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启转念一想,按理说,像这种与世隔绝的少数民族都十分排外,那为什么那看起来地位很高的黎藜要救自己呢?难不成……
周启不禁摸了摸自己帅气的脸蛋,果然,爷的魅力无人可挡啊!
声音甜美的小姑娘肯定一眼就看上我了,直接把我捡回来当压寨夫君,嘿嘿!周启自恋地想道。
小说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吗?
落难贵公子遇到突然出现拯救他的人美声甜的小白兔女主,于是,他周启风流不羁左拥右抱的前半辈子就这么划上了句号,他的真爱出现了,从此以后男主只爱这一人,然后她们会经历一系列虐身虐心的经历,最后还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在一起了,然后过上三年抱俩的幸福生活……被李逸翔荼害至深的周启无聊地浮想联翩着。
而如今的周启的确一穷二白,就连衣服都是寨子里的人提供的,除了他帅气的脸蛋和强健的身体,周启还真想不出来,他有什么地方能够吸引黎藜留下他呢?
不得不说,周启猜中了开头,却没猜中结尾,他的确是栽了,可是那个女主角却一点也不平凡,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更不是傻乎乎的小白兔,而是妥妥的蛇蝎美人,带刺的玫瑰。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黎藜作为三大苗巫之首,地位仅次于巫司与巫女,如今手下掌管着巫族最重要的德高现村寨,自然也不是傻白甜,那她为什么会独独留下周启?
说起来,周启也的确猜对了。
猜对了一半。
留下周启的,不是因为他的脸蛋,而是他强壮的身体,准确的说,是周启身体里的血。
身为黎藜本命蛊虫的七七居然十分喜爱周启的血液,每个蛊虫爱好不同,黎藜十分理解,在黎藜看来,不过是给小宠养个小零食,并不是什么难事,虽然人族的血于修炼无异,可是解馋啊!
就跟人喜欢吃辣条一样,在七七看来,周启就是那包辣条,蓬香!不然七七也不会在老远一闻到周启的血便蠢蠢欲动,于是周启靠着七七才没有和那三个人一样蹲地牢,而是被好吃好喝的养着。
很快,初九这天所谓重要的日子就这么过了,在周启看来,这天啥事也没有发生,也算不得什么特殊日子,很快周启就将之抛于脑后了,很快便沉醉于温柔乡中了。
因为,自那天以后,基本每天送饭送药黎藜都要亲自来看周启,两人还相谈甚欢。
每次听到黎藜那酥到骨子里的清甜娇俏的声音,周启都忍不住心猿意马,他自个儿都想不到,原来他居然是个十足的声控。
特别在周启如今这段特殊的时期,眼瞎身弱,他也失去了京市周家带给他的所有光环,但尽管如此,还是有这么一个人衣不解带?的照顾他,生病的人最是脆弱,也最重要被感动,当然也仅限于对象是黎藜的时候。
谁规定被人救了就非得以身相许呢?还不是因为一开始便有了好感。
因为他是周启,不是因为他是京市周家的幺子,依然有人愿意心甘情愿的照顾他,陪伴他。
在新寨这段宁静的生活,让周启也有点恍惚,在黎藜没来的时间里,小孩们带着周启出去玩,周启也很乐意会拄着拐杖肆无忌惮漫山遍野的跑,潇洒肆意非常,而只要周启将将跌倒,就是黎藜出现的时候,总是在周启快要跌倒的时,就会有人在他背后将他扶起,次次如此。
流连丛片叶都沾的周小少爷甚至连人的面都没有见到过,就将心丢在了这个无人知晓的村寨里。
只能说,爱情的产生,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在最需要她的时间,在正确的地点,遇到了令他心动的人,出现的时机真的太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