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手握玫瑰的人
骑车,歌行至“莫尤塔的心,藏不住秘密,回来时他可不要变心”。变心是什么,我都不懂,正在兜风呢。爱不是一直那么爱,停留在短暂的一瞬吗?爱是恒久的,它的触发机制是某个瞬间……离开某人,感到失望,兴趣消减,这不是变心,心灵所系的东西是很慎重的,虽然可以来得很轻易。比如某物,我只爱它在某场合的某时段,和那时的我那时的一切构成的整体。我不会留念它本身,我留念的,是那一整个天地。亦不想重来,它发生过,足够了。如果带给我强烈的爱意,那么,整体的爱会渗透到事物,我将永远爱它,永远珍视。永远,就是我活着,或者意识所能伸到的远方,想到的最远的地方,是我能迷迷蒙蒙感受到的将来。
他们在过去有玫瑰的芬芳,那一时刻被我撞见,于是画面定格了,我将永远将他们视作手握玫瑰的人。直到忘记,或者决定忘记。
7月3日
下了楼,草坪里的小鸽子上下扭着头,侧面看四十五的幅度,在草地里惬意地走没忍住,和它说:喵喵喵~
又在前听见小黑坐在草丛里讲话,和它聊了会,离开时它还在草丛里发牢骚,似是自言自语,吵吵闹闹的,包里有吃的就好了。又东北方不远的地方传来别猫的声音,西南的它又自言自语,西北后放走来一只大黑,叫声老成,一白衬衫男孩停下与猫儿交流。
我骑行着,在七点一十六或一十七,一路的灯忽亮起,国金大厦开始在黛色的云天里闪烁。右,一只似孔雀的鸟鸣,或许就来自上次她们在人大听到的奇异声响。音色雄浑,撕心裂肺,是某种块头大的禽鸟吧。
汗,在皮肤上蒙了薄薄一层。夏季闷热,我不喜欢自己汗津津的。它又叫了几声,在道旁的小林里,林只十几米宽,我起初误以为它开外有几排门面房,定睛瞧了瞧,是小区的围墙。
某时
有时候,极偶尔的,确实不是想放歌,而是糟蹋人生,太偶尔了。
绝大部分时间,我只是想放浪形骸去体验,感受美好,另一部分时间,我想停止思考。
某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