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这是我结婚时候,娘家陪嫁的一件银镯子,这次的事情确实是因为我,导致家里财产损失也比较大,妈看看把这东西给当了,先买些粮食回来,让大家吃饭。”
自己的责任,李秀莲从来也不会逃避,该赔她也赔。
但是!
这并不代表她李秀莲要站着任由人辱骂,她和孩子。
“但是,妈,我从进门那一刻就是我们黎家的媳妇,这两个孩子虽然小,也是改了姓黎的,大嫂一口一个杂种,是觉得我不配当黎家的媳妇吗?”
黎峰面上带着不同意,伸手将桌子上的镯子拿回来:“妈,我上次带回来的东西呢,你去当!把那些东西换钱买粮食,我媳妇的东西谁都不准动!”
周春华看着黎峰牛b 的样子,就觉得一阵的不爽:“呦呦呦,三弟就会揽事,也不想想看,就你媳妇这前夫家,已经找了多少次的事情了。”
“给大家带来了多少麻烦。”
说是不配当黎家的媳妇也不为过!
怎么了?
离了婚的女人就应该去死,还再婚,还霍霍别的人家,还带着拖油瓶。
旁边的李凤说了一句公道话:“大嫂,三弟妹结婚到现在,就这么一次被人拿走了东西的,你别胡说。”
在李凤看来,李秀莲已经够可怜的了,都是女人,何必为难女人呢。
再说了结婚了,都是一家人,一家人不想着相互扶持,怎么净出幺蛾子呢。
黎国却对媳妇的话深感同意,以前是没有威胁到自己的利益,现在呢,是已经威胁到自己了。
黎国就觉得这件事情必须要得到一个解决。
“妈,我觉得老三媳妇的事儿也太多了……”
(本章完)