,真是太气人了。
“备车!”
“好的,三爷。”
……
南嘉也不太明白,为什么大白天的秦歌要带她来酒吧。
酒吧不大,位置也没在酒吧街。
但从装修到摆设都非常有个性,从进门一开始,就到处都摆着玫瑰。
各种颜色,各种品种,来自不同产地的玫瑰。
这家酒吧名字就叫季,听着显青涩和幼稚,但其实这个名字有关过往,有关时光。
南嘉眼里有泪,看向秦歌,努力保持微笑,“谢谢你。”
“你还记得?”
“记得。”
彼时年少,南嘉很调皮,看中了学校坛里一朵盛开的玫瑰,找秦歌去替她摘。
秦歌认为摘学校里的不好,说放学后去店里去给她买。
南嘉任性,不肯答应,就不理他了。
后来秦歌自己去了店,给她买来一大束白色玫瑰。
梅金铭已经把那朵摘来给南嘉了,南嘉特别开心。
南嘉说,肯为女生冒险的男生,才是真正的英雄。
这样的话自然是幼稚的,却让秦歌很多年后都还记得。
他一直很后悔,早知道他就应该去为她冒险的。
然后也觉得自己的那一束玫瑰,真的不如梅金铭跳到丛偷出来的那一朵有价值。
如果自己当初那么做了,不知道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连梅金铭那么怂的人都敢,自己为什么不敢?
秦歌当然不知道,梅金铭也不敢,敢的是他的三叔。
偷出的人是梅锦煜,只是他让梅金铭把给了南嘉而已。
因为那时有人告诉他,绝对不能和南嘉有太多接触,秦亚琳才是他的目标。
否则的话……
酒吧两层,楼上和楼下可以相互看得到。
“后来你跟我说,要是把玫瑰种进酒吧,种进图书馆,种进教室,那得多浪漫。图书馆和教室我们现在都不太去了,但种进酒吧是可以操作的。希望你能喜欢。”秦歌笑道。
南嘉笑着红了眼眶。
自己当初就是一句疯话,他却记了这么多年,并为之实施。
酒吧的名字叫‘季’,但其实叫‘祭’更好。
没有回头的岁月,过去的就终究是过去了。
“谢谢小歌哥,谢谢了。”
南嘉张开手臂,轻轻拥抱了这个把她的一句话能记得十几年的人。
心里感激,可惜与爱情无关。
“你也不用太当回事,我就是闲的无聊,所以做这些事。而且我也没有亲自动手,都是吩咐下面的人做的。江城好玩的地方太少,以后我们要聚,也可以来这里。去会所太正式了,来这里坐坐就很好。”秦歌道。
“这应该是世界上最像店的酒吧了,没有之一。”南嘉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